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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康寶鑑

印光大師增訂

  人從色欲而生。故其習偏濃,一不戒慎。多致由色欲而死。古聖王以愛民之故。即夫婦房事。不惜令人以木鐸巡于道路。冀免誤送性命之虞。其慈愛為何如也。及至後世。不但國家政令不復提及。即父母與兒女。亦不提及。以致大多數少年。誤送性命。可哀孰甚。不慧閱世數旬。見聞頗多。不禁悲傷。因募印此書。‧‧‧

壽康寶鑑

印光大師增訂

前言

壽康寶鑑序

不可錄重刻

不可錄敦倫理序

欲海回狂普勸受持流通序

訓飭士子戒淫文

戒淫聖訓

戒淫文

戒淫格言

邪淫十二害

四覺觀

九想觀

勸戒十則

戒之在色賦

福善案

禍淫案

悔過案

同善養生

發誓持戒

誓願文式

保身立命戒期及天地人忌

保身廣嗣要義

闢自由結婚邪說交

不可錄紀驗

前言

  人從色欲而生。故其習偏濃,一不戒慎。多致由色欲而死。古聖王以愛民之故。即夫婦房事。不惜令人以木鐸巡于道路。冀免誤送性命之虞。其慈愛為何如也。及至後世。不但國家政令不復提及。即父母與兒女。亦不提及。以致大多數少年。誤送性命。可哀孰甚。不慧閱世數旬。見聞頗多。不禁悲傷。因募印此書。冀諸同倫。咸獲壽康。所願得此書者。各各詳閱。展轉流通。勿令徒費心思錢財。而毫無實益。則幸甚幸甚。

壽康寶鑑序

  人未有不欲長壽康寧。子孫蕃衍。功業卓著。吉曜照臨者。亦未有欲短折疾病。後嗣滅絕。家道傾頹。凶神蒞止者。此舉世人之常情。雖三尺孺子。莫不皆然。縱至愚之人。斷無幸災樂禍。厭福惡吉者。而好色貪淫之人。心之所期。與身之所行。適得其反。卒至所不欲者悉得。而所欲者悉莫由而得。可不哀哉。彼縱情花柳。唯此是圖者。姑勿論。即夫婦之倫。若一貪湎。必致喪身殞命。亦有并不過貪。但由不知忌諱。冒昧從事。以致死亡者。殊堪憐憨。以故前賢輯不可錄。備明色欲之害。其戒淫窒欲之格言。福善禍淫之證案。持戒之方法日期。忌諱之時處人事。不憚繁瑣。縷析條陳。俾閱者知所警戒。其覺世救民之心.可謂懇切周摯矣。而印光復為增訂。以名壽康寶鑑。復為募印廣布者。蓋以有痛于心而不容已也。一弟子羅濟同。四川人。年四十六歲。業船商于上海。其性情頗忠厚。深信佛法。與關絅之等合辦淨業社。民國十二三年。常欲來山歸依。以事羈未果。十四年病膨脹數月。勢極危險。中西醫均無效。至八月十四。清理藥帳。為數甚鉅。遂生氣曰。我從此縱死。亦不再吃藥矣。其妾乃于佛前懇禱。願終身吃素念佛。以祈夫愈。即日下午病轉機。大瀉淤水。不藥而愈。光于八月底來申。寓太平寺。九月初二。往淨業社會關絅之。濟同在焉。雖身體尚未大健。而氣色淳淨光華。無與等者。見光喜曰。師父來矣。當在申歸依。不須上山也。擇于初八。與其妾至太平寺。同受三歸五戒。又請程雪樓。關網之。丁桂樵。歐陽石芝。余峙蓮。任心白等諸居士。陪光吃飯。初十又請光至其家吃飯。且曰。師父即弟子等之父母。 弟子等即師父之兒女也。光曰。父母唯其疾之憂。汝病雖好。尚未復原。當慎重。惜未明言所慎重者。謂房事也。至月盡日。于功德林開監獄感化會。彼亦在會。眾已散。有十餘人留以吃飯。彼始來。與司帳者交代數語而去。其面貌直同死人。光知其犯房事所致。切悔當時只說父母唯其疾之憂。未曾說其所以然。以致復濱于危也。欲修書切戒。以冗繁未果。九月初六至山。即寄一信。極陳利害。然已無可救藥。不數日即死。死時關絅之邀諸居士皆來念佛。其得往生西方與否。未可知。當不至墮落耳。夫以數月大病。由三寶加被不藥而愈。十餘日閒。氣色光華。遠勝常人。由不知慎重。誤犯房事而死。不但自戕其生。其孤負三寶之慈恩也甚矣。先聞訃。心為之痛。念世之不知忌諱冒昧從事。以致殞命者。其多無數。若不設法預為防護。殊失如來慈悲救苦之道。擬取不可錄而增訂之。排印廣布。以期舉世咸知忌諱。不致誤送性命。一居士以母氏遺資千六百元。擬印善書施送。光令盡數印壽康賓鑑。以拯青年男女于未危。則以羅濟同一人之死。令現在未來一切閱此書者。知所戒慎。并由展轉流通。展轉勸誡。庶可舉世同享長壽康寧。而鰥寡孤獨之苦況。日見其少。如是則由濟同一人之死。令一切人各得壽康。濟同之死。為有功德。仗此功德。回向往生。當必俯謝娑婆。高登極樂。為彌陀之弟子。作海眾之良朋矣。孟子曰。養心者莫善于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康健時尚宜節欲。況大病始愈乎。十年前一鉅商之子。學西醫于東洋。考第一。以坐電車。未駐而跳。跌斷一臂。彼係此種醫生。隨即治好。凡傷骨者。必須百數十日不近女色。彼臂好未久。以母壽回國。夜與婦宿。次日即死。此子頗聰明。尚將醫人。何至此種忌諱。懵然不知。以俄頃之歡樂。殞至重之性命。可哀孰甚。前年一商人。正走好運。先日生意。獲六七百元。頗得意。次日由其妾處。往其妻處。其妻喜極。時值五月。天甚熱。開電扇。備盆澡。取冰水加蜜令飲。唯知解熱得涼。不知彼行房事。不可受涼。未三句鐘。腹痛而死。是如世之由不知忌諱。冒昧從事。以至死亡者。初不知其有幾千萬億也。而古今來福最大者。莫過皇帝。福大壽亦當大。試詳考之。十有八九皆不壽。豈非以欲事多。兼以不知忌諱。以自促其壽乎。而世之大聰明人。每多不壽。其殆懵懂于此而致然乎。光常謂世人十分之中。四分由色欲而死四分雖不由色欲直接而死。因貪色欲虧損。受別種感觸間接而死。其本乎命而死者。不過十分之一二而已。茫茫世界。芸芸人民。十有八九。由色欲死。可不哀哉。此光流通壽康寶鑑之所以也。願世之愛兒女者。以及為同胞作幸福防禍患者。悉各發心印送。展轉流傳。俾人各悉知忌諱。庶不至誤送性命。及致得廢疾而無所成就也。彼縱情花柳者。多由自無正見。被燕朋淫書所誤。以致陷身于欲海之中。莫之能出。若肯詳閱。則深知利害。其所關于祖宗父母之榮寵羞辱。與自己身家之死生成敗。并及子孫之賢否滅昌。明若觀火。倘天良尚未全昧。能不觸目驚心。努力痛戒乎。將見從茲以後。各樂夫婦之天倫。不致貪欲損身。則齊眉偕老。既壽且康。而寡欲之人恆多子。而且其子必定體質強健。心志貞良。不但無自戕之過失。決可成榮親之令器。此光之長時馨香以禱祝者。願閱者共表同心。隨緣流布。則人民幸甚。國家幸甚。

民國十六年丁卯季春常慚愧僧釋印光謹撰

不可錄重刻序

  女色之禍。極其酷烈自古至今。由茲亡國敗家敗身絕嗣者。何可勝數。即未至此。其閒頹其剛健之軀。昏清明之志。以頂天履地希聖希賢之姿。致成碌碌庸人。無所樹立之輩者又復何限。況乎逆天理。亂人倫。生為衣冠禽獸。死墮三途惡道者。又何能悉知之而悉見之耶。噎。女色之禍一何酷烈至於此極也。由是諸聖諸賢。特垂悲愍。或告之以法言。或勸之以異語。直欲福善禍淫之理。舉世咸知。而又徵諸事實。以為法戒。企知自愛者見之。當必怖然驚。慢然悟。遏人欲于橫流。復天良于將滅。從茲一切同倫。悉亨富壽康寧之福。永離貧病夭折之禍。此不可錄所由輯也。張瑞曾居士。欲重刻印施。命余作序。暢演窒欲要義。須知美色當前。欲心熾盛。法言異語。因果報應。皆難斷其愛心。若能作不淨觀。則一腔欲火。當下冰消矣。吾秦長安子弟。多玩促織。有兄弟三人。年皆成童。于月夜。捉促織于墳墓閒。忽見一少婦。姿色絕倫。遂同往捉之。其婦變臉。七竅流血。舌佗尺餘。三人同時嚇死。次日。其家尋得。救活者一。方知其事。活者大病數月方愈。其家子孫。不許夜捉促織。夫此少婦。未變臉時。則愛入骨髓。非遂所欲則不可。及既變臉。則一嚇至死。愛心使成烏有。然當其群相追逐時。固未始無血與舌也。何含而藏之。則生愛心。流而佗之。則生畏心。了此。則凡見一切天姿國色。皆當作七竅流血舌佗尺餘之釣頸鬼想矣。又何至被色所迷。生不能盡其天年。死必至永墮惡道耶。以故如來令貪欲重者。作不淨觀。觀之久久。則尚能斷惑證具。超凡入聖。豈止不犯邪淫。窒欲衛生而已。其女貌嬌美。令人生愛心而行欲事者。不過外面一張薄皮。光華豔麗。為其所惑耳。若揭去此之薄皮。則不但皮裏之物。不堪愛戀。即此薄皮。亦絕無可愛戀矣。再進而剖其身軀。則唯見膿血淋漓。骨肉縱橫。臟腑屎尿。狼藉滿地臭穢腥羶。不忍見聞。校前少婦所受之相其可畏懼厭惡。過百千倍。縱傾城傾國之絕世佳人。薄皮裹面之物。有一不如是乎。人何唯觀其外相。而不察其內容。愛其少分之美。遂不計其多分之惡乎。余願世人遺外相而察內容。厭多惡以棄少美。則同出欲海。共登覺岸矣。又當淫欲熾盛。不能自制之時。但將女陰作毒蛇口。以已陽納蛇口中想。則心神驚悸。毛骨悚然。無邊熱惱。當下清涼矣。此文窒欲之簡便法也。釋印光撰

不可錄敦倫理序

  天為大父。地為大母。一切男女。皆天地之子女。皆吾之同胞。既是同胞。當盡友愛。保護扶持。以期各得其所。如是。則為天地之肖子。無忝所生矣。既能保護扶持天地之子女。則天地必常保護扶持于其人。令其福深壽永。諸凡如意也。倘或肆意橫行。欺凌天地之子女。則其折福減壽。滅門絕嗣。一氣不來永墮惡道。經百千劫。莫復人身者。乃自取其禍。非天地之不慈也。餘且勿論。即如妻女姊妹。人各共有。人若熟視己之妻女姊妹。己則憤心怒氣。即欲毆擊。何見人之妻女姊妹。稍有姿色。心即妄起淫念。意欲汙辱乎哉。夫同為天地之子女。是吾同胞。若于同胞。起不正念。則是汙辱天地之子女。欺侮同胞。其人尚得自立于天地之間。而猶謂之為人乎。況夫婦之道。與乎三綱五常。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以其有人倫也。人若行蔑理亂倫之事。則是以人身行禽獸事。身雖為人。實則禽獸不如也。何也。以禽獸不知倫理。人知倫理。知倫理而復蔑倫理。斯居禽獸之下矣。然一切眾生。由淫欲生。故其習偏濃。須深提防。作親。作怨。作不淨想。庶可息滅邪念。而淳全正念矣。怨與不淨。前序已明。茲特約親。而為發揮。冀諸閱者。同敦天倫。毋懷惡念。四十二章經。示人見諸女云。想其老者如母。長者如姊。少者如妹。幼者如女。生度脫心。息滅惡念。梵網經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當生孝順心。慈悲心。如是則尚保護扶持之不暇。何可以起惡劣心。而欲汙辱乎。明有一生患淫。不能自制。問于王龍溪。龍溪曰。譬如有人。謂汝曰。此中有名妓。汝可拳幃就之。汝從其言。則汝母女姊妹也。汝此時一片淫心。還息否。曰。息矣。龍溪曰。然則淫本是空。汝自認做真耳。人果肯將一切女人。作母女姊妹視之。則不但淫欲惡念無由而生。而生死輪迥。亦當由茲頓出矣。不可錄一書。法語異言之訓。福善禍淫之景。與夫戒忌之日期處所。一一畢示。其覺世醒迷之心。可謂誠且擊矣。維揚張瑞曾居士。利人心切。即為刻行。命光發揮窒欲之要。因以怨。以不淨。而敘其大旨。繼因其堂兄正勛逝世。擬以此功德。薦其靈識。俾罪障消滅。福智崇朗。出五濁之欲界。生九品之蓮邦。因居士孝友之情。故復撰敦倫之序。祈見聞者。各詳察焉。則幸甚幸甚。釋印光謹撰

欲海回狂普勸受持流通序

民國十六年釋印光撰

  天下有極慘極烈。至大至深之禍。動輒喪身殞命。而人多樂於從事。以身殉之。雖死不悔者。其唯女色乎。彼狂徒縱情欲事。探花折柳。竊玉偷香。滅理亂倫。敗家辱祖。惡名播于鄉里。毒氣遺于子孫。生不盡其天年。死永墮于惡道者。姑置勿論。即夫婦之倫。儻一沉湎。由茲而死者。何可勝數。本圖快樂。卒致死亡。鰥寡苦況。實多自取。豈全屬命應爾哉。彼呢情床第者。已屬自取其殃。亦有素不狎呢。但以不知忌諱。冒昧從事。致遭死亡者。亦復甚多。故禮記月令。有振鐸布告。令戒容止之政。古聖王愛民之忱。可謂無微不至矣。吾常謂世間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間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欲虧損。受別種感觸而死。此諸死者。無不推之於命。豈知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貞。不貪欲事之人。彼貪色者。皆自戕其生。何可謂之為命乎。至若依命而生。命盡而死者。不過一二分耳。由是知天下多半皆枉死之人。此禍之烈。世無有二可不哀哉。可不畏哉。亦有不費一錢。不勞微力。而能成至高之德行。享至大之安樂。遺子孫以無窮之福蔭。俾來生得貞良之眷屬者。其唯戒淫乎。夫婦正淫。前已略說利害。今且不論。至于邪淫之事。無廉無恥。極穢極惡。乃以人身。行畜生事。是以豔女來奔。妖姬獻媚。君子視為莫大之禍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臨。皇天眷佑。小人視為莫大之幸福而納之。必致災星蒞止。鬼神誅戮。君子則因禍而得福。小人則因禍而加禍。故曰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世人苟于女色關頭。不能徹底看破。則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樂。以及子孫無窮之福蔭。來生貞良之眷屬。斷送于俄頃之歡娛也。哀哉。安士先生欲海回狂一書。分門別類。縷析條陳。以雅俗同觀之筆。述勸誡俱摯之文。于古今不淫獲福。犯淫致禍之事。原原委委。詳悉備書。大聲疾呼。不遺餘力。暮鼓晨鐘。發人深省。直欲使舉世同倫咸享福樂。各盡天年而後已。須知其書。雖為戒淫而設。其義與道。則舉凡經國治世。修身齊家。窮理盡性。了生脫死之法。悉皆圓具。若善為領會。神而明之。則左右逢源。觸目是道。其憂世救民之心。可謂至深切矣。是以印光于民國七年。特刊安士全書板于揚州藏經院。八年又刻欲海回狂。萬善先資。二種單行本。十年又募印縮小本安士全書。擬印數十萬。偏布全國。但以人微德薄。無由感通。只得四萬而已。而中華書局私印出售者。亦近二萬。杭州漢口。俱皆仿排。所印之數。當亦不少。茲有江蘇太倉吳紫翔居士。念世禍之目亟。彼新學派。提倡廢倫廢節。專主自由愛戀。如決江隄。任其橫流。俾一班青年男女。同陷于無底欲海漩腹之中。遂發心廣印欲海回狂。施送各社會。以期挽回狂瀾。然眾志成城。眾擎易舉。懇祈海內仁人君子。大發救世之心。量力印送。并勸有緣。普遍流通。又祈父誨其子。兄勉其弟。師誡其徒。友告其侶。俾得人人知其禍害。立志如山。守身如玉。不但不犯邪淫。即夫婦正淫。亦知撙節。將見鰥寡孤獨。從茲日少。富壽康寧。人各悉得。身家由茲清吉。國界于以安寧。穢德轉為懿德。災殃變作禎祥。畢竟不貴一錢。不勞微力。而得此美滿之效果。仁人君子。諒皆當仁不讓而樂為之也。爰述大義。以貢同仁。

