明倫彙猵氏族典第17卷氏族總部總論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氏族典

 第十七卷目錄

 氏族總部總論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 二年 八年 昭公十年 昭公十有二年)

  禮記(曲禮 大傳 坊記)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篇)

  白虎通(姓名)

  唐柳芳氏族論

  東萊博議(姓氏)

  凌迪知萬姓統譜(雜編)

  顧炎武日知錄(錫土姓 卿不書族 取妻不取同姓 姓 氏族 氏族相

  傳之訛 以國為氏 姓氏書 通譜 二字姓改一字 北方門族 冒姓 兩姓 姓氏  之誤)

  《隱公元年歸賵》

  春秋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

《公羊傳》:仲子者何,桓之母也。

 (注)仲氏子姓婦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適同姓。

  《二年入極》

春秋二年夏五月,無駭帥師入極。

 (大全)程子曰:古者卿皆受命於天子春秋之時,諸侯自命。已賜族者則書族,不書族者未賜也,賜族者皆命之世,為卿也。

《穀梁傳》:入者,內弗受也,極國也。

 (注)諱滅同姓,故變滅言入。

苟焉以入人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

 (疏)左氏無駭,八年乃賜族,則為無族,可稱此傳云不稱氏者,滅同姓,貶也,則以無駭舊有氏。公羊無駭者,何展無駭也,何以不氏貶曷為貶疾始滅也。然則此傳貶意,雖與公羊異,或當先號展氏也。

《胡傳》:無駭不氏,未賜族也。

 (大全)張氏曰:無駭挾,皆內大夫之未賜族者。 東萊呂氏曰:內大夫之不書氏,其已賜族者,去之所以示義也。其未賜族者,書之所以紀實也。無駭之不氏意者,未賜族而紀其實乎,何以知之。以其卒而知之,內大夫之生而不氏,筆削之際固各有義。至於卒而不書氏者,獨隱公之初無駭與挾而已。苟以卒而去氏為貶邪,則是通。春秋十二公之時,自二人之外舉無可貶者也。牙之謀亂,遂之殺。嫡意如之逐君,猶皆不去其族。無駭與挾初,非有三人之罪,何為恕彼而貶此邪。是知二人之卒不書族者,蓋因其未賜族而紀其實也。以無駭之卒而推無駭之生,則不書其氏者,實無氏之可書耳。帥師入極,無王凌弱其罪己著。豈待闕其氏然。後為貶哉。 趙氏曰:公穀皆云無駭不氏貶滅同姓之國。若實滅同姓則當直書滅極,以示譏。且無駭卒亦不氏,何關滅同姓哉。 廬陵李氏曰:無駭不書氏,杜氏胡氏陳氏皆以為未賜族。公羊則以為疾始滅穀,梁則以為貶滅同姓,以左氏隱。八年賜氏之說考之,則公穀為無據矣。

  《八年無駭卒》

春秋八年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注)卒而後賜族,故不書氏。(大全)程子曰:未賜族,書名而已。 杜氏曰: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左傳》:無駭卒,羽父請諡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

 (注)立有德以為諸侯,因生以賜姓。

 (注)因其所由生以賜姓,謂若舜由媯汭,故陳為媯姓。(疏)《陳世家》云: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後也。昔舜為庶人時,居於媯汭,其後因為氏姓,姓媯氏。武王克殷得媯滿,封之於陳,是舜由媯汭,故陳為媯姓也。案世本帝舜姚姓哀。元年,傳稱虞思妻少康以二姚是自舜以下,猶姓姚也。昭八年,傳曰及胡公不淫,故周賜之姓,是胡公始姓媯耳。《史記》以為胡公之前巳姓媯,非也。

胙之土而命之氏。

 (註)報之以土而命氏曰陳。(疏)胙訓報也,有德之人必有美報,報之以土,謂封之,以國名以為之氏,諸侯之氏則國名是也。《周語》曰:帝嘉禹德,賜姓曰姒氏,曰有夏胙四岳,國賜姓曰姜氏,曰有呂亦與,賜姓曰媯命氏,曰陳其事同也,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下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與其子孫共相連,屬其傍支別屬,則各自立氏。《禮記大傳》曰繫之以姓而弗別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是言子孫當共姓也。其上文云庶姓別於上而戚單於下,是言子孫當別氏也,氏猶家也。傳稱盟於子晳氏,逐瘈狗入於華臣氏,如此之類皆謂家為氏,氏族一也,所從言之異耳。《釋例》曰:別而稱之謂之氏,合而言之則曰族。例言別合者,若宋之華元華喜,皆出戴公。向魚鱗蕩共出桓公,獨舉其人,則云華氏向氏;并指其宗,則云戴族桓族,是其別合之異也。記謂之庶姓者,以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亦氏族之別名也。姓則受之於天子,族則稟之於時君。天下之廣兆民之眾,非君所賜,皆有族者人君之賜姓賜族為此姓此族之始祖耳。其不賜者,各從父之姓,族非復人人賜也。《晉語》稱:黃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二人。天子之子尚不得姓,況餘人哉。固當從其父耳。黃帝之子,兄弟異姓,周之子孫皆姓姬者,古今不同。質文代革周代,尚文欲令子孫相親,故不使別姓。其賜姓者,亦少唯外姓媯滿之徒耳。賜族者,有大功德,宜世享祀者,始賜之;無大功德,任其興衰者,則不賜之。不賜之者,公之同姓,蓋亦自氏祖字;其異姓則有舊族可稱,不世其祿不盡賜也。眾仲以天子得封建諸侯,故云胙土命氏,據諸侯言耳。其王朝大夫不封為國君者,亦當王賜之族,何則春秋之世有尹氏武氏之徒,明亦天子賜之,與諸侯之臣義無異也。此無駭是卿,羽父為之請族,蓋為卿乃賜族大夫以下或不賜也。諸侯之臣,卿為其極,既登極,位理合建家,若其父祖微賤,此人新升為卿,以其位絕等倫其族不復,因故身未被賜,無族可稱。魯挾鄭宛皆未賜族,故單稱名也。或身以才舉者升卿位功德猶薄,未足立家,則雖為卿竟不賜族。羽父為無駭請族,知其皆由時命非例得之也;華督生立華氏,知其恐慮不得,故早求之也。由此而言,明有竟無族者,魯之翬挾柔溺名,見於經而其後無聞,是或不得族也。其士會之孥處,秦者為劉氏伍員之子在齊為王孫氏,《外傳》稱知果知知伯之將滅,自別其族為輔氏。如此之類,皆身自為之,非復君賜。《釋例》曰:子孫繁衍枝布葉,分始承其本末,取其別故其流至於百姓,萬姓其言自有百姓萬姓,未必皆君賜也。《晉語》稱:炎帝姓姜,則伯夷炎帝之後。姜自是其本姓,而云賜姓曰姜者,黃帝之後。別姓非一,自以姜姓賜伯夷,更使為一姓之祖耳,非復因舊姓也。猶后稷別姓姬,不是因黃帝姓也。