  附錄  懿德堪欽 元秦昭。揚州人。弱冠遊京師。已登舟矣。其友鄧某。持酒送行。正飲閒。忽檯一絕色女子至。鄧令拜昭曰。此女係僕與某部某大人所買之妾。乘君之便。祈為帶去。昭再三不肯。鄧作色曰。君何如此其固執也。即不能自持。此女即歸于君。不過二千五百繪錢耳。昭不得已許之。時天已熱。蚊蟲甚多。女苦無悵。昭令同寢己悵中。由內河經數十日至京。以女交店主娘。自持書訪其人。因問君來曾帶家眷否。昭曰。兄我一人。其人勃然慍現于面。然以鄧某之書。勉令接女至家。至夜。方知女末破身。其人慚感不已。次日即馳書報鄧。盛稱昭德。隨往拜昭。謂曰。閣下真盛德君子也。千古少有。昨日吾甚疑之。蓋以小人之腹。測君子之心耳。慚感無既。

  〔批〕秦昭之心若非了無人欲。渾全天理。與此絕色女子。日同食。夜同寢。經數十日之久。能無情欲乎哉。秦昭固為盛德君子。此女亦屬貞潔淑媛。懿德貞心。令人景仰。因附于此。用廣流通。

民國十六年丁卯。釋印光識。

壽康寶鑑

訓飭士子戒淫文

  文帝曰。天道禍淫。其報甚速。人之不畏。夢夢無知。苟行檢之不修。即災殃之立至。嗟爾有眾。聽予訓言。惟惠迪吉。自古云然。不善降殃。昔人明戒。春秋之淫亂。皆敗國而亡家。風雅之刺譏。盡鶉奔而鵲逐。故逆理乃自戕其性。而貪淫即自奪其名。人事一乖。天心盡怒。桂香上苑。非潔己者難邀。杏宴天恩。豈污名者可得。予蒞文衡。嘗垂教示。奈士子止貪半晌之歡。罔惜終身之計。淫人人淫。交手為市。業報慘酷。洗心者誰。吾於二八試闈。每多臨時去取。一筆勾削。只緣窺彼鄰妻。數字增加。端為拒茲室女。欲聞平地之雷。莫起寸心之火。終年潦倒。豈負學苦文高。一世迍邅。悉是瑜閑敗節。士人不察於所由。反或怨天而恨地。植來黃甲。只在心田。衣爾紫袍。總由陰騭。棘闈滿地皆神。文院三場有鬼。惜哉字字珠璣。忽遇燈煤落卷。悵矣篇篇錦繡。無端墨跡污文。此時予實主持。孰謂蒼天無眼。榜發三元。為有驚神之德。蓮開並蒂。旋聞墜蕊之凶。倘能持正而不邪。自爾名歸而祿得。特頒新諭。咸使聞知。

戒淫聖訓

  文帝垂訓曰。吾奉金闕至尊之命。於每月寅卯日。按行酆都地獄。考定天下有罪人民事實。見夫黑籍如山。皆是世人一生孽案。其間作惡多端。惟淫惡之報。天律最嚴。人姦妻女。玷人閨門。在地獄中。受苦五百劫。方得脫生。為騾為馬。又五百劫。乃復人身。為娼為優。設謀造計。姦宿寡婦尼僧。敗人操履。在地獄中。受苦八百劫。方得脫生。為羊為豕。供人宰殺。又八百劫。乃復人身。為瞽為啞。以卑亂尊。以長亂幼。敗壞綱常。在地獄中。受苦一千五百劫。方得脫生。為蛇為鼠。又一千五百劫。方得人身。或在母胎中死。或在孩抱中亡。畢竟不享天年。更有造作淫書。壞人心術。死入無閒地獄。直至其書滅盡。因其書而作惡者。罪報皆空。方得脫生。淫書之為害。不可勝數。常有名閨淑媛。識字知文。或綠總晝靜。或青燈夜闌。展卷視之。魂搖魄蕩。不禁慾火之焚。遽成奔竊之行。致節婦失節。貞女喪貞。更有聰明子弟。秀而有文。一見此書。遂起慾想。或手淫而不制。成目挑而苟從。小則歐喪元陽。少年夭折。大則瀆亂倫紀。不齒士林。若夫巧作傳奇。當場演出。教習狎童備示淫態。亂人清操。不可勝數。職其根由。皆淫書所致。奈何士子以夙世之慧根。握七寸之斑管。不思有功於世。積福於身。徒造無窮之孽。干上帝之怒。自蹈於冰淵火坑而不恤。深可悲也。

戒淫文

  蓋聞業海茫茫。難斷無如色欲。塵寰擾擾。另犯惟有邪淫。拔山蓋世之英雄。坐此亡身喪國。繡口錦心之才士。因茲敗節墮名。今昔同揆。賢愚共轍。況乃囂風日熾。古道淪亡。輕狂小子。固耽紅粉之場。慧業文人。亦效青衫之溼。言窒欲而欲念愈滋。聽戒淫而淫機倍旺。遇嬌姿於道左。目注千翻。逢麗色於閨簾。腸回百折。總是心為形役。識被情牽。殘容俗女偶然簪草簪花。隨作西施之想。陋質村鬟。設或帶香帶麝。頓忘東婦之形。豈知天地難容。神人震怒。或毀他節行。而妻女酬償。或汙彼聲名。而子孫受報。絕嗣之墳墓。無非輕薄狂生。妓女之祖宗。盡是貪花浪子。當富則玉樓削籍。應貴則金榜除名。笞杖徒流大辟。生遭五等之誅。地獄餓鬼畜生。沒受三途之罪。從前恩愛。到此成空。昔日雄心。而今何在。普勸青年烈士。黃卷名流。發覺悟之心。破色魔之障。芙蓉白面。須知帶肉骷髏。美貌紅妝。不過蒙衣漏廁。縱對如玉如花之貌。皆存若姊若母之心。未犯淫邪者。宜防失足。曾行惡事者。務即回頭。更祈展轉流通。迭相化導。必使在在齊歸覺路。人人共出迷津。

戒淫格言

  ◎三丰張真人曰。人生天地間。稟五行之秀。具剛正之氣。夫夫婦婦。人道之常。越禮亂倫。等諸禽獸。淫邪之行。志士所當力戒也。夫天下蠢然者莫如物。乃雎鳩定偶而不相亂。哀雁孤鳴而不成行。人不如鳥。負此人名。遜物之靈矣。奈此蚩蚩之氓。不解色即是空。同於幻泡猶羨紅顏綠鬢。恩愛纏綿。豈知人同此心。反觀皆可自悟。爾等於淫人婦女時。當即自思。設此時吾婦被人淫。枕畔戲笑。曲盡綢繆。吾介於其傍。見此種情形。當必心中如刺。眼內如火奮擊追殺。刻不容緩。何至淫人婦女。忘卻回想。遽爾牽帷。自鳴得意乎。此時天地鬼神。臨之在上。質之在傍。其怨怒猶是。欲殺割猶是。有不瞋目切齒。謀為報應者乎。災禍之起。至不旋踵。興言及此。能不寒心。又況捨身利劍。碎首鄰街。臺陽之夢未終。而泉臺之扈已掩。青燐碧血。皆紅粉之變為之。美人原是胭脂虎。豈不信哉。即不至此。而淫人妻者。強者鳴之當道。弱者隱恨終身。宗族含不解之羞。夫婦絕百年之好。死生莫測。變態多端。或陰圖報復。或暗地傷慚。祖父本無大咎。附會者即猜為極惡。至若夫若子若孫。世玷清名。移人骨肉。亂我宗祠。縱身登仕籍。名譽彰聞。終必遺臭無窮。既不齒於人倫。亦永傳為話柄。是殺人之慘毒。止及一身而無刃之鋒鋩。不啻殺人數世也。總之淫念根於好色。欲絕淫根。先嚴色戒。一好色即好淫。則己身不正。而對此柔姿媚骨。不能自制。必多為彼所制。由是徇私情。廢孝友。父母兄弟。棄置不顧。舍此一好之外。懵然無知矣。由是妻妾子女。失所防閑。任其穢亂閨闈。默為報應。亦必懵然無知矣。且夫好淫者。子孫必至夭折。後嗣必不蕃昌。何則。我之子孫。我之精神種之。今以有限猜神.供無窮花柳.譬諸以斧伐木。脂液既竭.實必消脫。一己之精神。尚渙散而不積。又安望集於子身。則所生單弱。在所必然。至業已單弱。而父母之淫根不絕。稟氣受形。大率都肖。再傳而後。薄之又薄。弱之又弱。覆宗絕祀。適得其常。淫禍之烈。可勝言哉。嗚呼。人壽幾何。百年一瞬。縱不顧名節。不惜身命。未有不念及子孫。謀及宗祀者。苟一計及。方追悔不暇。有何娛樂。尚思逞慾耶。至於尼僧孀寡。僕婦青衣。娼家妓館。名分所關。身家所係。尤易明察。無庸多贅。是在有志者清淨為基。存誠為用。堅忍為守。決烈為志。存之以不動。養之以湛如。舉凡誘人入罪.一切誨淫之書。付彼烈火。為天下蒼生造福。狎淫之友。擯不與通。易吾好色之心。殫精會神。圖為有益。將見何名不立。何利不收。而五福之休。畢集於我躬矣。是為勸。

  ◎汪舟次曰。諸惡業中。唯色易犯。敗德取禍。亦莫過此。常即萬惡淫為首一語思之。世間惡業無窮。何至以淫為最。蓋淫念一生。諸念皆起。邪緣未湊生幻妄心。勾引無計。生機械心。少有阻礙。生瞋恨心。欲情顛倒。生貪著心。羨人之有。生拓毒心。奪人之愛。生殺害心。廉恥喪盡。倫理俱虧。種種惡業。從此而起。種種善願。從此而消。故曰萬惡淫為首。夫一動淫心。未必實有其事。已積惡造業如此。況顯蹈明行。岡知顧忌者乎。世有忠厚善人。而身後不昌。才士文人。而終身潦倒者。其病皆由於此。今欲斷除此病。當自起念時。截斷病根。太上不言私美色。而言見他色美。起心私之。蓋止一起心。而罪已不可逃矣。

  ◎殺人者止及一身。淫人者毒其數世。不獨伊夫閨門不肅。終身難以對人。即上而公姑。下而子女。莫不恥懸眉睫。痛入心脾。更有夫怒而殺其妻。父怒而鴆其女。甚至因是而斬人子息。絕人宗祠。亦念片時娛樂。所得幾何。而將良家妻女。無端誘人火坑。無論冥報彰彰。而此心抑何太忍。

  ◎孀居苦節本是一點貞心。鬼神欽敬。今乃眉來眼去。致他此心一動。不復自持。從前苦節。一時盡喪。罪大惡極。莫此為甚。至於破殘閨秀。無論醜聲揚播。人所共棄。即或有人娶去。往往敗露逐還。父母含羞。兄弟負恥。因而氣忿隕命者有之。抑鬱傷身者有之。人亦何憾於彼。而必為此害人害己之事哉。

  ◎婦女何知遠大。或因一時之愛慕。而願結鸞儔。或因年少之無知。而感懷麝誘。可憐無瑕白璧。頓受塵翳。後雖終身抱悔。而此日之淫污莫滌。更有一朝被染。而畢生之廉恥皆忘。興言及此。實為寒心。是以古之君子。雖彼攬袂相邀。牽幃相就。當不禁嚴莊拒絕。迴娥眉胥溺之狂瀾。婉轉開陳。示錦帳回頭之道岸。倘能收拾芳心。保全貞性。則數世之陰靈。皆被仁人之厚澤矣。

  ◎至若婢女僕婦。尤易行姦。不知此輩。本屬良民。不過因難投充。以貧自鬻;奈何既役其身。又亂其性耶。況家政不肅。家道不和。大都由此。或妒妻鞭撻以傷生。或悍僕反脣以噬主。或父子不知而聚塵。或兄弟交迷而薦寢。甚者以骨肉胞胎。淪為賤疼勝。後人無知。誤行褻狎。名為主婢之分。陰有兄妹之戚。傷風敗俗。所不忍言。

  ◎又有假隨喜之行蹤。誘空門之豔質。敢污佛地。敗壞清修。此與尋常淫惡。定加百倍。

  ◎更有別種狂癡。漁獵男色。外借朋友之名。陰圖夫婦之好。彼既見鄙於眾人。我亦不齒於正士。等而下之。狎優童。呢俊僕。心因慾亂。內外不分。我既引水入牆。彼必乘風縱火。其間蓋有不可知者。

  ◎他如寄興青樓。自謂風流雅事。不知淫娼賤質百種溫存。無非陷人鉤餌。一入其中。極聰明人。亦被迷惑。遂至亂其心志。廢其正業。破家蕩產。流入匪類。況遇屍癆之婦。瘡毒之妓。延染及身。脫眉去鼻。痛楚難堪。豈惟不齒於親朋。抑且見憎於妻子。即良醫療治。獲全性命。而毒氣內傷。多致不能生育。縱有生育。而先天毒盛。往往發為異瘡惡痘。以致夭折。因此覆宗絕祀。嗟何及哉。

  ◎顏光衷曰。少年欲心。何所不至。譬如口腹嗜味。愈縱愈狂。力自簡制。則味淡將去矣。又有肆邪說以鼓其欲。曰好色。非慧性男子不能。玗鶉之奔奔求偶。狐之綏綏求媚。彼非其慧性哉。任我之欲而無禮。則禽獸何殊焉。且少年才士。染指良家。則陰譴殺禍可懼。恃財嫖蕩。則耗家惡疾可虞。漁獵男色。則辱人敗行可恥。何如漸忍漸戒。可以省些腸斷。積些陰德乎。有倡此蠱惑人者。罪應與此同科。

  ◎由來縱慾導淫。莫甚於市井。聚談則無非閨閣。結伴則浪跡花街。無心偶盼。輒謂多情。中道相逢。便矜奇遇。以竊玉偷香為趣事。視敗倫傷化若尋常。相扇成風。毫無顧忌。不知心無二用。花柳情深。必至拋荒生理。由是求利者資本漸消。幫人者生涯難保。且惡因日積。罪孽日深。顯則傾家蕩產。市中之拮据徒勞。陰則削祿減年。命裏之榮華盡喪。大則父母無依。肝腸暗裂。小則身在頓隳。流落堪嗟。甚至敗露觸凶。而七尺之軀。頃刻作刀頭之鬼。奈何彰彰淫禍。動日迂談。而甘心流為匪類哉。

  ◎世人好於後生小子前。語及淫褻。以為笑樂。彼年少無知。烏知利害。聞此欲念躍躍。由是鑿其未破之真。竭其未充之髓。以致奄奄成疾。甚至夭亡。終身禍患。實由傍人之鼓舞始也。夫不能正言規戒。已非益友。況又從而導之。拔舌地獄。當為此等人設。

  ◎昔人謂閱淫書有五害。妨正業害一。耗精神害二。亂心志害三。或友人借看則害友人。或子孫竊視則害子孫。談淫穢有三罪。揚人醜。傷己德。褻天地神明。若能以身率物。或逢人觀看椑史。談及香閨。當援引貞淫果報。曉勸一切。或廣座危言。或密室苦口。無畏揶榆。無避迂腐。婉轉勸導。則千百人中。必有受其益者。近日淫詞小說。街坊賃賣者甚眾。凡淫穢難堪之語。不可形於齒頰者。公然筆之於書。即就其尤雅者。亦無非偷會私期。敗名喪節之事。後來反得顯貴團圓。將中篝之醜。說得毫無足怪。無知閨女。遂誤認為佳人才子之事。由此喪貞失節。玷辱家風。萬年難洗。至於開小兒未萌之竇。啟村夫羨慕之心。種種禍害。不可殫述。更有春宮淫晝。尤屬導淫之階。此皆流毒人心之甚者也。居顯位有言職者。誠能嚴行禁止。搜刻板而盡燬之。其有裨於風化。豈淺鮮哉。

  ◎樂圃朱善曰。閨房之樂。本非邪淫。妻妾之歡。雖無傷礙。然而樂不可極。慾不可縱。慾縱成患。樂極生悲。古人已言之矣。人之精力有限。淫慾無窮。以有限之精力。資無窮之淫慾。無怪乎年方少而壽遽夭。人未老而力先衰也。況人之一身。上承父母。下撫妻子。大之有功名富貴之期。小之有產業家私之受。關係非淺。乃皆付之不問。而貪一時之宴樂。不顧日後之憂危。是誠何心哉。且寡欲者必多男。貪淫者每無後。蓋精力衰薄養育難成。遂至子息單微。甚而後嗣滅絕。是其為禍。可殫述哉。

  ◎周思敏曰。人生天地間。聖賢豪傑。惟其所為。然須有十分精神。方做得十分事業。苟不知節慾以保守精神。雖有絕大志量。神昏力倦。未有不半途而廢者。

  ◎慾火焚燒。精髓易竭。遂至窒其聰明。短其思慮。有用之人。不數年而廢為無用。而且漸成癆痵之疾。蓋不必常近女色。只此獨居時展轉一念。遂足喪其生而有餘。故孫真人云。莫教引動虛陽發。精竭容枯百病侵。蓋謂此也。

  ◎色是少年第一關。此關打不過。任他高才絕學。都無受用。蓋萬事以身為本。血肉之軀。所以能長有者。曰精曰氣曰血。血為陰。氣為陽。陰陽之凝結者為精。精合乎骨髓。上通髓海。下貫尾閻。人身之至寶也。放天一之水不竭。則耳目聰明。肢體強健。如水之潤物。而百物皆毓。又如油之養燈。油不竭則燈不減。故先儒以心腎相交為既濟。蓋心。君火也。火性炎上。常乘未定之血氣。熾為淫思。君火一動。則之肝腎相火皆動。腎水遭礫。洩於外而竭於內矣。男子十六而精通。古者必三十而後娶。蓋以堅其筋骨。保其元氣。且血氣稍定。亦不至如少年之自耗也。近世子弟。婚期過早。筋骨未堅。元神耗散。未娶而先撥其本根。既婚而益伐其萌萌糱。不數年而精血消亡。奄奄不振。雖具人形。旋登鬼籙。此固子弟之不才。亦由父兄之失教。今為立三大則。曰勤職業以勞其心。別男女以杜其漸。慎交遊以絕其誘。如此則內外交修。德業日進。而父兄之道盡矣。

  ◎欲戒淫行。必自戒淫念始。淫念起。則淫行隨之矣。然則何以制之。曰邪友不宜近。邪地不宜入。邪書不宜看。邪話不宜聽。蓋邪友一近。則益友日疏。自然漸染引誘。漸入下流。放僻邪侈。無不為已。邪地一入。則正念難持。自然技癢心熱。把持不定。游移俄頃。悔恨終身。言念及此。可不戒諸。至邪書邪話。不過文人游戲。閒漢謔談。彼欲編成一事。自然說得美好團圓。要皆捏造虛誣。豈可信為真實。若以為偶觸無妨。焉能動我。則潛滋暗長。有隱受其害而不知者。總之。守身之法。寧可過為防閑。不可稍自寬縱。寧可人笑迂板。不可自命圓通。苟非致嚴於平日。能保無失於臨時哉。

  ◎趙鴻寶曰。色慾一節。說得硬。拿不定。一念稍疏。陷溺難返。念念堅忍。當境忽移。惟於平日。對先哲於簡編。置格言於座右。清心寡慾。胸中於禮法因果。確信不疑。偶動邪念。當下痛除。如此。則當境自能猛省。至於男女之際。務遠嫌於瓜李。雖係至親至厚。定須內外分明。一言一笑不苟。妄心自然不萌動矣。此正本清源之法也。

  ◎凡人最易失足。只在豔冶當前。勃然難制之一刻。試思閉目不窺。坐懷不亂。不過片念能持。而可以登大魁。致顯位。光祖考福子孫。較之半世青燈黃卷。與他途積德累功者。事半功倍。又何苦以俄頃歡娛。棄蓋世之功名。博終身之荼毒哉。倘操守不嚴。縱情任意。彼粉白黛綠。轉眼成空。而由此奪算。由此減祿。由此殺身。且命該富貴者註貧賤。應有子者罰無嗣。妻女有淫伕報。子孫受困窮報。種種惡業。不一而足。噫。悔已晚矣。

  ◎今人平居不知謹飭。或對子女而夫婦嬉笑。或畜勝妾而塗敷脂粉。或縱妻出外遊觀。或奴婢犯姦不禁。種種不肅。何以齊家。若寡慾清心。笑言不苟。內外有別。防閑有法。則閨門之內。雍肅如賓。有不令人愛敬者哉。

  ◎姚庭若曰。今人一身不淫。只了得一身事業。何如一勸十。十勸百。百勸千萬。並流布後世無窮。同證善果乎。猶如布種然。一升落地。報以石計。種無窮。生亦無窮。但須勤布。莫使田荒。又如傳燈然。一燈然。千燈皆然。燈無量。光亦無量。但自我傳。莫自我滅。人特未肯實心苦勸耳。倘謂勸人而人不應。是猶布種而種不生。傳燈而燈不明也。有是理哉。

  ◎王大契問蓮池大師。弟子自看師戒殺文。遂持長齋。惟是色心熾盛。不能滅除。乞師方便教誨。使觀欲樂。一如殺生之慘。答云。殺是苦事。故言慘易。慾是樂事。故言慘難。今為一喻。明明安毒藥於惡食中。是殺之慘也。暗暗安毒藥於美食中。是慾之慘也。智者思之。

  ◎凡人見美色起邪心。種種惡心都生。惡心生而良心死矣。惟於邪念勃發。不可遏抑之時。思一死字。或思己身患難疾苦事。則必淡然而止。否則思此女死後。腐肉朽骨。臭不可近。眼前色相。無非幻境。則必憬然悟。否則思吾愛此女。而毀其名節。即穢同糞土。全其名節。斯珍如珠玉。當便矜之恤之。成全之。愈愛而愈不忍污。如是則必肅然敬。否則思吾圖片刻之歡娛。而折功名。削富貴。奪紀算。遭殺害。斬嗣續。敗聲名。皆由於此。如是則必猛然省。即不然。則思羞惡之心。人皆有之。女子失節。只因一時之迷。迨見惡於父母兄弟。見棄於舅姑丈夫。見笑於鄰里親族。每致悔不可追。含怨殞命。更或苟合墮胎。母子俱斃。冥冥中怨魂。豈肯相捨。如是則必矍然驚。又不然。則思女子背夫外交。夫且忍負。很毒甚矣。更何論乎外人。便當作豺狼看。作蛇蠍看。作勾魂鬼使看。作前生怨家看。如是則必惕然戒。視人之女。要想如己女之惡人犯。視人之妻。要想如己妻之怕人污。人當動念之始。深自警惕曰。我淫人之妻女。設我之妻女亦被人淫。奈何。對面一想。則此心自然遏滅。此降火最速之藥。且犯人之女。己女未有不為人犯者。污人之妻。己妻未有不為人污者。不必證之於古。歷觀近時報應。天道真不差累黍。看已受報應的淫人。個個如是。便知未受報應的淫人。也是個個如是。古詩云。勸君莫借風流債。借得快來還得快。家中自有代還人。你要賴時他不賴。旨哉斯言。喚醒夢夢不少。

  ◎吳澤雲曰。人自賦氣成形而後。最重者莫如生命。然未能養生。安知保命。既知保命。即能養生。此不易之理也。乃近世人心不古。風俗澆漓。其最足戕賊人之生命者。要惟色為巨。色猶刃也。蹈之則傷。色猶鴆也。飲之則斃。雖男女居室。為人倫所不廢。苟不知制情止義。其中亦有殺身之虞。而入顧甘之如飴。漫無節制者何哉。蓋由道德之心先亡。而邪淫之念遂因緣而起。當其年少氣盛。留戀狎邪。嘗以有用之精神。消磨於婦人女子之手。而不之惜。甚至鑽穴踰牆。視為韻事。宿娼挾妓。自詡風流。甚或對妻孥而誨淫。向閨房而謔笑。因斯門風敗壞倫紀喪亡中菁新臺貽羞內外。然彼猶以為樂。而不以為苦焉。迨至陷溺已深。精枯髓竭。志氣因之墮落。耳目因之瞶聾。形骸因之瘠厄。人格因之卑下。而一切虛弱癱瘓之病。又復乘隙而叢生。以致一身無窮之事業。絕大之希望。均消歸於烏有。卒之命殞中年。名登鬼籙且或死不得所。而害及子孫者。要皆未節色慾之過也。其真以生命為兒戲哉。

  ◎人於錢財。錙銖計較。百計營求。量入為出。猶恐不繼。有浪用不節者。指為敗子。夫財乃外至之物。猶珍重若此。若精液之可貴。非特錢財也。淫慾之所傷。非特錙銖也。財盡則窮。精盡則死。而乃恣意縱慾。毫不知惜。一旦精竭髓枯。水乾火熾。醫藥罔效。悔之晚矣。蘇東坡云。傷生之事非一。而好色者必死。人之一身。神以御氣。氣以化精。精神充實。百骸強壯。足以有為。若淫慾無度。則竭精氣耗。神不守舍。疾病夭亡。職此之由。可不慎歟。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夫毀傷云者。豈戕手折足之謂哉。有如嘉樹初生。發榮滋長之際。必戒勿翦伐。朝培夕護。然後可冀其成蔭。人當成童婉巒之日。筋力未充。血氣未定。而先喪真元。以致形體枯羸。菁華銷鑠。百病叢生。父母相對驚惶。束手無措。此姑無論陰騭所關。減齡削算。即奈何以自作之孽。貽二親以無涯之隱痛。古之人一跨步不敢忘父母。以其遺體行殆。況玷其清白乎。其為不孝。孰大於是。

  ◎輕薄少年。至親友家。輒窺內室。或傾耳竊聽。道逢佳麗。停趾凝矚。尾綴其後。訪其氏族。甚至以所見與同才肆口嘲評。試問此何心也。遽伯玉不以冥冥墮行。司馬溫公生平無一事不可對人言。而於白晝之時。眾人屬目之地傲然出之恬不為怪。輕薄如此。尚不入端人正士之目。而謂不干鬼神之怒者乎。交游中有此等輩早宜斥絕。不可與一日居也。

  ◎畢忠告曰。方今世界之愈形黑暗污濁。青年子女之益多敗節喪身者。推其故。皆發端於淫書淫畫之流毒也。竊觀近年新出版之豔情淫書淫畫。不知凡幾。層出不窮。觸目皆是。少年子女。見報端所載之目錄告白。已五花八門。說得形容盡致。意動購閱。不免同伴傅觀。致使目醉心迷。神魂顛倒。膽怯者不敢輕於嘗試。然身體已無形受耗折矣。膽潑而意不自持者。若一失足。小則失業失學。耗精拜神。大則傾家喪命。絕嗣斷宗。當此之時。悔已無及。滬上黑暗淫風。甚於他埠。試觀藏垢納污。引人入罪之地。到處皆是。耳濡目染。平日之志定自重者。尚不免受損友之慫恿失足也。吾故曰。淫書淫晝。實殺人之利刃。雎願青年子弟。閨閣少女。遇此等淫書。撕毀勿閱。遇此等損友。擯棄勿面。尚望互相警戒。勿蹈無形之殺人危機也。我今九頓首於出版界。著作界之前曰。誰無子弟。誰無妻女。而忍令其入黑暗。陷死亡。斷宗絕嗣乎。我又九頓首於各校長。各家長。各號經理之前曰。務各隨時嚴行稽察。循循勸導。使各青年子女。出黑暗。免死亡也。而其源則仍在於出版界。著作界之好行其德也。倘採及芻堯。竟毀版而絕筆焉。吾如其子弟妻女。必為共和國之大偉人。大閻範也。倘謂淫書中寓有惡果報者。閱者自能警惕。試問何冊書。不寓果報之說。何以只見閱者之沈淪陷溺乎。我又拜手稽首於作艷情之著作家。繪淫畫之美術家之前曰。榬筆輝輝。何求不得。何苦自留污點。自累盛名。引社會於黑暗陷人民於死亡。所博者祇蠅頭之微利耳。陰騭因果之說。雖為時流所罕言。然五經四書。古今通人。各皆發揮提倡。豈以時流不信。遂致無有乎哉。惡業之中。淫惡為最。生前暗中獲種種折福折壽。滅子絕孫之報應。死後靈魂必永受痛苦。凡我同胞能不觸目驚心耶。敬求滬上慈善長者。如不以鄙言為謬。開會集議。妥籌勸導之法。不獨造福一方。而德風所被人各景從。則天下同胞。咸受恩澤。不禁馨香百叩禱之。

  ◎黃孝直曰。論語云。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聖人之於色。無時而不戒也。禮。庶人非五十無子。不娶妾。其不二色可知。男子三十而娶。其不雜色可知。諸侯不娶境內。其不奪人之妻可知。先王以分至日閉關。其清心寡欲可知。乃孔子概不之及。特提出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一語。誠重之也。抑畏之也。蓋人之方少。猶草木之始萌也。百蟲之在蟄也。草木當始萌之曰。而即摧其芽。未有不枯稿者。百蟲當藏蟄之會。而忽發其扁。未有不死亡者。聖人提醒少年。使其力制色心。悚然自愛。以保養柔嫩之驅。少年時能於此色慾一關。把得牢。截得斷。他年元神不虧。氣塞兩間。立朝之日。精神得以運其經濟。作掀天事業。真人品真學問。皆由於此。即使不成大器。亦必克盡其天年。不致死於非命。此少年所當猛省也。

  ◎父母愛子甚切。自幼無不管教。惟至色慾傷身大事。則多不甚明切訓誨。推原其故。蓋因未婚時,以為子弟知識未開。不可明言。及既娶後。又以子弟已壯。兼礙媳面。不便盡言。不知子弟年輕。閱歷未深。凡古今好色必死之事。未經目睹親見。不甚相信。又不能詳讀遠色戒淫之書。兼聽匪友荒唐之語。每將房事。視為樂境。遂至傷身斃命。因以絕後者。不可勝數。良可嘆息而墮淚也。為父母者。須於子弟十四五歲時。先於暗中。察其動靜。省其嗜好。如知識已開。則於易換衣褲時。密為周視。察有遺精斑漬。急須援引古訓。與之明言。詳告以好色必死之理。引證以好色已死之人。令子弟自知畏懼。即能保養精神。及既娶後。尤須不憚煩碎。婉為開導。父勉其子。婆勉其媳。急須將遠色戒淫各書。為媳講解。令媳私下規勸其夫。萬不可懶於一時。礙於情面。而遺終身之痛也。

  ◎淫禍最大。不止邪緣。即妻妾欲事稍過。或獨寢心想欲事。皆足致疾喪身。不可不戒。道書有曰。人生慾念不興。則精氣舒布五臟。榮衛百脈。及慾念一起。慾火熾然。拿撮五臟。精髓流溢。從命門宣洩而出。即尚未洩出。而慾心既動。如以烈火燒鍋內之水。立見消竭。未幾則水乾而鍋炸矣。此慾念尤足傷身之實據也。吾願世人有病自療。唯在正其心而主於敬耳。