諸侯以字,

 (注)諸侯位卑不得賜姓,故其臣因氏,其王父字為諡,因以為族。

 (注)或使,即先人之諡稱以為族。(疏)杜意諸侯以字言賜先人字,為族也。為諡,因以為族,謂賜族。雖以先人之字或用先人所為之諡,因將為族以諡為族者,衛齊惡宋戴惡之類是也。而劉君乃稱以諡為族,全無一人妄規杜氏,非其義也。死後賜族乃是正法;春秋之世亦有非禮生賜族者,華督是也。《釋例》曰:舊說以為大夫有功德者,則生賜族,非也。至於鄭祭仲為祭封人,後升為卿,經書祭仲以生賜族者,檢傳既無同華氏之文,則祭者是仲之舊氏也。諸侯以字字有二等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以伯仲周道也。然則二十有加冠之字,又有伯仲叔季為長幼之字,二者皆可以為氏矣。服虔云公之母弟,則以長幼為氏,貴適統伯仲叔季是也;庶公子則以配字為氏,尊公族展氏臧氏是也。案鄭子人者,鄭厲公之弟桓十四年,鄭伯使其弟語來盟,即其人也。而其後為子人氏,不以仲叔為氏,則服言公之母弟以長幼為氏,其事未必然也。杜以慶父叔牙與莊公異母,自然仲叔非母弟族矣。其或以二十之字,或以長幼之字,蓋出自時君之命也。叔肸稱叔不稱孫,而三桓皆稱孫俱氏,長幼之字,自不同也;臧氏稱孫展氏,不稱孫俱氏,二十之字,自不同也。然則稱孫與不稱孫,蓋出其家之意,未必由君賜也。以字為族者,謂公之曾孫以王父之字為族也。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子,公孫繫公之常言非族也。其或貶責,則亦與族同成十四年,叔孫僑如,如齊逆女傳曰稱族,尊君命也。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傳曰舍族,尊夫人也。宣元年,公子遂如齊逆女,遂以夫人至事與僑如正同其傳,直云尊君命尊夫人不言稱族,舍族既非氏族,則不待君賜,自稱之矣。至於公孫之子,不復得稱公。曾孫如無駭之輩,直以名行。及其死也,則賜之族,以其王父之字為族也。此無駭是公之曾孫,公之曾孫必須有族,故據曾孫為文言以王父字耳。公之曾孫正法,死後賜族亦有未死,即有族者,則叔孫得臣是也。公子公孫於身必無賜族之理,經書季友仲遂叔肸者,皆是以字配名連言之故,杜註並云字也。其蕩伯姬者,公子蕩之妻不可言公子伯姬故,繫於夫字言蕩伯姬,蕩非當時之氏。其傳云立叔孫氏臧僖伯臧哀伯叔孫戴伯之徒,皆傳家據,後追言之耳。其公孟彄世本以為靈公之子,字公孟名彄,與季友仲遂相似,俱以字配名,劉炫不達,此旨妄規杜過,非也。必如劉解生賜族之文證在何處,其公之曾孫元孫以外爰及異姓,有新升為卿君賜之族,蓋以此卿之字即為此族案。《世本》宋督是戴公之孫,好父說之子華,父是督之字計,督是公孫耳,未合賜族應死,後其子乃賜族,故杜云督未死而賜族,督之妄也。沈亦云督之子,方可有族耳。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

 (注)謂取其舊官舊邑之稱以為族,皆稟之時君。(疏)舊官謂若晉之士氏舊邑,若韓魏趙氏非是君賜,則不得為族,嫌其居官邑不待公命。故云皆稟之時,君此謂同姓異姓皆然也。服虔止,謂異姓,又引宋司城韓魏為證,韓與司城非異姓,司城又自為樂氏,不以司城為族也。

公命以字為展氏。

 (注)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為氏,無駭公子展之孫,故為展氏。《胡傳》:無駭書名,未賜族也。諸侯之子為大夫,則稱公子其孫也;而為大夫則稱公孫公孫之子,與異姓之臣未賜族而身為大夫,則稱名無駭挾之類是也;已賜族而使之世為大夫,則稱族如仲孫叔孫季孫之類是也。古者置卿,必求賢德,不以世官春秋之初猶為近古,故無駭與挾皆書名耳。其後官人以世無不賜之族或以字或以諡或以官或以邑而先王之禮亡矣。

 (大全)汪氏曰:字魯三桓鄭七穆之類,諡宋戴氏衛齊氏之類,官如晉士氏中行氏之類,邑如晉韓氏魏

 氏之類。

  《昭公十年十有二月》

春秋十年,十有二月。《公羊傳》:十有二月。

 (註)去冬者,蓋昭公取吳孟子之年,故貶之。(疏)《禮記》、《論語》皆有昭公取于吳,謂之吳孟子之文但不指其取之年歲。今無冬更無他罪可指,是以何氏以意當之,以無正文,故言蓋也。取吳孟子所以不書者,諱取同姓故也。