  ◎少年新婚之日。慾念正盛。若不為之節。往往種死根而促其茂齡。此甚可痛也。昔有一士。婚後赴試。覺孤枕為苦。未畢遽歸。一日走百餘里。二鼓抵家。其父怒曰。是必在郡生事。懼禍逃歸者。命縛而置諸空倉。疾呼覓杖曰。明日當痛笞之。明日父徐起釋之。亦弗問也。其子初歸。興甚濃。突遭斥辱。端揣終夕。既釋。終莫喻父意。時有一友。與之偕歸。翌日死矣。蓋以百里行房而精脫也。始悟父縛之之故。古稱事親者視於無形。聽於無聲。抑知父母之愛子。乃真有視聽於形聲之外者乎。噫。家室猶然。而況履蹈危機。風露侵逼於外。驚恐交戰於中。更有什百於是者。人子知此。體親之心以為心。則壽康可得矣。

  ◎黃書雲云。邪淫者。凡屬他人之妻女。我以邪心犯之者皆是。即己之妻室。而犯之非其時。非其地。或於其身有生死之關係。或於其日犯人神之禁忌。或於其體失交合之正理。或於其日屬神聖之誕期。皆邪淫也。至於娼妓。以宿世惡業。致墮此中。宜生憐憫。乃反幸其下賤。恣行淫穢。其損德招報。誠堪畏懼。若犯幼童。姦處女。亂寡婦。汙尼僧。是乃禽獸所不為。人神所同嫉。天律所不容者。尤為罪大惡極。所當惕然省。悚然畏。戒慎自持。戰兢勿犯者也。又或交及禽獸。亂至倫常。此為口之所不忍言。乃成事之所竟或有。嗟乎。人心之壞。至於此極。豈止淪於禽獸。殃及子孫耶。感應篇以見他色美。起心私之為有罪。起心猶不可。況見諸實事。習為故常者乎。夫古人有獻女不納者。而我乃百計以圖之。古人有昏夜拒奔者。而我乃強逼以污之。古人有捨金還妾者。而我乃多方以挑之。古人有措資嫁婢者。而我乃恃勢以姦之。古人有贖賤為良者。而我乃乘危以脅之。古人有捐金完人夫婦者。而我乃離間以奪之。古人有出財助人嫁娶者。而我乃陰險以破之。隱之為閨閣之羞。顯之係全家之辱。小之亦終身之恨。大之成性命之憂。生則負疚於神明。而無以對其丈夫父母兒女。死則沈淪於惡道。而相連以入於地獄餓鬼畜生。我之罪誠不可逃。而彼之怨終未能解。馴至生生世世。久為業緣。子子孫孫。受其慘報。頃刻之歡娛有限。多生之罪累無窮。總由妄認空花。遂沈慾海。風流孽債。何忍結之。須是識得破。忍得過。若是忍不過。仍是識不破耳。故見人妻女。當作自家眷屬想。其長者視如母。壯者視如姊。少者視如妹如女。則淫心便無由而起矣。華嚴經曰。菩薩於自妻常自知足。自己之閨房。淫慾過度。猶不可。而敢亂他人妻女乎。速報錄云。我不淫人婦。人不淫我妻。冥律云。姦人女者。得絕嗣報。姦人妻者。得子孫淫沃報。古今罪案。見於戒淫寶訓。感應陰騭諸書注案者多矣。可不畏乎。須知色相本空。嬌姿如幻。畫瓶盛糞。錦袋藏刀。每當暗室閒居。莫生妄想。即使邪緣湊合。勿喪良心。惟以慧力照之。正念持之。當念自心之良知。炯炯然其在我也。虛空之鬼神。森森然其鑒我也。頭上之三台北斗。赫赫然其臨我也。家中之寵神。身上之三尸。凜凜然其伺我也。天堂之福樂。一轉瞬而可登。地獄之苦輪。一失足而將入。臨崖勒馬。苦海回頭。於萬難自持之時。存一萬不可犯之想。文昌帝君遏慾文。鍾離祖師戒淫歌。當熟讀而力守之。勿造隱昧之業。勿為敗德之行。勿以娼優為賤人。而弗加憐憫。勿以僕婢為卑下。而不與保全。勿以淫奔為自來。而失身蹈火。勿以妻妾為家飯。而縱慾傷生。勿忘長幼之名分。而紊綱常。勿污尼僧之淨行。而觸神怒。勿紊人禽之界。而與毛羽為緣。勿於仇怨之家。而以閨門洩忿。勿看淫詞豔曲。以啟邪心。勿談美色淫聲。以惑人意。除自犯外。凡引誘良家子弟淫蕩。及好談閨閣。編作淫書。摸寫淫畫。以啟人情竇者。為教人邪淫。見聞人欲犯淫。而歡喜贊成者。與自犯同。楞嚴經曰。十方如來。色目行淫。同名慾火。菩薩見欲。如避火坑。若不斷淫。修禪定者。如蒸沙石。欲其成飯。經百千劫。只名熱沙。若刻實論之。即不必實有其事。而苟有一念之私。已犯萬惡之首。蓋恆性降自維皇。元命賦自父母。見美色而起淫心。則客感奪其恆性之主。維皇所降者。便褻瀆一次。即大不忠也。外誘搖其元命之根。父母所賦者。即虧損一次。即大不孝也。蓋以性不離命。命不離性。動一次淫欲。便耗一次理氣。即丟一次性命。即犯一次首惡矣。噫。紅顏之白圭未玷。而青年之黑籍已增。故君子先以正心清其源。次以寡慾養其德。何敢恣情縱欲。悖天蔑理。馴至折福減祿。短壽貽殃也乎。華嚴經曰。邪淫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得不隨意眷屬。語曰。世上無如人欲險。幾人能不誤平生。可哀也夫。

邪淫十二害

  冒起宗。註感應篇見他色美。起心私之二句云。見他人妻女之美貌。便起了奸邪的私心。這個念頭一起。雖無實事。已難逃鬼神的禍罰。蓋萬惡淫為首。愚人不知利害。作此罪孽。今試講種種禍害。指醒迷途。

  一害天倫。男女各有配偶。這是天定的倫。亂了他。不要講到他們情義乖離。他的倫。我去亂了。便與禽獸。披毛帶尾。是無別的。戴帽穿衣。豈可做此事乎。

  一害人節。婦女一生大事。只重節字。亂了他。使他失節。瓦破豈能再完。

  一害名聲。憑你機密。無人不知。臭聲遠播。供人傳笑。就是他的親戚。也是面覺無顏。

  一害門風。羞辱他父母公婆。羞辱他丈夫。及兄弟姊妹。羞辱他子女孫媳。一門中恥掛眉額。痛纏心骨。實是殺他三代了。

 一害性命。或婦女因受氣致死。或其夫憤死。或夫殺妻。或父殺女。或婦殺夫。或夫殺奸人或奸人被眾打死。或婢女因妒妻致死。

  一害風俗。鄰里中有這廉恥喪盡。人面獸心的人。愚人看了榜樣。朋比為奸。最足傷風敗俗。這種惡習。定遭劫數。這六樣害。是害人的。

  一害心術。淫念一生。種種惡念都生。如幻妄心。貪戀心。機心。妒心。牽纏不住。意惡最重。

  一害陰騭。騭是定說。上天冥冥中有安定人的道理。就是本善的性。做人的胎元。今亂了常道。敗德喪行。傷天理。滅良心。斬削了陰騭的理。便要墮入地獄畜生的惡道。

  一害名利。感應篇說。三台北斗。三片寵神。隨身察過。那有夜深人靜。上天不知的理。歷看果報。如李登犯了。削去狀元宰相。宜興木客某犯了。黑虎啣他頭去。命該富貴。也要削盡。況福分淺薄。狼狽何堪。

  一害壽命。鬼神削奪人壽。淫惡為最。況且慾火焚燒。精神竭。骨髓枯。又成驚恐死。勞痵死。惡瘡死。好色必死。早年短折。

  一害祖父。祖父相傳的血脈。拋在那里。這最是忤逆路頭。并一生的福分削盡。從此敗家聲。絕祭祀。陰間祖先當作餒鬼了。能不恨極。

  一害妻子。佛經說。無有子息。亂人妻故。妻女淫亂。亂人室女故。把妻女去還債。又絕了後嗣。這不但看書上的果報。試看故世的淫人。個個這樣。便知未故世的淫人。也是個個這樣的。這六樣害。是害已的。

  以上十二害。都從格言因果中來。更兼目睹時事。望我同志。豫把禍患認清。庶不臨時迷昧。前賢說。這一關要忍。要堅忍。要很忍。又說常想病時死日。邪念便消。又說早夜點香一炷。靜坐半時。使心猿意馬。漸漸調伏。依這三說。更把十二害。日日看看。時時想想。便是戒邪淫的良法。況如唐皋。羅倫。謝遷。王華的科甲。只因力拒奔女。趙秉忠。周旋。馮京的貴顯。只因其父不犯邪淫。片刻間關係禍福。豈不極大。這他字。包括婢女僕婦在內。昔文帝重降陰騭文說。香幃私婢繡榻憩奴。俱膺必誅之律。人同一體。都是不該犯的。要知善人終身不貳色。視老如母。視長如姊。視少如妹。視幼如女。他來就你。終要力拒。守定了遠邪十法。一清心地。二守規矩。三敬天神。四養精神。五勿目看。六戒談穢。七燒淫書。八省房事。九勿晚起。十勸共戒。前人有戒邪淫單式刻送。內說每領一單。勸十人。寫名簽押。具疏神前。共誓戒淫。這法最好。單式也是易做的。

四覺觀

  凡夫淫欲念。世世常遷徙。宿生為女時。見男便歡喜。今世得為男。又愛女人體。隨在覺其污。愛從何處起。

  睡起生覺第一  默想清晨睡起。兩眼朦朧。未經盟漱。此時滿口粘膩。舌黃堆積。甚是污穢。當念絕世嬌姿。縱具櫻桃美口。而脂粉末傅之先。其態亦當爾爾。

  醉後生覺第二  默想飲酒過度。五內翻騰。未久忽然大嘔。盡吐腹中未消之物。餓犬嗅之。搖尾而退。當念佳人細酌。玉女輕餐。而杯盤狼藉之時。腹內亦當爾爾。

  病時生覺第三  默想臥病以後。面目黧黑。形容枯稿。又成瘡癰腐潰。膿血交流。臭不可近。當念國色芳容。縱或年華少艾。而疾苦纏身之日。形狀亦當爾爾。

  見廁生覺第四  默想通衢大廁。屎尿停積。白蠟青蠅。處處繚。當念千嬌百媚之姿。任彼香湯浴體龍麝熏身。而飲食消融之後。所化亦當爾爾。

九想觀

  人想死亡日。欲火頓清涼。愚人若聞此。愁眉歎不祥。究竟百年後。同入燼燬場。菩薩九想觀。苦海大津梁。

  新死想第一  靜觀初死之人。正直仰臥。寒氣徹骨。一無所知。當念我貪財戀色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青瘀想第二  靜觀未斂骸屍。一日至七日。黑氣騰溢。轉成青紫。甚可畏懼。當念我如花美貌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膿血想第三  靜觀死人初爛。肉腐成膿。勢將潰下。腸胃消糜。當念我風流俊雅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絳汁想第四  靜觀腐爛之屍。停積既久。黃水流出。臭不可聞。當念我肌膚香潔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蟲噉想第五  靜觀積久腐屍。偏體生蟲。處處鑽囓。骨節之內。皆如蜂巢。當念我鸞儔鳳侶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筋纏想第六  靜觀腐屍。皮肉鑽盡。止有筋連在骨。如繩束薪。得以不散。當念我偷香竊玉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骨散想第七  靜觀死屍。筋已爛壞。骨節縱橫。不在一處。當念我崇高富貴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燒焦想第八  靜觀死屍。被火所燒。焦縮在地。或熟或生。不堪目擊。當念我文章蓋世之身。將來或亦如是。

  枯骨想第九  靜觀破塚棄骨。日暴雨淋。其色轉白。或復黃朽。人獸踐踏。當念我韶光易邁之身。將來亦必如是。

勸戒十則

  閨秀豈容玷辱。一生名節攸關。六親體面沒遮欄。結定怨家不散。縱使臨婚瞞過。隱含羞恥難安。痛纏心骨怨如山。蒙垢千秋莫幹。  處女

  人孰不思偕老。可憐獨守空房。芳池拆散兩鴛鴦。此後雙飛絕望。死者別無餘願。祇求為我增光。智欺勢壓太猖狂。終作怨家孽障。  孀婦

  有女皆期得所。守貞待字于歸。只因窮困兩相違。骨肉親情如水。莫認楷前之草。休貪席上之杯。百年難保舊門楣。祇恐後嗣不美。  婢女

  僕婦雖然下賤。含羞帶恥人同。入牢無奈強相從。罪惡一般深重。彼自分明配偶。我當嚴整家風。從來義僕幹奇功。都是主恩感動。  僕婦

  他既為我鞠子。吾寧因子姦他。終年琴瑟遠違和。祇為家貧難過。況彼良人在室。望他守節心多。自羞自恨痛如何。勸爾早些看破。  乳嫗

  貧窘甘心忍辱。端須仁者保全。逞財乘急肆淫姦。作孽終身不淺。窮富由來無定。家資聚散如煙。阿誰能買子孫賢。只恐後來難免。  貧婦

  彼既修行出世。豈容覓趣調情。敗他戒行壞他名。不顧佛家清淨。神目赫然如電。地方借隙相乘。官刑冥罰禍非輕。真是墮身陷阱。  尼姑

  有種青樓妓女。倚門百媚夭斜。須知君子愛身家。執玉一般恐怕。彼自落花無主。我終白璧蒙瑕。破傷財物誤生涯。染毒罹病禍大。  娼妓

  娶妾祇因嗣續。何須少艾重重。脂紅粉白骷髏工。總是一場春夢。每見富翁多寵。糟糠冷落閨中。隨時取樂逞淫風。性命攸關實重。  姬妾

  男女居室正理。豈容顛倒陰陽。污他清白暗羞愴。自己聲名先喪。浪費錢財無算。戕生更自堪傷。請君回首看兒郎。果報昭昭不爽。  男色

戒之在色賦

  蕩蕩情天。昏昏慾界。智慧都迷。癡呆難賣。亦念夫夫婦婦。正家道以無乖。庶幾子子孫孫。肅閨門而勿壞。如何鑽穴。絕無煩峽蝶之媒。竟至踰牆。償不了鴛鴦之債。萬惡以淫為首。曾榜森羅。百殃悉降於身。非徒夭痵。削他桂籍。生前則窮巷空悲。斬爾椒條。死後之荒瑩孰拜。個個中庸記得。九經忘遠色之經。人人論語讀完。三戒昧少時之戒。血氣多緣未定。智愚那得不移。和也者。財先可餌。強乎哉。力莫能支。刑於寡妻。破節而故夫暗泣。摟其處子。含羞而新婦群疑。以傭嫗為易姦。塵而忽聚。以乳娘為可犯。蠱豈堪醫。美婢調來獅吼之威教偏受。頑童此及。龍陽之醜更難知。帶肉骷髏。偏喜狎顛狂之妓。低眉菩薩。亦怒污清淨之尼。傳曰。男有室。女有家。毋相瀆也。禮云。內外亂。禽獸行。則必滅之。則有舌上燦花。毫端錯彩。誘人顛墬於邪山。罰爾沈淪於苦海。自詡文人才子。風流之趣語頻翻。遂令怨女曠夫。月下之佳期早待。好談中冓。一言傷天地之和。妄著淫書。萬劫受泥犁之罪。演出橫陳之劇。聲音笑貌。誰則弗思。描來秘戲之圖。袒裼裸裎。焉能不挽。酣歌艷曲。魂已蕩而魄已消。偽造仙方。陽可補而陰可采。是皆導入三途。能不孽添百倍。放鄭聲而有訓。此語應聞。思魯頌以無邪。其言猶在。何勿念淫。轉而好德。無思乃保無為。有物本來有則。想到懸崖撒手。慾火難紅。急從彼岸回頭。狂瀾勿黑。過而能改。福尚可以自求。善更能遷。禍定消於不測。綠衣引去。洪學士之上壽還登。黃紙標來。項秀才之高魁旋得。出乎爾。反乎爾。報應分明。不可追。猶可違。挽回頃刻。罪不加懺悔之人。夢已入清涼之國。非禮勿動。裘影中浩浩其天。反身而誠。倫紀中賢賢易色。樂爾妻孥。畢其嫁娶。夭桃各詠于歸。少艾焉容外慕。鸞幃夢暢。提頭而人面模糊。鳳管詞新。拔舌而鬼形恐怖。戒得心中如鐵。法網詎罹。色原頭上從刀。殺機已露。生貪有限之歡。沒受無窮之苦。能忍堅忍很忍。便致神欽。視淫意淫語淫。都防天怒。奔還要拒。風清月白之吟。烈更須揚。露峽雪江之句。自己閨房之樂。亦莫常耽。他人床第之言。胡堪輕訴。青樓薄倖。休教縱慾三年。白璧無瑕。祇在閒情一賦。