  哀公十二年,孟子卒。

昭公十有二年

春秋十有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公羊傳》: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稱孟子何。諱娶同姓。蓋吳女也。

 (註)禮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為同宗共祖。亂人倫與禽獸無別,昭公既娶諱而謂之吳孟子,春秋不繫吳者,禮婦人繫姓不繫國,雖不諱猶不繫,國也。不稱夫人不言薨不書葬者,深諱之。《穀梁傳》:孟子者,何也。昭公夫人也。其不言夫人,何也。

諱娶同姓也。

 (注)葬當書姓諱,故亦不書葬。《胡傳》:孟子吳女,昭公之夫人。其曰:孟子云者,諱娶同姓也。禮娶妻不娶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厚男女之別也。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而男女有別矣。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而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其庶姓別於上戚單於下,婚姻可以通乎,綴之以姓而弗別合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婚姻不通,周道然也。昭公不謹於禮,欲結好強吳,以去三家之權,忍娶同姓以混男女之別,不命於天子以弱其配,不見於廟不書於策以廢其常典禮之大本,喪矣,其失國也。宜故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子曰:知禮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吾聞君子,不黨君子,亦黨乎君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而知禮,孰不知禮巫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書。孟子卒,雖曰:為君隱而實亦不可揜矣。

 (大全)蔡氏曰:同姓不可書曰夫人姬氏薨。故曰孟子卒。朱子曰:諱之使若宋女子姓者然。 汪氏曰:或謂舊史固書夫人孟子薨,春秋不書夫人而書卒示天下,後世娶同姓之必不可也。

《禮記》

  《曲禮》

取妻不取同姓,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注)為其近禽獸也。妾賤或時非媵,取之於賤者,世無本繫。(疏)郊特牲云:無別無義,禽獸之道,此不取同姓為其近禽獸故也。云:妾賤或時非媵,取之於賤者,如諸侯取一國之女,則二國同姓以姪娣媵媵送也。妾送嫡行則明知姓氏,大夫士取亦各有妾媵或時非此媵類取於賤者,不知何姓之後,則世無本繫但卜得吉者取之。

  《大傳》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會,名著而男女有別。

 (注)合合之宗子之家序,昭穆也。異姓謂來嫁者也,主於母與婦之名耳,際會婚禮交接之會也。著明也,母婦之名不明則人倫亂也。(疏)此一節:論同姓從宗異姓主名明,男女有別之事,同姓從宗者,同姓父族也。從宗謂從大小宗也。合族屬者,謂合聚族人親疏,使昭為一行,穆為一行,同時食故曰合族屬也。異姓主名治,際會者,異姓,謂他姓之女來為己姓之妻,繫夫之親主為母婦之名,夫若為父行則主母名,夫若子行則主婦名,治正也。際會所以主此母婦之名,正婚姻交接會合之事,名著而男女有別者,若母婦之名著則男女尊卑異等各有分別不相淫亂。凡姓族異者,所以別異人也。猶萬物皆各有名以相分別,天子賜姓賜氏,諸侯但賜氏不得賜姓,降於天子也。故隱八年,《左傳》云無駭卒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諡,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以此言之,天子因諸侯先祖所生賜之曰姓。杜預云:若舜生媯汭賜姓曰媯,封舜之後於陳,以所封之土命為氏。舜後姓媯而氏曰陳,故鄭駮異義云:炎帝姓姜,太皞之所賜也,黃帝姓姬,炎帝之所賜也。故堯賜伯夷姓曰姜,賜禹姓曰姒,賜契姓曰子,賜稷姓曰姬,著在書傳如鄭,此言是天子賜姓也。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若適夫人之子,則以五十字伯仲為氏。若魯之仲孫季孫是也,若庶子妾子則以二十字為氏,則展氏臧氏是也。若異姓則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為氏,以官為氏者,若司馬司城是也。以邑為氏者,若韓趙魏是也。凡賜氏族者,此為卿,乃賜有大功德者,生賜以族,若叔孫得臣是也。雖公子之身,若有大功德,則以公子之字賜以為族,若仲遂是也。其無功德,死後乃賜族,若無駭是也。若子孫不為卿,其君不賜族,子孫自以王父字為族也。氏族對文別散,則通也,故《左傳》問族於眾仲,下云公命以字為展氏是也,其姓與氏散亦得通,故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

  又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六世親屬竭矣。

 (注)四世共高祖,五世高祖昆弟,六世以外親盡無屬名。其庶姓別於上,而戚單於下,婚姻可以,通乎。

 (注)問之也,元孫之子姓別於高祖五世而無服姓世所由生。繫之以姓而弗別,綴之以食而弗殊,雖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注)周之禮所建者,長也。姓正,姓也。始祖為正姓,高祖為庶姓,繫之弗別謂若今宗室屬籍也。《周禮》小史掌定繫世辨昭穆。(疏)此一節論殷周統敘宗族之異,其庶姓別於上者,此作記之人。以殷人五世以後可以通婚,故將殷法以問於周,云周家五世以後庶姓別異於上,與高祖不同各為氏族,不共高祖別自為宗,是別於上也。而戚單於下者,謂四從兄弟恩親盡於下,各自為宗不相尊敬,庶眾也。高祖以外人轉廣遠分姓眾多,故曰庶姓也。高祖以上復為五宗也,婚姻可以通乎者。問者既見姓別親盡,雖是周家婚姻無可以通乎。問其可通與否,云元孫之子姓,別於高祖者,元孫與高祖服屬仍同其姓,與高祖不異,元孫之子則四從兄弟承高祖父之後,至己五世而無服各事;小宗因字因官為氏,不同高祖之父,是庶姓別於上庶姓為眾姓也,則氏族之謂也。云:姓世所由生者,據五世無服不相稟承各為氏姓。故云姓世所由生繫之以姓而弗別者,周法雖庶姓別於上而有世繫連繫之以本姓而不分別,若姬氏姜氏,大宗百世不改也。綴之以食而弗殊者,連綴族人以飲食之禮而不殊異也。雖百世婚姻不通者,言雖相去百世而婚姻不得通,周道然也者。言周道如此,異於殷也。姓正姓者,對氏族為正姓也。云:始祖為正姓者,若炎帝姓,姜黃帝姓,姬周姓,姬本於黃帝齊姓,姜本於炎帝宋姓,子本於契是始祖為正姓也。云:高祖為庶姓者,若魯之三桓,慶父叔牙季友之後,及鄭之七穆子游子國之後為游氏國氏之等。云:若今宗室屬籍也者,以漢之同宗有屬籍,則周家繫之以姓是也。云:小史掌定繫世者,周禮小史之官掌定帝繫世,本知世代昭穆,故云:定繫世辨昭穆也。《坊記》