  〔批〕商子拜亭。越中名士也。一夕夢 文昌帝君謂之曰。子有賦才。曷不作戒色賦一篇。為我喚醒世人。醒而為之。下筆似有神助。字宇窮形盡相。言言口怵目驚心。願天下文人才士。低徊往復之。

福善案

  ◎明宣德中。曹文忠公鼐。以歲貢授學正。不就。改泰和典史。因捕盜。獲一女於驛亭。甚美。意欲就公。公奮然曰。處子可犯乎。取片紙書曹鼐不可四字焚之。天明召其母家領回。後大廷對策。忽飄一紙墮几前。有曹鼐不可四宇。於是文思沛然。狀元及第。

  ◎餘杭陳醫。有貧人病危。陳治之痊。亦不責報。後陳因避雨過其家。其姑令婦伴宿以報恩。婦唯唯。夜深就之。曰君救妾夫。此姑意也。陳見婦少而美。亦心動。隨力制之。自語曰。不可。婦強之。陳連曰不可不可。坐以待旦。最後幾不自持。又大呼曰不可二字最難。天明遁去。陳有子應試。主試棄其文。忽聞呼曰不可。挑燈復閱。再棄之。又聞連聲呼曰不可不可。最後決意棄之。忽聞大呼曰不可二字最難。連聲不已。因錄之。榜後召問故。其子亦不解。歸告父。父曰。此我壯年事也。不意天之報我如此。

  ◎馮商。壯年無子。妻每勸其置妾生男。後如京師。買一妾。成券償金矣。問女所自。涕泣不能言。固間之。曰父因綱運負欠。鬻妾以償。馮惻然。亟還其父。不索原銀。歸妻間妾安在。具告以故。妻曰。君用心如此。何患無子。閱數月妻娠。將誕之夕。里人皆見鼓吹喧闐。送狀元至馮家。是夕生兒。即馮京也。後中三元。官至太子少師。相業甚盛。

  ◎明無錫孫繼皋。館於某家。主母遣婢送茶一杯。杯中一金戒指。孫佯為不知。令收去。是夜婢來叩門。云主母到矣。公急取大板。頂門不納。明日遂歸。人問故。曰生徒不受教也。終不露其事。後大魁天下。子孫貴顯。

  ◎溫州周旋之父。多子而貧。鄰人富而無子。令妾與之乞種。夜招飲。其夫佯醉而出。妾出陪。告以故。旋父愕然。遽起而門已閉。迺以手書空曰。欲傳種子術。恐驚天上神。面壁不顧。正統乙卯。旋中鄉榜。太守夢迎新狀元。即旋也。彩旗上大書欲傳種子術。恐驚天上神。太守莫測其故。丙辰果中狀元。太守稱賀。因述夢中所見。父曰。此老夫于二十年前書空語也。終為諱之。

  ◎明太倉陸公容。美丰儀。天順三年。應試南京。館人有女。夜奔公寢。公始以疾。與期後夜。女退。遂作詩云。風清月白夜總虛。有女來窺笑讀書。欲把琴心通一語。十年前已薄相如。遲明。託故去。是秋中式。先時公父。夢郡守送旗匾鼓吹。匾上題月白風清四字。父以為月宮之兆。作書遺公。公益悚然。後成進士。仕至參政。

  ◎毗陵有錢翁者。行善乏嗣。里中喻老。為勢家索錢。負械不決。妻女凍餒。求貸於翁。翁如數與之。不收文券。事解。喻將妻女踵謝。翁妻見女色美。欲聘為妾。喻夫婦欣然。翁曰。乘人之難。不仁。本意作善。而以慾終。不義。吾寧無子。決不敢犯。喻夫婦拜泣而退。翁妻是夕。夢神謂曰。汝夫陰德隆重。當錫汝貴子。踰年。果生一子。名天賜。十八歲聯捷。官至都御史。

  ◎歸安沈桐。字觀頤。家貧。族兄遜洲。薦至姻家訓蒙。婦孀子幼。一夜婦私奔焉。桐峻拒之。次日即辭歸。婦恐語洩。備禮敦請。又促遜洲往邀數次。不赴。屢詰其故。桐終不言。但曰不便而已。次年聯捷。官至巡撫。

  ◎徽商王志仁。三十歲無子。有相士謂其十月當有大難。王素神其術。因亟往蘇。斂貲歸寓。晚偶散步。見一婦投水。王急取十金。呼漁船救之。問故。婦曰。夫傭工度日。畜豕償租。昨賣之。不億皆假銀也。恐夫歸見責。無以聊生。故謀死耳。王惻然。倍價周之。歸語其夫。夫不信。迺與婦共至王寓質焉。王已寢矣。婦叩門呼曰。投水婦來謝。王厲聲曰。汝少婦。吾孤客。昏夜豈宜相見。夫悚然曰。吾夫婦同在此。王乃披衣出見。纔啟戶。牆忽傾倒。臥榻已壓碎矣。夫婦感歎而別。後歸家。遇相者大駭曰。子滿面陰騭紋現。是必曾救人命。後福未可量也。後連生十一子。壽九十六。尚康健。

  ◎宋楊希仲。新津人。微時館成都富家。有一美妾。自負才色。詣館調戲。希仲正色拒之。其妻是夕夢神告曰。汝夫獨處他鄉。不欺暗室。當魁多士。以彰善報。次年蜀闈第一。

  ◎徽州程孝廉。濱溪而居。溪上木橋甚窄。有一女子探親過此。失足落

水。孝廉遣人救之。令妻為之烘衣。日暮不能歸。又令妻伴宿。次日送歸母家。女之舅姑聞之不悅曰。媳未過門。宿於人家。非完女矣。令媒妁退婚。孝廉聞之。親往力諭乃得成婚。不一年而夫卒。有遺腹一子。嗣後孀婦教之。讀書燈下。常流涕曰。汝若成名。無忘程孝廉之恩。其子少年登科。丙辰入會場。每成一藝。必朗誦。拍案得意。後忽放聲大哭。適孝廉與之隔號。亟間其故。少年曰。七篇皆極得意。不意燈煤焚卷。勢必貼出。是以哭也。程曰。可惜佳文。置於無用。若肯與我謄寫。得中。當圖厚報。少年即以文與程。果中進士。出榜後。少年詣程寓索報。程置酒與飲。少年因問。程君有何陰德。而以我文成名。程自反平生。無他陰德。少年固請不已。程良久。述前曾救一女子事。少年俯地而拜曰。先生是我母之大恩人也。敢望報乎。因以母燈前語泣告之。事以師禮。世為婚媾。

  ◎徐昂。揚州人。試春闈。京中有王相士。多奇中。徐往質之。王曰。君相乏嗣。奈何。及登第。為西安守郡。途閒納一姬。頗妍麗。徐訊其姓                      氏。答曰。予父某。作某官。喪於某年。向以饑歲。為強暴掠售於此。徐深憫之。即焚券。不令為妾。及之任。具奩貲。擇善士嫁之。秩滿如京。王見之。駭曰。君相異矣。子星滿容。詎非陰德所致乎。未幾。徐庶妾。一再歲而育五子。

  ◎姚三韭。本姓卞。博學善詩文。館於懷氏。有女常窺之。卞岸然不顧。一日晒履於庭。女作書納其中。卞得之。即託故辭歸。袁怡杏作詩鑽之。有一點貞心堅匪石。春風桃李莫相猜之句。卞答書。力辯並無此事。怡杏緘其書而題曰。德至厚矣。子孫必昌。後其子誡。曾孫錫。皆成進士。

  ◎林增志。溫州人。奉佛持戒。一日夢觀天榜。見己名在第十。下書不殺不淫之報六字。戊辰果中第十名。

  ◎何澄。以醫著名。同郡孫子。久病不愈。邀澄治之。其妻密語澄曰。良人病久。典賣殆盡。願以我身酬藥資。澄正色卻曰。娘子胡為及此。但安心勿憂。當為療治。慎勿以此污我。且自污也。其妻慚感而退。是夕夢一神。引至公署。主者曰。汝行醫有功。且不放急難中亂人婦女。奉上帝勒。賜汝一官。錢五萬。未幾。東宮得疾。詔澄一服而愈。賜官錢。悉如夢。

  ◎揚州高尚書父。販貨京口。客寓中。時聞安息香撲鼻。一日忽見壁隙中。伸進一枝。公從隙窺之。見少女獨坐。次日公訪之主人。即其女也。間何不字人。答曰。擇婿難耳。數日公訪得一婿。謂主人曰。吾見高鄰某郎甚佳。欲為作伐。何如。曰。吾意亦屬之。但其家貧。公曰不妨。吾當借貲與之。即為說合。贈數十金以完其美。公歸。夢神語曰。汝本無子。今賜汝一子。可命名銓。踰年果生一子。後登進士。仕至尚書。

  ◎松江諸生沈鸞。中年尚艱子嗣。家貧就館墊。一夕歸家遇雨。門已關。聞室中有處女聲。詢之。乃鄰女也。以夫人寂處來作伴。沈遂囑勿啟門。冒雨去。宿道院。是夜。夢上帝以兩色絲授之。覺時方子夜。見殿內光輝四映。五彩眩目。蓋而散而月華也。嗣連舉二子。長文系。次可紹。相繼登第。

  ◎清德清蔡啟傳。初應鄉薦。時尚無子。夫人私蓄三十金。為置一妾。妾至。垂泣不止。公間其故。曰夫以負營債至此。公乘夜往其夫家。語曰。吾為爾了此事。我今不可歸。歸則心跡不白。遂宿其家。候營卒來。詳告以故。云汝繳券。我即付金。公乃命轎昇婦還其夫。以三十金為贈。後夫人即生子。康熙庚戌。公及第。

  ◎明謝文正公遷。少館昆陵某家。有女乘父母出。遂奔公。公諭之曰。女子末嫁而失身於人終身之玷也。將使父母夫族。皆無顏面。厲色拒之。女慚愧而退。明日即辭館去。後中成化乙未狀元。至相位。子丕。官侍郎。

  ◎費樞。蜀人也。會試至京。曰哺時。一婦人前訴曰。某販繪人女。嫁後夫死。貧無以歸。願得相依。費曰。吾不欲犯非禮。當訪汝父來迎。偏訪得其父。語以女狀。父泣謝。即取女回。是年費登第。官太守。

  ◎鎮江靳翁。五十無子。訓蒙於金壇。其鄰女頗有姿色。夫人鬻釵釧買作妾。翁歸。夫人置酒於房。告翁曰。吾老不能用育。此女頗良。或可延斬門之嗣。翁挽首面赤。夫人謂己在而公赧也。遂出而反局其戶。公即踰聰而出。告夫人曰。汝意良厚。但此女幼時。吾常提抱之。恆願其嫁而得所。吾老矣。又多病。不可以辱。遂反其女。次年夫人生丈禧公。十七發解。次年登第。後為賢宰相。

  ◎松江曹生。應試。寓中有婦來就。曹驚。趨往他寓借宿。行至中途。見燈火喝道。來入古廟中。擊鼓升堂。曹伏廟前。聞殿上唱新科榜名。至第六。吏稟曰。某近有短行。上帝削去。應何人補。神曰。松江曹某。不淫寓婦。正氣可嘉。即以補之。曹且驚且喜。果中第六。

  ◎明浙有指揮使。延師訓子。師病。子取被為師發汗。誤捲母鞋。墮師床狀下。師徒皆不知。指揮見而疑之。入間。妻不服。遂乃遣婢。詭以妻命邀師。而已持刀伺其後。俟其門啟。即殺之。師聞扣門。問何事。婢曰。主母相招。師怒叱其婢。不肯開門。指揮復強其妻親往。師復固拒之。曰。某蒙東翁相延。豈以冥冥墮行哉。請速回。門終不啟。指揮怒頓平。明日。師即辭館。指揮謝曰。先生真君子也。始述其事謝罪。師是年登第。居顯爵。

  ◎信州林茂先者。才學過人。既與鄉薦。家極貧。閉門讀書。鄰巨富婦。厭其夫不學。私慕茂先才名。夜奔之。茂先呵之曰。男女有別。禮法不容。天地鬼神。羅列森布。何可以污我。婦慚而退。茂先次年登第。三子成進士。

  ◎清陝西袁公。以闖賊亂。父子失散。流寓江南。欲娶妾生子。適買一婦。至袁宅。背燈而哭。袁詰之。婦曰。無他故。止以家中貧餓。夫欲求死。故賣身以活之。妾念平日夫婦情篤。故不禁傷痛耳。公惻然。背坐達旦。除身價外。復贈百金。同婦送其夫。令之貿易。夫婦泣哭而去。後欲覓一閨女。送與袁公生子。久而未得。偶至揚州。遇人領一俊童欲賣。因私計我未得女子。先買此童伏事袁公。有何不可。遂買之。渡江送袁。袁諦視之。則其所失子也。報應其神如此。

  ◎明雲間陸文定公樹聲。辛丑北上。時郡守王公華。夢見城隍庭下。眾棵樹聲為善士。因召其外父李某。問其平日作何善事。對曰。他不及知。惟於邪色不苟而已。後中會元。其子彥章。己丑進士。

  ◎唐皋。少時讀書燈下。有女調之。將紙窗掐破。公補訖題云。掐破紙窗容易補。損人陰騭最難修。後一僧過其門。見狀元匾。左右懸二燈。書所題二語。異而問之。後果大魁天下。

  ◎明江陰張畏巖。夢至一高房。得試錄一冊。中多缺行。問傍人。曰此今科試錄。問何多缺名。曰科第三年一考較。須積德無咎者。方有名。如前所缺。皆係舊該中式。因新有薄行而去之者也。指後一行云。汝平生從無淫業。或當補此。宜自愛。是科果中一百五名。

  ◎明寧波孫生。家貧訓蒙。終歲不過數金。後失館。身寄塘西張氏抄寫。其家一婢。更餘來奔。公峻拒之。婢與同齋西席得合而去。端午。西席解館。疽發不愈。公代其任。後遇其叔於江口。叔曰。我因兒病。禱於城隍。夜夢城隍坐殿上。呼吏將饑籍所改者。唱名對冊。十餘人外。即唱姪名。我潛問吏。孫某緣何改去。吏曰。此人四十六歲。應出外餓死。因今年四月十八夜。拒某氏淫奔。延壽二紀。改入祿籍。我深為姪賀也。後負笈者日多。每歲修儀百餘金。迄公四十六歲。正萬歷三十六年。米價涌貴。死者頗眾。而公裕如。公後分析其子。家已巨富。年至古稀。無疾而終。

  ◎陶文僖公大臨。年十七。美姿容。赴鄉試。寓有鄰女來奔。三至三卻。遂徙他寓。寓主夜夢神語曰。明日有秀士來。乃鼎甲也。因其立志端方。能不為奔女亂。上帝特簡。寓主以夢告陶。陶益自砥礪。後中榜眼。官至大宗伯。

  ◎時邦美之父。鄭州牙將也。年六十無子。押綱至成都。妻令置妾而歸。得一女甚美。時窺見其用白布總髮。問之。泣曰。父本都下人。為州橡卒。扶襯至此。不能歸。賣妾以辦喪耳。邦美父惻然。攜金助其母還其女。又為幹理歸計。及歸。告妻以故。妻曰。濟人危急。為德甚大。當更為君圖之。未幾妻孕。一夕夢紫金人端中坐堂。旦生邦美。中會元。官至吏部尚書。

  ◎明萬歷戊戌狀元趙秉忠之父。作邑援。有襲蔭指揮繫冤獄。趙力出之。指揮感愧無報。請以女奉箕帚。趙搖手曰。此名家女。使不得。強之。又搖手曰。使不得。畢竟不從。後其子上公車。途有拊其輿者曰。便不得的中狀元。如是者再。及第歸。語父。父太息曰。此二十年前事。吾未嘗告人。何神明之告爾也。