子云: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別也。

 (注)厚,猶遠也。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

 (注)妾言買者,以其賤同之於眾物也。士庶之妾,恆多凡庸有不知其姓者。

以此坊民,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其死曰孟子卒。

 (注)吳太伯之後,魯同姓也。昭公取焉,去姬曰吳,而已至其死,亦略云孟子卒,不書夫人某氏薨,孟子蓋其且字。(疏)此一節:坊民取同姓為妻之事,魯春秋猶去夫人之姓曰吳者。依春秋之例,如夫人齊女即云姜氏,至自齊以例言之,此吳女亦當云夫人姬氏。至自吳魯,則諱其姬姓而不稱夫人姬氏,至自吳,是去夫人之姓曰吳也。但春秋經文不載其事,其春秋《簡牘雜記》則有之。故《論語》云:謂之吳孟子,是當時之言,有稱吳也,其死曰孟子卒者。哀十二年,稱孟子卒。若其不諱,當云夫人姬氏薨,以諱取同姓而云孟子卒。孟子是夫人之且字沒其氏,書其且字且沒其薨而略言卒而已,皆為同姓諱之。鄭與何休皆以諱取同姓而書卒,左氏則以不成喪,故稱卒,與鄭何異也。

《春秋繁露》

  《三代改制篇》

帝使禹皋論姓,知殷之德,陽德也,故以子為姓;知周之德,陰德也,故以姬為姓;故殷王改文,書始以男,周王以女書姬。故天道各以其類動,非聖人孰能明之。

《白虎通》

  《姓名》

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昏姻也。故紀世別類使生相愛死相哀,同姓不得相聚,皆為重人倫也。姓者生也,人稟天氣所以生者也。詩云天生烝民,尚書曰平章百姓,姓所以有百,何以為古者聖人。吹律定姓,以紀其族,人各具五常而生聲有五音宮商角徵羽,轉而相雜,五五二十五轉生四時,故百而異也。氣殊音悉備,皆殊百也。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貴功德賤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聞其氏即可知其所以勉人為善也。或氏王父字者,何所以別諸侯之後,為興滅國繼絕世也。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各以其王父字為氏,故魯有仲孫季孫,楚有昭屈景氏,齊有高國崔三氏以知其為子孫也。王者之後,二稱王子兄弟,立而皆封也,或曰王孫,上稱王孫也。堯知命表稷契賜生子姓,皋陶典刑不表姓,言天任德遠刑禹姓姒祖,以億生殷姓子祖,以元鳥生周姓姬祖,以履大人跡生也。

《唐‧柳芳氏族論》

  《氏族》

氏族者,古史官所記也。昔周小史定繫世辯昭穆,故古有世本錄。黃帝以來至春秋時,諸侯卿大夫名號。《繼統左丘明傳》:春秋亦言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命之氏。諸侯以字為氏以諡為族,昔堯賜伯禹姓曰姒氏,曰有夏伯夷姓,曰姜氏,曰有呂下及三代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後世或氏於國則齊魯秦吳。齊姜姓太公,後魯姬姓周公,後秦嬴姓伯翳,後吳姬姓泰伯後。

氏於諡則文武成宣

 《左傳》:以諡為氏,因以為族,楚昭景亦諡也。武成不盡出於諡文氏,為周文王支孫宣氏,為魯大夫叔孫宣伯之後。

氏於官則司馬司徒

 程伯休父為周司馬,子孫因以為氏。舜為堯司徒,支孫因以為氏。

氏於爵則王孫公孫

 王孫滿之後為王孫氏,太岳之後為公孫氏。氏於字則孟孫叔孫氏於居,則東門北郭魯大夫東門襄仲之後為東門氏,齊大夫北郭子

 車之後為北郭氏。

氏於志則三烏五鹿

 志當作地,三烏五鹿皆地名。古有三烏,大夫子孫因以為氏,見《風俗通》。漢有三烏郡,晉文公封舅犯於五鹿,支孫因以為氏。

氏於事則巫卜匠陶

 《周禮》:有巫氏卜人,匠人虞思為周陶正,其子孫因以為氏。《風俗通》曰巫卜醫匠以事為氏。於是受姓命氏,粲然眾矣。秦既滅,學公侯子孫失其本,系漢興司馬遷父子,乃約《世本》,修《史記》,因《周譜》,《明世家》乃知姓氏之所由出,虞夏商周昆吾大彭豕韋齊桓晉文皆同祖也。

 黃帝四世,孫顓頊生窮蟬,窮蟬六傳至舜,是為虞顓頊,又生駱明,駱明生鯀,鯀生禹,是為夏黃帝三世孫。帝嚳生契稷,契傳十三世至湯,是為商稷,傳三十世至武王,是為周顓頊,又生稱,稱四傳為彭祖,昆吾彭祖生大彭,大彭生豕韋,齊出於炎帝,炎帝與黃帝皆少典氏之後,而晉為周同姓,故曰皆同祖也。