  ◎呂公宮。常於某氏館中夜讀。有鄰室少孀。忽乘月而至。公峻拒之。次日復令侍婢。持雙玉魚來贈。公碎其玉。婢慚而退。後位至宮保。未嘗語人。偶因課子及之。終不洩其姓氏。

  ◎宋黃靖國。為儀州判官。一夕被攝至冥。冥官曰。儀州有一美事。卿知之乎。命吏取簿示之。乃醫士聶從志。某年月日。在華亭某宅行醫。其妻某氏奔之。從志力拒。上帝勒從志延壽二紀。子孫兩世登科。靖國既還。述與從志。從忘曰。此事并未嘗與妻子言。不意已書陰籍。其後從志果壽考。子孫皆登科。

  ◎明茅鹿門。弱冠遊學餘姚。寓邑廟前錢家。有美婢。募茅丰姿。一夕。至書室呼貓。鹿門曰。汝何獨自來呼貓。婢笑曰。我非呼小貓。迺喜大茅耳。鹿門正色曰。父命我遠出讀書。若非禮犯汝。他日何以見父。又何顏見若主。婢慚而退。後登嘉靖戊戌榜。官副使。壽九十。

  ◎杭州北新關吏顧某。奉差往江南。夜泊蘇州河邊。見一少婦投水。止而問之。則曰某夫因欠糧繫獄。命在旦夕。不忍見夫先死。故自盡耳。顧解囊中五十金付之。婦謝而去。歸。舟又經其地。向坐酒肆。適對門。即前婦之家也。婦告其夫。邀歸置酒款之。夫謂婦曰。活命之恩。貧無以報。汝其伴宿以酬之。因留顧宿。夜半。婦就顧寢。顧毅然拒之。披衣逃歸舟中。時杭城失火。延燒數十家。眾見火光中有金甲神。手執紅旗招展。圍繞一宅。火至輒回。火止視之。乃顧某家也。咸以為陰德所致。

  ◎明羅文毅公倫。赴會試。舟次蘇州。夜夢范文正公來訪。曰。來年狀元屬子矣。倫謙退不敢當。范公曰。子某年某樓之事。誠動太清。以此報子耳。倫因憶昔年曾拒奔女於此樓。夢當不妄。及殿試。果第一。

  ◎明雲間莫文通。素樂善。居郡城二里徑。世為農家。一日持二十金。至鄉買稻種。泊黃浦。有二人縛一少女。欲沈浦中。莫問之。對曰。此我主人女也。主人察其與人有私。故令投之急流耳。莫曰小女子何知。且非目擊之事。或有不真者。幸為釋之。請以二十金為酬。女得脫。叩首莫前。願執箕帚。莫曰。我豈愛爾姿容哉。特憐爾芳年死於曖昧耳。今已昏黑。我舟小難容。汝登岸亟望有燈火處投入可耳。是夕歸舍。夢神語曰。汝救人命。陰德深重。天報汝以賢子孫。後子勝。以明經始通仕籍。孫昊鄉薦第二。昊子愚。亦舉人。愚子如忠。亦鄉薦第二。登嘉靖戊戌進士。仕至方伯。其女逃去。一文學收之。生六子。一子即與愚同年。何三畏曾作善人傳。以紀其事。

  ◎杭學宰生柳某。因探親遇雨。投宿荒園內。先有一少婦躲雨。生竟夕無異志。端坐簷外。至曉而去。其婦。乃宰生王某妻也。婦感生德。以語其夫。夫反疑而出之。後生鄉試。其文已置廢卷。頃忽仍在桌上。考官驚異。細閱其文。了無佳意。復廢之。後將薦卷呈堂。而生卷復在內。因想此生必有陰德。遂一併呈薦。竟中七十一名。而王生適與同房。晉謁時。王生在。座師言及生中之由。且詰其故。生念別無他事。因舉避雨事對。王生感歎。歸迎其妻完聚。且以其妹。為柳續絃。

  ◎明太倉州吏顧佐。知賣餅江氏之冤。為訴之官。得釋。江攜其女至佐家。曰無以為報。願以此女為妾。佐固卻之。其後佐吏滿。辦事侍郎衙門。一日至私寓候之。其夫人見之曰。君非太倉顧提控乎。識我否。佐愕然。夫人曰。我乃賣餅女也。賣之商。商以女畜之。嫁充相公副室。尋繼正室。每恨無由報德。當為相公言之。侍郎疏上其事。孝宗嘉歎擢為吏部主事。

  ◎清順治已亥。崑山徐殿元立齋。得第之初。有人禱於城隍廟。因止宿焉。中夜見神赫奕升座。喚其人謂曰。汝知徐氏中元之故乎。徐氏累代不淫。久有積行。上格天心。今日鼎甲之發。特其肇端耳。功名雖祕。果報昭昭。語汝悉知。世之昧然於萬惡之首者。可以悟矣。言畢。即呵道去。其人謹誌面廣傳之。後健庵庚戌科。彥和癸丑科。同胞三鼎甲。子孫聯翩繼起。

  ◎明錢塘陸左城。立身孝友。博物洽聞。善行不可枚舉。而其隱德。尤人所難。嘗寓一友別業。夜有美婦暱就之。城峻拒不納。婦慚悔而退。次日託故避去。人莫知之也。城雖霧豹未彰。而子若孫。皆以孝廉明經。著聲鄉國。曾孫宗楷。鄉科發解。聯捷南宮。芝蘭奕奕。科第之榮。正未有艾。石門吳青壇侍御。城門下士也。曾聞其事而述之。現載感應篇圖說。金壇王界為之記。

  ◎明冒起宗。自幼虔誦感應篇。戊午入闈。昏迷如夢。覺神助成篇。得領鄉薦。會試下第歸。發願將感應篇增註。因念好色。損德尤甚。故於見他色美一條。備列報應。而佐之寫者。南昌羅憲嶽也。辛酉。羅君即入拌。迄戊辰新正。羅夢仙流三人。一老翁蒼顏黃服。二少年披紫衣。左右侍。老翁出一冊左顧曰。爾讀之。左立者朗誦良久。羅竊聽之。則冒君所註見他色美二句全註也。讀畢。老翁曰。該中。旋顧右立者曰。爾泳一詩。即泳曰。貪將折桂廣寒宮。須信三千色是空。看破世間迷眼相。榜花一到滿城紅。羅醒。作書詳述夢中事。寄起宗子。曰尊公應捷南宮矣。但榜花二字難解。此榜發。冒果高捷。後冒於陳宗九齋頭。見類書中有榜花二字。註云。唐禮部放榜。姓僻者號榜花。而冒姓實應之。

禍淫案

  ◎李登。年十八為解元。後五十不第。詣葉法師師間故。師以叩文昌帝君。帝君命吏持籍示曰。李登生時。上帝賜玉印。十八發解。十九作狀元。五十二位右相。緣得舉後。私窺鄰女。事雖不諧。而繫其父於獄。以此遲十年。降二甲。繼又侵其兄屋基。至形於訟。又遲十年。降三甲。又後於長安邸中。淫一良家婦。又遲十年。今又盜鄰女。為惡不悔。祿籍削盡。死期將至矣。師歸以告。登遂愧恨而死。

  〔批〕李登所謂梏之反覆者也。使其早生悔恨。修德贖怨。則狀元宰相。可以完璧歸趙。即不然。一之為甚。後業不作。則科甲顯榮。猶可得半而居。乃舉天地之所栽培。祖宗之所積累。而為一人戕削殆盡。辜負無窮矣。且邪淫之業。視科甲萬不及一。乃以終身富貴。僅易片刻歡娛。不亦愚甚。噎。狀元而為宰相。數百年中僅見一二。而因此一孽。蕩然無遺。況他人星命。萬分不及李登。而造孽同之。吾恐司祿神。未必僅降甲以示罰。而猶展期以侍其改也。危乎危乎。今之才高學廣。而竟窮困不過以老者。宜自返平生。曾有此種罪孽否。

  ◎宦裔徐生。年少有才名。窺鄰女美。誘妻賂使刺繡。使頻往來。一日生匿榻後。妻佯出視廚。生強姦之。事覺。女父母逼令自盡。生後每入試。輒見女披血衣而來。不得第。後為亂兵所殺。

  ◎張明三。隨父官瓊崖。通鄰指揮二女。潛攜渡海。女父追急。明三計窮。推二女死於水。後十年。明三患腰疾。迎孫醫治之。小愈。是夕孫夢二女曳孫入水。曰。妾本瓊人。來與張索命。汝何阻吾報乎。孫驚覺。以語明三。明三拊膺歎曰。孽至矣。吾其殆乎。逾月死。

  ◎龍舒劉堯舉。買舟就試。舟人有女。劉數調之。無由得閒。至二場。出院甚早。適舟人入市貿易。遂與女通。是夕。劉父母夢神告曰。郎君應得首薦。因所為不義。天榜除名矣。及發榜。主司果已擬元。因違式見黜。劉大悔恨。後竟終身不第。

  ◎常熟有錢外郎者。家居武斷。里中有婦。色美而家貧。錢遂貸銀與其夫。令販布於臨清。因與婦通。一日。其夫出門。以潮落不能去。復歸。見錢正擁婦歡飲。夫慚且怒。旋回舟中。錢陰與婦謀。夜遣人詐為盜殺之。族人知而鳴於官。已伏罪矣。錢又揮金越訴。得以倖免。方出郭門。忽雷雨驟作。兩人俱擊死。

  〔批〕淫其婦而殺其夫。天理難容。冤魂莫解。故人雖巧於謀為。天更神於報應。試觀此等人。安然不報者。百不得一。亦何異舉刃自殺也哉。

  ◎明陸仲錫。生有異才。年十七。從師邱某居京。對門一女甚美。二人屢窺心動。師曰。都城隍最靈。汝試往禱。或當有合。遂禱之。是夜。夢與師俱為城隍所追。大加詞責。命查祿位。及檢籍。陸某下註甲戌狀元。邱某下無所有。神曰。陸某當奏聞上帝。盡削其籍。邱某抽腸。夢方醒。館童敲門。報邱先生絞腸瘀死矣。後仲錫竟終身貧賤云。

  ◎清宿松令朱維高。己酉入江南內簾。取中一卷。夜夢一人告曰。此人有隱惡。不可中。因手書一淫字示朱。詢其詳。不答。次日朱忘前夢。以此卷呈。主試大加賞異。忽以筆抹其篇中險阻二字。朱稟云。中卷中如此字類不少。似不應抹。主試亦悔之。命朱洗去。及洗。而墨跡潰透數層。忽憶前夢。遂擯之。然朱終愛其文。特存其稿。但不知姓名耳。朱公本房吳履聲云。

  ◎張寶知成都。華陽李尉妻美。寶欲私之。而尉適以贓敗。寶因劾揭。竄李嶺外。死於路。寶賂尉母娶之。甚歡。無何婦疾。見尉在傍而死。寶亦得病。夢婦告曰。尉已訴於上帝。旦夕取公。宜深居避焉。寶覺而誌之。一日暮坐。遙見堂下有紅袖相招。意謂尉妻。急趨赴。遇尉持毆。口鼻出血而死。

  ◎清鳳陽宰生汪某。家有小池植荷。從未得花。康熙已酉。將往錄遺。見池中忽放一並蒂蓮。父母喜甚。晚閒。生以酒調戲其婢。婦弗阻。遂私焉。晨起視花。則已折矣。父母恨甚。生夢謁文昌。見己名登天榜。帝君忽勾去。涕泣拜禱。三度麾下。心知不祥。快快就道。時簡文宗錄取甚公。鳳陽府學遺才。舊額三名。赴試僅有三人。而生獨黜。三次大收。卒不錄。垂涕而歸。

  ◎明玉山邑宰生王某。乘母凶納婦。約以七盡成禮。生寢柩傍。婦宿於房。夜聞叩門聲。婢以郎至稟。婦放入。遂同寢。五鼓遁去。日恐外人知。罪吾不孝也。越數日。問及嫁貲。婦曰。准衣銀八十兩。及金簪珥。皆在小箱內。五鼓遂攜箱而去。不復來。迨七盡。生置酒成婚。相與告語。婦方知為賊所騙。頓足痛哭。誓不復生。歸告父母。遂縊死。會葬。生引棺至墓。忽雷電交作。攝一人跪棺前。則生之堂兄也。手捧金珥及銀。跪而擊死。屍隨破爛。一邑皆驚。此正德九年事也。

  ◎清順治間。嘉興錢某。未第時。館於鄉民某家。有女年十七。適清明拜掃。舉家皆往。止留此女看家。錢遂私焉。後女腹漸大。父母詰之。女以實告。鄉民以錢尚未娶。欲將女贅之。以掩其醜。因詣錢備言所以。錢故作色曰。汝女不肖。將欲污人耶。鄉民忿。歸罵其女。女遂自縊。錢後頻夢此女抱子立於前。登第後。投江寧司理。時以鎮江之變。將從逆諸人。發錢會勘。而錢以受臟議絞。命下之日。復夢此女以紅巾曳其頸。次日即正法。

  ◎山東某生。臨場之夕。其僕忽死。暫置一室。及出場而僕已甦。曰昨我隨入貢院。聞家主已填中第幾名。且見中者皆有紅旗。家主亦有。生大喜。僕因求家主中後。為之娶妻。生曰。即娶對門之女何如。僕謙讓不敢。生曰。吾中後。何懼其不送納乎。第一場。僕又死。甦而有怒色。曰主不中矣。驚叩其故。曰。見官府點至家主名。忽云。某尚未中。已萌造惡之端。令吏改填趙某。家主號前。已不見紅旗。生疑信相半。榜發第幾名。果趙某也。房師將原卷送上。七篇圈滿。不意三場卷。為燈煤燒去半頁。不可呈堂。因抽落卷補之。生懊恨不已。萊陽宋荔棠先生口述。與生同里。故諱其名。

  ◎明宜興有染坊。孀婦極美。木商見而悅之。誘餌百端。終不能犯。因而造謀。夜擲木數根於婦家。明日。以盜告官。又賄賂上下。極其窘辱。以冀其從。婦家虔祀趙玄壇。乃哭訴之。夜夢神曰。已命黑虎矣。不數日。商入山販木。叢柯中突出黑虎。囓商頭而去。

  ◎清嘉善支某。康熙已酉秋鄉試歸。謂友顧某曰。吾神魂恍惚。似有祟憑。欲依某僧以懺宿孽。顧曰可。乃偕僧往視。支忽發狂。曰。吾含怨三世。今始得汝。僧問有何仇恨。曰。吾前生是其屬將。伊為主將。乃係勳戚。姓姚。瞄我妻少艾。著吾領兵出征。陷於死地。圖佔我妻。妻自刎。一家骨肉星散。他後死於忠義。我未得報。再世為高僧。又不得報。三世為宰相。有政績。福祿神護之。仍不得報。今世該有科名。候三十年。近因渠又有淫業。削去文昌籍。纔得下手。言時恨怒不已。顧曰。怨宜解不宜結。曰我恨難釋。不相饒也。支竟顛路而死。

  ◎貴州某生。屢試輒困。乞張真人伏章查天榜。神批曰。此人分當科名。以盜嬸故除。起語生。生曰無之。遂申牒自辯。神復批曰。雖無其事。實有其心。生悔恨莫及。蓋少時見嬸美。偶動一念故也。

  ◎嚴武。少與一軍使鄰。窺其女美。百計誘之。與俱遁。軍使詣闕進狀。詔出收捕。武懼罪。縊死此女以滅跡。及在蜀得病。見女子來索命。曰。妾雖失行。然無負於君。乃至見殺。真忍人也。妾已訴於上帝。期在明日。黎明果卒。

  ◎江寧差役劉某。有一犯問罪收禁。須十餘金。可贖罪放歸。犯因挽劉到家。賣女以贖罪。劉即往。與其妻商議。妻頗有姿色。劉欲姦之。妻以夫之性命。賴其扶持。勉從之。隨賣女得二十金。盡付為贖罪使費。劉持金自用。不為交納。其妻以銀已交官。夫可計日歸也。候數日無音耗。託一族人往探。因言其故。犯一慟而死。旬日。劉差寒熱交攻。自言某人在東獄告我。即刻要審。伏席哀號。自云該死。隨云。以我慣說謊。要將鐵鉤鉤我舌頭。須臾舌伸出數寸。一嚼粉碎。血肉淋漓而死。