更王迭霸,多者千祀,少者數十代。先王之封既絕後嗣,蒙其福猶為彊家。漢高祖興徒步有天下,命官以賢,詔爵以功誓曰非劉氏,王無功侯者,天下共誅之。先王公卿之胄才,則用不才,棄之不辨士與庶族,然則始尚官矣。然猶徙山東,豪傑以實京師,齊諸田楚屈景,皆右姓也。其後進拔豪英論而錄之,蓋七相五公之所由興也。

 華陰楊氏自震至準七世,名德,汝南袁氏自安至隗三公五人。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在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別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於是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真偽,故官有世胄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姓氏之學,漢有《鄧氏官譜》,應劭有《氏族篇》,王符《潛夫論》,亦有《姓氏》一篇,至晉散騎常侍賈弼太保王弘,始有專書,宋何承天,齊王儉,梁王僧虔皆宗其說。由是,有譜局令史職皆具過江,則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

 瑯琊王氏,陳郡謝氏,汝南袁氏,河南蕭氏皆以永嘉之亂南徙。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吳縣朱桓,廣陵張紘,吳郡顧雍陸績皆孫吳貴族。

山東則為郡姓。王崔盧李鄭為大。此所謂郡望也。王氏太原,崔氏清河,盧氏范陽,李氏趙郡,鄭氏滎陽。

關中,亦號郡姓。韋裴柳薛楊杜首之。此關西之望也。楊氏華陰,韋氏杜氏皆京兆,裴氏柳氏薛氏皆河東。

代北,則為鹵姓。元長孫宇文于陸源竇首之。北魏拓拔氏改姓曰元,獻帝三兄拓拔氏孝文以為皇枝之長,命姓長孫。宇文自言神農之後。北荒謂草曰俟汾,以神農嘗百草,指草為姓,後又訛為宇文。于陸以下皆大臣貴族,于出萬紐于氏,陸出步陸孤氏,源出河西王禿髮,傉檀之子,竇出沒鹿回部,神元皇后家也。鹵姓者,魏孝文帝遷洛有八氏十姓三十六族九十二姓。八氏十姓出於帝宗屬或諸國,從魏者三十六族九十二姓,世為部落大人,並號河南洛陽人。郡姓者,以中國士人差第閥閱為官也。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僕者曰華腴。尚書領護而上者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為乙姓,散騎常侍大中大夫者為丙姓,吏部正員郎為丁姓,凡得入者謂之四姓,又詔代人之胄初無族姓,其穆陸奚于下吏部,勿充猥官得視四姓。

 以上北魏詳定氏族之例也。孝文雅重族望,命司徒左長史宋弁等定諸士族,多所升降,以范陽盧敏,清河崔宗伯,滎陽鄭義,太原王瓊為首,代北貴姓,亦與焉。皇家婚姻必選右族。北齊因仍舉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選。故江左定氏族,凡郡上姓第一則為右姓。

 取淵源尊貴者

太和以郡四姓為右姓。齊浮圖曇剛類例,凡甲門為右姓。

 取近世官尊者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為右姓。

 兼論鄉評德望

隋開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則為右姓。

 取丁力蕃盛者

唐貞觀《氏族志》:凡第一等,則為右姓。自魏重士族,山東人士自矜地望,婚姻多責財幣或捨其鄉里而妄稱名族,或兄弟齊列而更以妻族相陵,太宗惡之,命吏部尚書高士廉等撰《氏族志》徵天下譜牒,質諸史籍以考其真偽辨其昭穆,第其甲乙,褒進忠賢,貶退姦逆,分為九等:以皇族為首,外戚次之,崔氏幹為第三,凡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路氏著姓,略以盛門為右姓,柳沖姓族系錄。柳沖修國史,改《氏族志》為《姓系錄》。凡四海望族,則為右姓,不通歷代之說,不可與言譜也。今流俗獨以崔盧李鄭為四姓,加太原王氏號五姓,蓋不經也。唐初以四姓為右族,如北魏制但李氏,則進隴西而退趙郡。高宗時,又加太原王博陵崔趙郡李為七姓,以其專重五姓,概略餘族背違國制,故曰不經。

夫文之弊,至于尚官官之弊,至於尚姓姓之弊,至於尚詐,隋承其弊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罷鄉舉離地著尊執事之吏。於是乎,士無鄉里,里無衣冠,人無廉恥,士族亂而庶人僭矣。故善言譜者,繫之地望而不惑質之姓氏,而無疑綴之婚姻,而有別山東之人質,故尚婚婭,其信可與也。江左之人,文故尚人物,其智可與也;關中之人,雄故尚冠冕,其達可與也;代北之人,武故尚貴戚,其泰可與也。及其弊,則尚婚姻者,先外族後本宗;尚人物者,進庶孽退嫡長;尚冠冕者,略伉儷慕榮華;尚貴戚者,徇勢利亡禮教。四者俱弊,則失其所尚矣。人無所守,則士族削;士族削,則國從而衰。管仲曰:為國之道,利出一孔者王,二孔者彊,三孔者弱,四孔者亡,故冠婚者,人道大倫,周漢之官人齊其政,一其門使下知禁,此出一孔也;故王魏晉官人,尊中正立九品,鄉有異政,家有競心,此出二孔也;故彊江左代北,諸姓紛亂不一,其要無歸,此出三孔也;故弱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鄉黨政,煩於上人,亂於下,此出四孔也。故亡唐承隋亂,宜救之以忠,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之行修,則人物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冕之緒崇,冠冕之緒崇則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

 自隋唐而上,官有簿狀,家有譜系。官之選舉,必由於簿狀,家之婚姻必由於譜系。有家狀者,則上之官為考,定而藏之祕閤,副在左戶。私書有濫則糾之以官籍,官籍不及則稽之以私書,蓋周官舊法,所以重明德辨等威也。自五季以來,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故其書散佚而其學不傳。

《東萊博議》

  《姓氏》

三代之時曰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者也。百世而不變者也,曰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者也,數世而一變者。也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其得姓,雖一而子孫別而為氏者,不勝其多焉。有以王父之字為氏者矣,有以先世之諡為氏者矣,有以所居之官為氏者矣,有以始封之邑為氏者矣。枝分派別千塗萬轍,初若參錯紛亂而難考,及徐而視之有綱有條,猶指諸掌焉。孟仲季臧東門子叔,同出於魯也;游國封印公父伯張,同出於鄭也;向華蕩樂鱗魚仲老,同出於宋也;欒高崔國叔仲東郭,同出於齊也。尋其流可以知其源,尋其葉可以知其根,抑何易耶。自秦漢以來,氏族之制出於上之所賜下之所更者,絕無而僅有。至於世守一氏,傳千餘年而不變者,天下皆是也。其變,非若古之屢其列,非若古之多,可謂簡而易知者矣。然人罕有能辨氏族之源者。王之氏一也,吾不知出於元城之王耶,宜春之王耶,邛城之王耶。劉之氏一也,吾不知出於陶唐之劉耶,奉春之劉耶,元海之劉耶。其能明辨而不惑者,鮮矣氏之馬者,未必能辨其為馬服之馬及馬矢之馬也;氏之石者,未必能辨其為周衛之石及後趙之石也。古之氏族繁而知之者反多,今之氏族簡而知之者反少,蓋由譜牒之興廢而已。以是知譜牒之學,不可不講也。

《凌迪知‧萬姓統譜》

  《雜編》

古者,別生分類,始有姓氏之書。尊世系敘昭穆,則有姓氏之官源,派有敘秩,秩可考自譜牒,久廢源流無據崛起,草莽之夫而求附聖明之後生,長要荒之族而僭紊帝出之裔,噫可嘆矣。且五帝之相承,三王之繼禪,無非出於黃帝之後攷之。史遷世表黃帝二世而顓帝三世而高辛四世而帝堯至舜,則八世。此帝之世系出於黃帝明矣;駱明四世而禹二十世而湯至武王則三十一世,此王之世系出於黃帝又明矣。是雖史遷在漢世,掌天官能知譜牒之詳而亦帝王盛世,歷歷有官若書也。

世之執茫昧之說者曰:契生於卵,后稷人跡世系無可考也。泥五德之說者曰:高辛以水生木,夏禹以土生金,世系之不必信也。意稷契之事,特經傳欲示以天命精微之意五帝之說,又特起於漢儒附會之私,皆不可以實論也。秦起西戎,特一醜類托於柏翳之所出,若難信也。況呂政受命寄身不常,而亦玷柏翳之後,可乎。漢起鄉中,特一亭長,本於唐堯之所出,似可疑也。況鄙哉劉裕亦冒堯姓,而亦玷唐堯之後,可乎。曹魏之興肇於宦官曹騰而以為曹叔振鐸之裔,夫何僭矧嵩係養息姓氏無考邪。唐祖之始肇於隴西北道而謂出皋陶夫,何偽矧以理為李尤為不經邪。甚者,晉敬瑭西戎裔也,而改姓石氏,可乎。唐之克用朱邪族也,而冒姓李氏,可乎。嗚呼。杜正倫求附於城南諸杜君子所鄙,郭崇韜哭子儀之墓識者譏之,況帝王正統使醜類卑族混而無別君子,安得不辨之哉。此無他。自秦以後,姓氏無書,毋怪乎。裔夏貴賤之混也。

《顧炎武‧日知錄》

  《錫土姓》

今日之天下人,人無土人,人有姓,蓋自錫土之法廢而唐宋以下,帝王之裔儕於庶人,無世守之,固錫姓之法廢而魏齊以下朔漠之姓雜於諸夏。失氏族之

源後之鄙儒讀禹貢而不知其義者,多矣。

  《卿不書族》

春秋之文不書族者,有二義:無駭卒挾卒柔會。宋公陳侯蔡叔盟於折溺,會齊師伐衛,未賜氏也。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僑如以夫人婦姜氏至自齊豹及諸侯之大夫盟於宋,意如至自晉婼至自晉一事,再見因上文而略其辭也。公羊宣公元年,傳遂何以不稱公子一事而再見者,卒名也。(注)卒竟也,竟但舉名者,省文,如後人作史一條之中再見者,不復書姓。左氏不得其解,於溺會齊師伐衛,則曰疾之於歸父還自晉,則曰善之。豈有疾之而去族,善之而又去族者乎。春秋隱桓之時,卿大夫賜氏者,尚少故。無駭卒而羽父為之請族如挾如柔如溺,皆未有氏族者也。《穀梁傳》不爵大夫之說,近之而未得其實。

莊閔以下,則不復見於經,其時無不賜氏者矣。

  《取妻不取同姓》

姓之為言生也

 《左傳》:昭四年,問其姓,對曰:余子長矣。詩曰:振振公姓,天地之化。專則不生,兩則生。故叔詹言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晉語》曰:同姓不婚,懼不殖也。而子產之告叔向云,內官不及同姓,美先盡矣。則相生疾。晉司空季子之告公子曰異德合姓。鄭史伯之對桓公曰:先王聘后於異姓,務和同也。聲無一聽,物無一文,是知禮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獨也。故曲禮納女於天子曰備百姓。

 《吳語》:句踐請一介嫡女執箕箒以晐姓於王宮。而郊特牲注云:百官公卿以下也,百姓王之親也。

 呂刑官《百族姓傳》:族同族,姓異姓。易曰:男女眹而其志通也,是以王御不參一族,其所以合陰陽之化而助嗣續之功者,微矣。古人以異姓為婚姻之稱,大戴禮南宮縚。夫子信其仁以為異姓,謂以兄之子妻之也。《周禮》司儀時,揖異姓鄭氏,注引此。姓之所從,來本於五帝。五帝之得姓,本於五行,則有相配相生之理。故傳言有媯之後將育於姜,又曰姬姞耦其生必蕃而後世五音族姓之說,自此始矣。晉嵇康論曰:五行有相生,故同姓不婚。