  ◎宿松楊某。有名宰中。奉關帝極其誠敬。夜夢關帝賜以方印。自擬必中。後於樓下。淫一良家女。場後歸家。復夢關帝向彼索印。楊云。印授我矣。又何索焉。帝云。不止索印。兼索汝命。某月某樓之事。汝安之乎。不一月。父子俱死。

  ◎明正德間。四明符秀才死後託夢於子云。生前犯淫律。明日託生。作南城謝五郎家狗矣。亟行善事。為我懺悔。言訖。一鬼牽其項。一卒以白皮蒙其首。悲啼躊躇而去。子驚醒。明日謝氏果生狗。身細白。易之歸家。為廣作善事。五六年後。狗遂不食而死。又月餘。家之小鬟。忽踞座大言。如秀才狀。召家人謂曰。我實未嘗犯淫。因十八歲。行過嫂房。嫂方洗妝。指環墮地。令我拾取。我因此動情。後又時時從我笑語。幾至破義。嫂竟病死。我覺神思憒亂。次年亦死。死後。有鬼縛至一官府庭下。兩手据地。已成狗形。今因汝行善有功。得懺前孽。將往山東趙醫士家為第五子。到家一別。言畢。小鬟蹶地而醒。

  ◎雲間呂某。世家子也。縱情淫慾。其女婢家人。恆多污壞成疾者。後十女死喪殆盡。以官事破家。屢受官刑。中年備極困苦。寒無衣。饑無食。屋無蓋。疾病無看視者。死之日。棺裘無措。蛆蟲偏體。見者無不慘然。

  ◎清康熙癸酉科。松江一廩生。進頭場接卷。忽見一鬼隨之入號。驚泣終夜。合號為之不安。及次晚。三稿已脫。鬼趨而執其項。因疾呼鄰號生救之。涕泣謂曰。某年之楚。悅一女子。給以為妻。女子悅。遂通焉。且贈某金。攜至家。內子不容而死。今彼既來。某不可復生矣。鄰號生好言慰之。有頃。聞生在號中乞命。久之。聲息寂然。乃呼號軍燭之。見此生以繫筆紅繩。自繫其頸。已氣絕而逝矣。

  〔批〕南陵丹桂籍曰。是私一女子。必使之入場而死。又必使自言其故而死。又必使合場士子皆知其故而死。上天顯示淫報。儆戒至深切矣。

  ◎明荊溪二人相善。一豐一貧。貧子妻美。豐子設謀。謂有富家可投生計。具舟并載其妻以行。將抵山。謂曰留汝妻守舟。吾與汝先往訪之。引至林中出腰斧斬死。佯哭下山。謂友婦曰。汝夫死於虎矣。婦大哭。偕上山尋屍。引入深處。擁而求淫。婦不從。忽虎出。囓豐子去。婦驚走。以為失落虎口矣。悲恨無聊。俄見一人遠哭而來。至則其夫也。各道所以。轉悲為喜而歸。

  ◎餘杭張某。商販金陵。寓旅店。有婦稱鄰居。與張通焉。久之。張察鄰居無是婦。疑而詰之。婦曰。正有所託。妾非人也。有楊樞者。非君里入乎。曰然。婦頓足囓齒曰。此天下負心人也。妾乃娼婦。少與楊歡。曲意事妾。無所不至。為誓盟迎歸。生死相保。妾以篋歸之。堅心守盟。久無音耗。聞已別娶矣。以是齍恨而死。此店即妾故居。欲附

君歸舟。察楊新婦若何。張如語。既至別張。適楊宅。楊以誕辰。張樂讌客。忽暴死。所娶亦病劇幾死。張聞大驚。

  ◎張安國。有文學而無行檢。淫一鄰女。致女死於非命。後應試。主試奇其文。欲取作元。忽聞空中叱曰。豈有淫人害人之人。作榜首者耶。王試忽仆地。及甦。起視其卷。已裂為粉碎矣。放榜後。主試呼安國告其故。安國慚愧而卒。

  ◎建昌羅某。家貧不能娶妻。其母遂改嫁江姓。得銀娶章氏。羅以母故。不忍與婦共枕席。章詢知。脫簪珥衣服。令夫持以取母。夫喜。奔告母。因天晚留宿。不意江前妻子江實。已竊聽之。夜託羅名。叩門入內。揀取諸物。且求歡.章不識其詐也。遂攜所有而去。及天明。夫回。章方知受騙。愧恨縊死。夫具棺殮。與至郊外。忽雷電交馳。震死一人。手捧簪珥衣服。跪棺前。背書奸賊江實四字。木棺碎裂。章氏立道傍。見夫問其事。相與大慟扶歸。繼父江潮。亦感泣。攜羅夫婦與之同居。

  ◎明晉江許兆馨。戊午舉人。往詣本房座師。偶過尼庵。悅一少尼。遂以勢脅之。強污焉。次日。忽自囓舌為兩斷而死。

  ◎鉛山人某。悅鄰家婦美。挑之不從。值其夫病。天大雷雨。乃著兩翼花衣。躍入鄰家。奮鐵椎擊殺之。仍躍出。人皆以為雷擊也。後遣媒求娶。婦因貧改適。伉儷甚篤。一日婦揀箱見衣。怪其異製。夫因笑而言其故。婦佯為言笑。俟出。即抱衣赴官。官論絞罪。絞之日。雷大震。身首異處。若肢裂者。

  ◎江寧生郭亨。已卯入場。未放榜時。其友楊生謂曰。我近為陰府判官。知君該中五十七名。汝家一婢。為汝收用。受氣不得其死。屢來赴告。以此除君名矣。郭初聞之不信。及領卷出來。本房已入薦列。乃大悔恨焉。郭生一生忠厚。只因此事不慎。潦倒終身。

  〔批〕按功過格。留婢作妾。為三十過。特以理而言也。若揣情酌勢。則且有無窮之過存焉。蓋男女之配。雖貧賤而各得所願。強抑為妾。已違其本願。而更有最難堪者。常有以少艾而事老夫。以嬌柔而遭悍妒。齍恨銜怨。鬱鬱求死。遭此毒者。良可憫也。要其所自。則以一人之不能制慾而然。至妻妾之閒。詬罵相爭。中冓之事。醜穢莫掩。患非一端。入非萬不得已。慎毋以此造無窮之孽也。

  ◎滌陽王勤政。與鄰婦通奸。有偕奔之約。婦因殺其夫。政聞大駭。即獨身逃至江山縣。相距七十里。以為禍可脫矣。饑入飯店。店主具二人食。政問故。店主曰。此披髮隨汝者非人乎。政驚。知怨鬼相隨。即到官自首。男女俱伏法。

  ◎豫章有一乳雙生者。相貌聲音如一。自襁褓以至三十。相徵得失皆同。三十一歲。兄弟科舉至省。鄰婦孀而麗。挑其兄。兄正色拒之。且以此戒其弟。弟佯諾。竟與婦通。婦初不知其為弟也。彼此情稔。因與婦約曰。我得中。必娶爾。及放榜。兄入彀。弟下第矣。弟復誑婦曰。俟我發甲後娶汝。且以乏資斧為言。婦傾囊付之。春兄登甲。婦朝夕盼望。音問杳然。抑鬱成病。陰以書貽兄。而婦殂矣。兄得書。驚詰弟。弟俯首輸情。次年。弟所舉子殤。而兄子固無恙。慟哭不已。雙目頓盲。未幾亦死。其兄享高爵。多子孫。稱全福焉。

  〔批〕凡人當禍患之至。不可盡委之於命。當惕然思我生平。所作何孽。致有今日。重自刻責。改過自新。庶可挽回神明之譴怒。而轉禍為福。不然。是亦豫章之弟而已矣。

  ◎維揚某生。造一淫書既成。夢神呵之。醒而自悔。遂止。後因子夭家貧。仍復付梓。未幾目瞽。手生惡瘡。五指拘癵而死。

  ◎施耐庵。作水滸。其中姦盜之事。描寫如畫。子孫啞者三世。

  ◎清康熙丙午年。克州屬縣有鄭生者。美秀能文。悅舅之女豔而淑。求為婚。舅弗許。既諾鄰邑蕭氏之聘。以婿病。逾年未嫁。鄭賂女之婢。得其睡鞋香囊。懷以示蕭之內戚。言女與已有私。蓋計蕭知之。必當離婚。婚既離。則破甑無有顧者。然後可求而得之耳。蕭得知。疑信相半。使人詰女之母。女聞謗言。不勝其憤。取利刃一揮。命隨腕絕。父訟之官。邑侯某公察而毅。捕鄭拷訊。盡得其實。備極五刑而死。

  〔批〕唐元稹之姨女。崔鶯鶯者。絕世姿也。稹固求為婚。崔母欲以妻其姪鄭恆。不遂其請。稹憤甚。因作會真記以污之。且代鶯作唱和詩傳世。遂使無瑕白璧。蒙垢千秋。較之鄭生。罪又甚焉。厥後雷火焚屍之報。不亦宜哉。

  ◎江南一書生。文有藻思。但素性好談人閨房事。己酉入闈。至三場給燭時。忽見卷面上有好談閨房四字。生急以手擦去。及謄正視之。卷面已擦破矣。後視硃卷。七篇圈滿。擬中魁。因無三場不錄。自是潦倒終身。

  ◎明季吳下有秦生者。力學多才。尤工詩詞樂府。為人極其輕薄。惟好作謔語誚世。或見人形貌不堪。識面而一詩立就。聞人作事可笑。入耳而一歌已成。其好友黃緣入拌。作遊宰詩一百韻賀之。其鄰人帷薄不修。作黃鶯兒十首贈之。繪影寫風。窮工極巧。流播人口。達於遠近。因此屢困老拳。且訟之官府。幾至褫其衣衿。終不改。晚年忽病瘧發狂。自啖其糞。取刀自刈其舌。家人奪刀。鎖之空室中。覓刀不得。乃嚼舌如糜而細吐之。臭聞戶外。後於窗隙。窺見庭中有劈柴斧。遂奮勇突窗而出。取斧自斬而死。

  〔批〕于覺世日。以秦生之才。何難為善俗宜民之用。而乃以此為殺身之具。何異以隨候之珠彈雀。太阿之劍刈薪也。近有一生。負異才。自擬必中。然好以經書為謔浪之談。後屢獲薦。皆因後場有訛被黜。此則侮聖言之報也。因世間才士。往往犯此。不知其非。噫。如此讀書。與優人演戲何殊焉。斯文掃地。皆此種讀書人所致。

  ◎李叔卿。素廉謹。同僚孫巖嫉之。妄言於眾曰。叔卿空自得名。以吾視之。狗彘也。或問其說。曰叔卿妻妹.豈得為人。自是喧傳遠近。叔卿欲明。不便出口。即不欲明。憤恚難忍。遂鬱悒死。其妹聞知。大為驚恨。亦縊死。不數日。雷雨暴作。將巖擊死。暴屍叔卿之門。及葬。雷復發其塚。

  〔批〕此係有心污衊人。固應如此重報。而無心戲謔。亦斷不可。壬子浙闈。有一婦人進號。隨走隨喚云。東陽王二。舉號大駭。以火燭之。遂不見。因挨尋至內。果有一王姓行二者。具以告。且詰其故。其人思之良久。曰數年前聚族戲談。偶言一村孀守節。以為難信。其婦聞之。憤而死。得無是乎。因懼。不敢完卷。收拾出號。墜階傷額。扶至寓。翌旦死。可見戲謔之害。凡有關人名節者。斷不可輕出諸口也。

  ◎藍潤玉。弱冠擅才華。丰姿韶秀。同學皆以金馬玉堂期之。所居鄰某尚書宅。尚書有女。已字而未嫁。才色傾一時生偶見於升車時。歸而渴想。一日閒步後園。聞隔牆女子聲。梯而窺之。識為車中人。乃暗於牆下鑿去半磚。日視之。積半年。女出閣。生無因再窺。悵甚。乃賦長相思詞。為一友所見。舉而投諸火。并誡其勿復告人。於德行大有累。生笑其迂。後人闈。夜夢神抉其目。宿而目痛甚。兩瞳如針刺。不能啟睫。因繳白卷出。歸家痛不止。遂雙瞽。及榜發。燬詞友魁列矣。

  ◎吳地某公子。欲姦一寡婦。與所契友謀之。友即授之計。約某日往。屆期。其父夢緋衣神告曰。汝子當登科甲。因壞心術。盡削去。某友本貧賤。復為人謀不善。應寸斬其腸。父驚覺。即至書館。果聞此友。哀呼腹痛而死。公子漸漸發狂。披髮行市。卒不能救。

  ◎浙江皇甫某。乾隆間進士。既罷官。主講麗澤書院。後惟老夫婦。困頓而沒。嘗語人曰。吾為某邑知縣時。有門生某。有才無行。中鄉榜後。嫌己聘妻貧。適此女病臌。乃指為有孕。控於吾。乞斷離。吾拘訊此女。不容置辨。女出刀自剖其腹事遂上聞。某門生抵罪。而吾亦免官。吾止一子。已登賢書。無何白晝賭女來遂死。今吾夫婦。老而無依。行見為他鄉無祀之鬼。報亦酷矣。

悔過案

  ◎明洪燾。一日暴卒。恍惚見綠衣人。引之至陰府。洪問平生食祿。綠衣人於袖中出大帙示之。已姓名下。其字如蚊。不能盡閱。後註云。合參知政事。以某年月日姦室女某。降祕閣修撰轉運副使。洪悚然淚下。曰奈何。綠衣曰。但力行善事可也。俄而前至大溪。綠衣人推墮之。恍然而寤。死已三日。以心暖故未就殮。遂痛自悔過。力行善事。後公以祕撰兩浙漕運召。甚恐。後竟無他。官端明殿學士。享上壽而終。則力行侮過之報矣。

  〔批〕世人見有犯此。而仍富貴者。遂疑感應無憑。第焉知非若洪公之合參政。而降祕撰者乎。又焉知非若洪公之力能悔過。而默為轉移者乎。慎毋不生敬信。甘心若李登之斷送其狀元宰相。猶詡詡以一第為幸也。

  ◎清漢陽一諸生。素有才名。屢試不第。一友為請乩叩之。乩答以某生應有科名。因少時館於某家。與一婢私通。欲望登第不能也。生悚然驚懼。因輯戒淫功過格。廣採註案。募貲刊施。至康熙丙子科。仍中式。人皆以為改過之報云。

  ◎明項希憲。原名德棻。夢己為癸卯鄉科。以污兩少婢。被神削去科名。遂誓戒邪淫。力行善事。以贖前慫。後夢至一所。見黃紙第八名為項姓。中一字模糊。下為原字。傍一人曰。此汝天榜名次也。因汝近來改行。故復占此。遂易名夢原。壬子鄉試。中順天二十九名。己未會試。中第二名。甚疑夢中名次之爽。及殿試為二甲第五名。方悟合鼎甲數之。恰是第八。蓋鄉會榜皆用白紙。惟殿試榜獨黃紙云。

  〔批〕因夢儆悟。而痛自改過。還是有福人氣象。不然。則既已削去矣。焉得復占此科名哉。可知天道禍淫。不加悔罪之人。有志者。無以一失足。而遂謂不可轉移也。

  ◎賈仁。五十無子。夜夢至一府第。題曰。生育祠。但因叩求子嗣。主者取簿示之。謂曰。汝曾姦人妻。欲求子。不可得也。仁哀告曰。小民無知。乞容贖罪。神曰。汝既悔過。更勸十人不淫。方可贖罪。冉勸化多人。則有子矣。仁醒。痛自改侮。因廣勸世人。感化甚眾。後舉二子。

  ◎辛卯浙闈場前。有一人夢神祇聚會。考校中式諸人。首名為鍾朗。有一女子愬怨。中坐者曰。是不可中。因訪求補此名者。旁答曰。竟以孺子代之。某人醒而以夢告鍾。因細詢鍾委曲。知其家有婢懷妊。為主母不能容。赴水死。鍾常以此不安於心。聞夢。驚駭殊甚。是科鍾果不中。余恂中元。所謂孺子者。乃恂之字也。未幾。鍾妻病歿。鍾益懼。由是力行不怠。次科甲午。仍中解元。