 《舊唐書‧呂才序》:宅經謂五姓之說,本無所出,惟堪輿經。黃帝對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今攷《漢書‧王莽傳》卜者,王況謂李焉。君姓李,李者徵徵火也。後漢蘇竟與劉龔書五七之家三十五姓,彭奉延氏不得與焉。李雲上書高祖,受命至今三百六十四歲,君期一周當有黃精代,見姓陳項虞田許氏,不可令此人居太尉太傅典兵之官。五姓之說,始見於此,蓋與讖記之文同起於哀平之際,而《京房傳》房本姓李,推律自定為京氏。白虎通曰古者聖人吹律定姓,以記其族,《爾雅》翼曰古者司商協名姓人,始生吹律,合之定其姓名。《易是》類謀曰黃帝吹律定姓。《論衡》言孔子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則古人以律推姓,亦必有法。《潛夫論》言凡姓之有音也,必隨其本生祖所出也。太皞木精承歲星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角,神農火精承熒惑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徵,黃帝土精承填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宮,少昊金精承太白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商,顓頊水精承辰而王夫其子孫咸當為羽,雖號百變音形不易,此則五姓,所以分屬五音之說,與春秋裨竈史趙史伯諸人之論大抵相同,不可謂其無本。宋時猶尚五音之說,雲麓漫鈔言永安諸陵皆東南地穹西北地垂東南有山西北無山,角音所利如此。

春秋時,最重族姓。至七國時,則絕無一語及之者,正猶唐人最重譜牒而五代以後,則蕩然無存,人亦不復問。此百餘年間世變風移,可為長歎也已。

  《姓》

言姓者,本於五帝,見於春秋者,得二十有二媯。虞姓出顓頊,封於陳姒;夏姓出顓頊,封於杞鄫越。

 傳云:沈姒蓐黃,春秋時無考。子殷姓,出高辛,封於宋。

 小戎亦子姓姬周姓,出黃帝,封於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邘,晉應韓凡蔣邢茅胙祭,吳虞虢,鄭燕魏芮彤荀賈耿滑焦楊密,隨己諸國。

 驪戎犬戎皆姬姓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自太皞秦趙梁徐郯江黃葛麋,嬴姓也。自少皞,莒己姓,薛任姓。隱十一年,疏引《世本》謝章薛舒呂祝終泉畢過十國,皆任姓。

南燕姞姓也自黃帝密須亦姞姓。《國語》又有酉滕箴荀僖儇依七姓,其封國在周,世無考。杜,祁姓也。自陶唐楚夔權芉姓,邾郳曹姓,鄅偪陽妘

姓,鬷夷董姓也。自祝融。《國語》:又有彭禿斟三姓,在周,世無考。

齊呂許紀州向姜姓也。自炎帝。

 又有姜戎蓼六舒,舒鳩,偃姓也。自咎繇胡歸姓鄧,曼姓羅,熊姓狄,隗姓鄋,瞞漆姓陰戎,允姓六者,不詳其所出。

 《國語》:以莒為曹姓,越為芉姓,與此異。略舉一二論之,則今之孟氏季氏孫氏甯氏游氏豐氏,皆姬陳氏;田氏皆媯華氏;向氏樂氏魚氏皆子崔氏;馬氏皆姜屈氏;昭氏景氏皆芉。自戰國以下之人,以氏為姓而五帝以來之,姓亡矣。或曰:嬴姓出於祝融,(云加阝)葛穀皆嬴姓,伯益賜姓嬴,秦趙徐乃其後凡注疏家所引姓氏,大抵出於《世本》今其書亡不能備考。

  《氏族》

《禮記大傳》:正義諸侯賜卿大夫以氏若同姓。公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子曰公孫,公孫之子,其親已遠不得上連於公,故以王父字為氏。若適夫人之子,則以五十字伯仲為氏;若魯之仲孫,季孫是也;若庶子妾子,則以二十字為氏。

 記所云冠而字之之字則展氏臧氏是也。若異姓,則以父祖官及所食之邑為氏。以官為氏者,則司馬司城是也;以邑為氏者,若韓趙魏是也;凡賜氏族者,比為卿;乃賜有大功德者。生賜以族,若叔孫得臣是也。雖公子之身,若有大功德,則以公子之字賜以為族,若仲遂是也。其無功德,死後乃賜族,若無駭是也。

 按此論,亦多不然,詳見卿不書族條。其子孫若為卿,其君不賜族,子孫自以王父字為族也。氏族對文為別,散則通也。故《左傳》:云問族於眾仲下,云公命以字為展氏是也。其姓與氏散,亦得通。故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戰國時,人大抵猶,稱氏族。

 《戰國策》:甘茂曰: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不言姓而言族,可見當時未嘗以氏為姓也。

漢人則通謂之姓,然氏族之稱猶有存者,《漢書‧恩澤侯表》褒魯節侯公子寬,以魯頃公元孫之元孫奉周祀。元始元年六月丙午封子相如嗣,更姓公孫氏。平帝紀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當依表作公子寬。後更為姬氏,公子公孫氏也,姬姓也。此變氏稱姓之一證。《水經注》:漢武帝元鼎四年,幸雒陽巡省豫州,觀於周室,邈而無祀,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封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按汲冢古文謂衛將軍文子為子南彌牟,其後有子南勁。紀年勁朝於魏,後惠成王如衛,命子南為侯。秦并六國,衛最後滅,疑嘉是衛,後故氏子南而稱君也。據此嘉本氏子南,武帝即以其氏命之為爵,而《漢書‧恩澤侯表》竟作姬嘉,則沒其氏而書其姓矣。與褒魯之封公孫氏更為姬氏者,正同。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

  《氏族相傳之訛》

氏族之書所指秦漢以上者,大抵不可盡信。《唐書》表李氏則云紂之時,有理徵字德靈,為翼隸中吳伯。

 本李延壽,《北史序傳》。不知三代時,無此名字,無此官爵也。表王氏則云周靈王太子,晉以直諫廢為庶人。傳記亦無此事,王氏定著三房,一曰瑯琊,二曰太原,皆出靈王太子晉,三曰京兆,出魏信陵君。是凡王,皆姬姓矣。乃王莽自云舜後。

 《漢書‧元后傳》:莽自謂黃帝之後,黃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舜起媯汭,以媯為姓。至周武王封舜後媯滿於陳,是為胡公,十三世生完。完字敬仲,奔齊,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三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至漢興,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莽敗其族,尚全未必無後裔,而春秋吳有王犯,晉有王良范氏之臣王生,戰國齊有王斗王蠋王驩費有王順,魏有王錯,趙有王登,秦有王稽王齕王剪王綰王戊。

 《過秦論》有王廖,未知何國人。

亦未必同出於靈王也。

 野客叢書曹子建作王仲,宣誄曰:流裔畢萬末胄稱王厥,姓斯氏,條分葉散世滋芳烈揚聲。秦漢呂向注:秦有王翦王離,漢有五侯,按王粲系畢公高之後,畢萬封於魏,後十代文侯始列為侯,至孫稱惠王,因以王為氏,而秦之翦離自周太子晉之後漢之五侯,自齊田和之後,此三派元不相干。注引為一誤矣。故新莽以姚媯陳田王五姓為宗室,禁元城王氏,勿與四姓為婚而己。自取王訢之女,魏東萊王基為子,納太原王沈女皆不以為嫌,蓋知此也。庾信作宇文傑墓志,亦有是誤。

韓文公作王仲舒神道碑文,云:王氏皆王者之後,在太原者,為姬姓。春秋時,王子成父敗,狄有功因賜氏,此語卻有斟酌。竇氏,古無所考類族者,不得其本,見《左傳》有后緡方娠,逃出自竇之文,即為之說曰:帝相妃有仍氏女,逃出自竇,奔歸有仍生少康。少康次子曰:龍留居有仍,遂為竇氏。

 《唐書‧宰相世系表》

此與王莽引易伏戎于莽,升其高陵。莽,皇帝名也,升,劉伯升也,何以異哉。乃韓文公作竇牟墓志,后緡竇逃閔腹子,夏以再家竇為氏,亦用此事竊,意古地以竇名者,甚多,必是以地為氏。《路史》曰:余嘗考之古之得姓者,未有不本乎始封者也。其氏於事者,蓋寡矣。而姓書氏譜,每為之曲說至有棄其祖之,所自出又牽異類而屬之,豈不悲哉。正謂若此之類也。漢時,碑文所述氏族之始多不可據,如魏蔣濟郊議稱《曹騰碑文》云:曹氏族出自邾王沈。《魏書》云:其先出於黃帝,當高陽世陸。終之子曰安是為曹姓。周武王克殷,封曹俠于邾至戰國為楚所滅,子孫分流或家於沛而魏武作家傳,自云曹叔振鐸之後。陳思王作武帝誄,曰於穆武王胄稷裔周則又姬姓之後,以國為氏者矣。及至景初中,明帝從高堂隆議,謂魏為舜,後詔曰曹氏世系出自有虞氏,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後少帝禪,晉文亦稱我皇祖有虞氏,則又不知其何所據。

 《宋書‧符瑞志》載:博士蘇林董巴言:但云魏之氏族出自顓頊,與舜同祖,見於《春秋世家》。《魏志》蔣濟以為舜本姓媯,其苗曰:田非曹之先著文以追詰隆。夫以一代之君而三易其祖,豈不可笑。況於士大夫

乎。程氏出程伯休父,太史公自序云: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後也。應劭曰封為程國休父字也,其後為司馬氏。

 《晉書‧宣帝紀》:其先出自帝高陽之子重黎,為夏官祝融。歷唐、虞、夏、商,世序其職。及周,以夏官為司馬。其後程伯休甫,周宣王時,以世官克平徐方,錫以官族,因而為氏。

而《左傳》成十八年,晉欒書中行偃使程滑弒厲公。注:程滑,晉大夫,襄二十三年程鄭嬖於公。注:鄭亦荀氏宗此則晉之程氏,乃荀氏之別不與休甫同出。今既祖休甫又祖程嬰,則誤矣。

 《路史》:以荀為文王之後,子華子之書亦言其族出於司馬而又曰趙,則真吾姓之所宗氏也。則程又與趙同祖,朱子曰子華子近世偽書,今或引其說以證姓氏之所從出,則誣其祖矣。又按《莊子》及《呂氏春秋》子華子,韓昭釐侯時人,非孔子所見之程子。

沈氏《宋書‧沈約自序》:昔少皞金天氏有裔子曰昧,為元冥師,生允格、臺駘。臺駘能業其官,宣汾、洮,障大澤以處大原,帝顓頊嘉之,封諸汾川。其後四國,沈、姒、蓐黃。沈子國,今汝南平輿沈亭是也。

 汝南去汾川甚遠

春秋之時,列於盟會。定公四年,諸侯會召陵伐楚,沈子不會。晉使蔡伐沈,滅之。以沈子嘉歸,按沈姒蓐黃四國,皆在汾水之上,為晉所滅。

左氏《昭公元年傳》曰:今晉主汾而滅之矣。

黃非江人黃人之黃,則沈亦非沈子嘉之沈,休文乃並列而合之為一誤也。唐宰相《世系表》曰:沈氏出自姬姓,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食采於沈汝南平,輿沈

亭即其地也,此為得之。又按魯有沈猶氏,《家語》魯之販羊有沈猶氏者,曾子弟子沈猶行,是以地為姓。《漢書》景帝封楚元王子歲為沈猶侯。

白氏:唐白居易自序家狀曰出于楚太子,建之子白公勝,楚殺白公,其子奔秦代為名將,乙丙已降是也。裔孫白起,有大功於秦,封武安君。按白乙丙見於僖之三十三年,白公之死,則哀之十六年,後白乙丙一百四十八年,曾謂樂天而不考古,一至此哉。

 《唐宰相世系表》:以西乞術白乙丙為孟明之子,尤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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