  ◎華亭張某。少有淫行。後生二子。皆不育。復得痵疾。經年不愈。偶見丹桂籍案中。淫報彰彰。不勝悔恨。遂在神前立誓。永戒邪淫。復刊陰騭文廣施。其疾尋愈。數年間。連舉三子。

  ◎明田某。丰姿俊雅。里中婦女多奔之。遂避鄰近之南山寺讀書。寺傍亦有來者。田心知其非。而不能忍斷。有一神甚短小。初每見夢寐。繼則白日現相。謂之曰。汝原有大福。合官御史。因花柳多情。削去殆盡。上帝命我監視。若自今改過。仍可不失功名。遂猛省悔改。後果登第。

  ◎明崇禎間進士曹楣韜。為諸生時。與鄰婦私。其夫知而欲殺之。詭語其婦曰。我明日遠出。數日纔歸。婦聞而喜。以為真也。遽約楣韜往。是日諸友約會課。清晨。友人來拉楣韜。楣韜辭焉。友人知其故。強之到會文所。友謂主會者曰。今日作文。要照大場式。夜宴必盡醉而返。不如約者有罰。并令主會者封鎖門戶。諸生不得擅出入。楣韜大窘。不得已。草草完篇。欲先歸。諸友譁曰。有前約在。歸何急也。及夜飲。楣韜有心事。留量不飲。諸友強之飲。苛罰之。楣韜大醉。諸友送之歸。已不能赴約矣。鄰婦候楣韜久。倚門而望。有無賴子。知婦素行者。見其倚望。必有約不來也。遂挑之。婦亦不拒。其夫潛伏窺見。持斧殺之。并殺其妻。次日楣韜聞其事。遂要諸友為證。盟諸神明。誓為善補過。斷不復行邪徑。後數年成進士。當日楣韜之生而死。死而生者。間不容髮。賴良友以獲免。彼無賴子者。見可欲而動。竟忘隱禍之伏。不轉眼而死於斧下。諺云姦必殺。洵哉。

  ◎張寧。晚年無子。禱於家廟曰。寧有何罪孽。致斬先人繼嗣。傍一妾云。不耽誤我輩。即陰騭耳。寧悚然醒悟。察不願留者。即日遣嫁數人。次年即舉一子。

  ◎上海崔書紳。嘗倩人繪春宮十數幅。淫巧絕倫。後患瘧不已。每熱甚。則見美男子美婦人十數輩。皆赤身露體。二鬼使挾之。剖腹抽腸。流血滿地。次及於崔。疼痛呼號。詳語始末。舉室皆聞。崔醒悟。急焚之。病遂愈。

  ◎趙巖士。少時曾犯色戒。漸至形神衰羸。體如骨立。幾無復有生望。適閱謝漢雲所刊不可錄。不覺汗流浹背。痛改前慫。并請其板。捐貲印送。後精神漸旺。連得六子。

  ◎明嘉靖間某生。東鄰一婦甚豔。屢屢流盼。一日乘夫他往。穴牆招生。生亦心動。問從何來。婦晒曰。君讀書人。豈不憶踰東家牆乎。生取梯而上。忽轉念曰。人可瞞。天不可瞞。遂下。婦又趨於故處婉挑。生復情動。重梯而上。已騎牆欲過矣。又忖曰。天終不可瞞。急下。局門而出。次年鄉試北上。典試者進場之夕。秉燭獨坐。忽聞耳畔言曰。狀元乃騎牆人也。及榜後詢及。始悉前事。

  ◎明萬歷壬子。武進張璋。同某生應試南京。抵寓之夕。主人夢迎天榜。解元乃某生也。具以告生。生揚揚得意。主人有二女樓居。甫及鋅。聞而心動。使婢招生。自樓縋布為梯。生拉瑋俱登。及半。瑋忽猛省曰。吾來應試。奈何作此損德事。急墮身下。生竟乘而上。是晚。主人復夢天榜。見解元已易張瑋名矣。大駭。具以告生。且詰其近作何事。生面赤無以應。發榜果然。生大慚悔。後竟貧鬱死。

  〔批〕按張生與騎牆人。皆悔悟於臨時。較之曾犯而後戒者更優。第此時若不猛省。非特失卻應有功名。且墮入無邊苦海。可畏哉。

  ◎宋黃山谷。好作豔詞。嘗謁圓通秀禪師。秀呵曰。大丈夫翰墨之妙。甘施於此乎。時秀方戒李伯時畫馬。谷笑曰。無乃復置我於馬腹中耶。秀曰。伯時念想在馬。墮落不過一身。公以豔語動天下人淫心。豈止馬腹中。正恐墜泥犁耳。谷悚然愧謝。自是絕筆。

  ◎四川錢大經。丰神秀異。下筆千言。十七歲遊宰。屢困場屋。庚子大比。禱於文帝。夜夢青衣童子。引至帝前。命吏查冊云。錢大經二十歲鄉榜第二。聯捷。大魁天下。官二品。壽七十三歲。緣造淫書三部。削籍。壽亦不永矣。帝諭曰。汝存心忠厚。且孝友無虧。奈造淫書。使男女敗名喪節。若非前生植德宏多。已判入地獄矣。大經遂立重誓。逢人勸戒。遇淫書輒焚燬。後以明經老。年六十二而終。

同善養生

  ◎雲間謝漢雲。幼抱沈荷。因念諸惡業中。惟色易犯。遂取繁陽馮太史所輯不可錄。重訂付梓。以廣其傳。及刊鋪甫成。而病已霍然。後令嗣及諸孫輩。皆名振一時。如星門。霞軒。體三等。相繼獲售。其書香正未有艾也。

  ◎徐信善。與楊宏。好友也。赴試同寓。遇高僧相云。楊當大貴。徐當貧。是夜。楊偶見寓中處女美麗。計以重賂求淫。徐嚴詞力止之。次日。僧復遇徐。大駭曰。一夕之間如何便有陰騭紋起。易賤為貴。當大顯。復相楊。曰。氣色殊不及昨日。固當與徐同顯。而名次稍後矣。發榜果然。

  ◎宋簡州進士王行庵。制行不苟。與表弟沈某為鄰。沈素好淫。公每勸之。沈不聽。潛使一僕婦誘公。公嚴拒之。嗣又擇一美婢。使固誘公。公亦嚴拒之。沈意將破公之戒而笑之也。一日公與沈外出。遇盜。沈以舟小得脫。公舟為盜所截。霎時閒雷電震驚。盜戰慄而去。公安然反回。一無所失。沈後出外回家。見其妻與人苟合。欲取器擊之。手忽不能舉。怒目頓足。浩歎一聲而卒。公年五十。患病設醮。道士奏疏。拜伏良久。復云。查公大限。壽止五旬。天曹以公兩次不淫。并能實意勸人。增算三紀。公聞之悚然。後果壽八十六。親見子孫富貴。

  〔批〕此與徐公信善。既能持己以正。又能愛人以德。規之而聽。則人被其澤。即不聽。而勸化熱腸。已足以格天獲福。人亦何憚而不為哉。

  ◎嘉興府某生。性喜隱惡揚善。遇子弟親友。談及閨門事。輒正色怒戒。因作口孽戒文。垂訓後學。後進棘闈。放榜前一夕。夢其父語曰。汝前生少年進士。因恃才傲物。上帝罰汝屢困場屋。終不發達。前月有一士。應今科聯捷者。為姦室女除名。文帝奏汝作口孽戒文勸人。陰功甚鉅。請以汝名補之。汝必聯捷。宜益修德以報天神。生驚喜。登第後。謹厚倍常。仕至御史。

  ◎席匡。初穎悟。遇一相者曰。子有縱紋入口。當餓死。應在明年。匡甚憂。一日遇有談人閨閣事。甚係名節。匡對之勃然作色。談者心愧而止。其事遂隱。逾年竟無恙。後遇相者怪問曰。子豈有大陰功。何生相頓殊耶。匡後登高位。

  ◎宋端宗時。元師攻台。臨海民妻王氏。有令姿。披掠至師中。千夫長殺其舅姑與夫。而欲私之。誓婦死不從。佯曰。能俾我為舅姑與夫服期月。乃可事君子。千夫長見其不難於死。從所請。仍使俘婦雜守之。師還攜行。過疏之清風嶺。王氏仰天歎曰。吾今得死所矣。即囓指寫詩石上。投崖而死。距今八九十年。石上血猶墳起如新。不為風雨所剝。一士人作詩非之云。囓指題詩似可哀。斑斑駁駁上青苔。當初若有詩中意。肯逐將軍馬上來。後其人絕嗣。元楊廉夫亦作詩曰。甲馬馭馱百里程。清風後夜血書成。只應劉阮桃花水。不似巴陵漢水清。後廉夫無子。一夕。夢一婦人曰。爾憶王節婦詩乎。雖不能損節婦之名。而毀謗節義。其罪至重。故天絕爾後。廉夫悔悟。更作詩曰。天隨地老妾隨兵。天地無情妾有情。指血囓開霞嬌赤。苔痕化作雪江清。願隨湘瑟聲中死。不逐胡笳拍裏生。三月子規啼斷血。秋風無淚寫哀銘。後復夢婦人來謝。未幾生一子。

  ◎鄺子元。有心疾。昏憒如夢。聞有老僧能治。往叩之。僧曰。此疾由淫欲過度。水火不交。凡溺愛冶容而作色荒。謂之外感之欲。夜深枕上。思得冶容。或成夢寐之交。謂之內生之慾。二者糾纏染者。皆耗元精。增疾病。傷性命。必成不治之證。急須先將心內色念。斷除淨盡。再將身體保養。不令走洩。則腎水不至下涸。相火不至上炎。水火既交。自漸愈耳。故曰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宋包宏齋。年八十八。以樞密拜登。精神強健。賈似道意其必有攝養之術。問包。包曰。予有一服丸子藥。乃不傳祕方。似道欣然叩之。包徐曰。虧吃了五十年獨睡丸。滿座大笑。

  ◎蒲得政。知杭州。鄉老李覺來謁。年已百歲。色澤光潤。公問攝養之術。曰。某術至簡易。但絕慾早耳。

  ◎太倉張翠。九十餘。耳目聰明。尚能作畫。人問之。答曰。惟慾心淡。慾事節耳。

發誓持戒

  ◎昔周裕嘗集善友。以戒邪淫單式。刊布同社。每人各領一單。分勸十人。謹列鄉貫年庚。各自出名簽押。焚告於文武二帝前。嗣後動念發言。務期戰兢惕勵。不敢少涉邪淫。不幸有犯此者。愧侮一萌。已足消彌天之大過。幸而未犯此者。從今堅制。不致貽白壁之微瑕。彼此相規。始終不易。轉相廣勸。俾世人永斷孽根。咸歸正路。則功茂而福無量矣。

  ◎駱季和云。古人云。萬惡淫為首。百行孝為先。余嘗推斯二語。以竟厥旨。而知相反適以相成。此其理可得而論焉。夫既以淫為萬惡之首。則可例知不淫之為百行先資矣。既以孝為百行之先。則可例知不孝之為萬惡本源矣。反覆比勘。一言已足。而此更析而二之者。何哉。蓋好淫即不能全孝。而欲全其孝。必自不淫始。古昔聖人之制婚姻也。申以媒妁。裁以大禮。小之則為嗣續主祭明倫輔德之要。大之則為治國平天下之本。無非欲人始終以全其孝耳。故曰君子之道。迨端乎夫婦。世衰道微。聖哲不作。古意盡失。禮等具文。以夫婦為欲樂之具。年少德業未成。已知少艾之可慕。為父母者。亦復為之詭隨。藉以維繫人子之心。由是公然以好色為人生正當之事。且張大其辭曰。繼血統。綿嗣續。浸假而夫婦之情彌篤。父母之養以虧。工於媚內。外父母而墮大不孝。正不必甕牖繩樞之族。而色母啐姑。久已沿為風尚矣。人情難於遷善。而易於習惡。夫既以視夫婦為欲樂之具矣。勢必男女異同之見愈深。貪淫愛慕之念日熾。得新厭故。觸處生情。視天下男女。無不可供吾之欲樂者。而邪淫之風以啟。相妒相殺。傷身辱親。萬惡叢興。百行俱廢。不孝之罪。莫斯為甚。推厥由來。豈非兆於當日夫婦一念淫欲之故乎。故曰二語實相反而適相成也。不知者猶欲以此淫宇強分邪正。其可謂深得古人之微旨乎。經曰。一切眾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當知輪迴。愛為根本。又曰。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此可知淫為人生大患。初不分邪正也。惟吾人自無始以來。久因愛欲而得此身。家獄已成。業根難拔。如來憐憫。猶開方便之門。得戒邪淫。許託蓮華之種。。余之為此言者。非必以嚴格絕欲主義。強人情所難能。實願同志深知徒貪閨房欲樂。不顧倫常大義者。已為悖理。何況馳情外遇。視為固常。因而推知雖力戒邪淫。不過完得人乘五戒之一。若復恣情漁獵。必難免三塗惡道之淪。由是感發興起。力圖自振。內端齊家之本。外絕爭逐之心。溯委尋源。奮功修於一旦。泥洹在望。十罪頓超。我佛誠言。不吾欺也。爰定誓盟。對神宣發。用資防守。昭格來茲。凡在佛子。諒有同心。聊綴數言。以當喤引。

誓願文式

中華民國      日立願戒邪淫弟子      齋戒薰沐。

焚香具疏。敬謹宣誓於    座前曰。百善先孝。萬惡首淫。

人異禽獸。以其存心。雁集中澤。尚不亂群。我為佛子。可不如禽。

自今日始。誓戒邪淫。盡我形壽。永不渝心。若有犯者。即禍其身。

倘不蔽過。殃及子孫。玷污大教。罪實非輕。殛以勸來。護法神明。

慈悲哀憐。鑒此葵忱。護持默佑。永保生生。

弟子     謹具押

一堅戒力。人之存心。非善即惡。人之享受。非福即禍。天道禍淫。不加悔罪之人。誠始迷而終悟。自災去而福來。但懺悔受戒之後。必須戰戰兢兢。臨深履薄。直至啟手啟足之後。而後可告無罪於神明。設受戒之後。又復犯戒。則誓辭在前。神威在後。決定受禍。不可救藥。如傷寒小愈。便食葷腥。前證一發。決無生理。惟願同人。至心歸依。時時對越神明。刻刻常思禍患。昔人云。一之為甚。其可再乎。祝既已發誓。豈同兒戲。

一堅信心。凡受戒諸人。須知人命不齊。如地有肥瘠。而在天兩露。原無二施。栽者培之。傾者覆之。培與覆之權雖在天。而栽與傾之機實在我。彼惡人而享非常之福。未必是真福。或借此以重其殃。否則祖德前因甚厚也。善人而受無端之禍。未必是真禍。或借此以玉汝成。否則夙棄往愆所致耳。惟願世人。倘遇順境。更加精進。倘遇逆境。益宜勇猛。盡其在我而已。

保身立命戒期及天地人忌

願善禍淫之理。言之詳矣。若夫夫婦之際。人所易忽。不知一歲之中。有斷宜齋戒之日。如月令先雷三日(乃春分前三日)奮木鐸以令兆民曰。雷將發聲。有不戒其容止者。生子不備。必有凶災。是也。況人身氣血流行。原與天地節氣相應。倘非時走洩。則氣血不能合度。其傷精損氣。百倍他時。至於神明降鑒之期。而淫污冒瀆。有陰被譴責而不覺者。故世有循謹之人。而陽受疾病夭札之傷。陰遭削祿減年之禍往往皆由於此。與其追悔而莫挽。何如遵戒以自新。敬錄戒期。及天地人忌。冀自愛者。咸遵守焉。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

初三
初五
初六
初七
初八
-
初九
十三
十四
-
十五
-
-

十六
十九
廿三
-
廿五
-
廿七
廿八
-
廿九
三十

天臘
玉帝校世人神氣祿命
月朔
萬神都會-斗降
五虛忌
六耗忌-雷齋日(每月同)
上會日
五殿閻羅天子誕
四天王巡行(每月同)
玉皇上帝誕
楊公忌
三元降
四天王巡行(每月同)
三元降
上元神會
月望(每月同)
三元降
長春真人誕
三尸神奏事
四天王巡行(每月同)
月晦日(每月同)
天地倉開日
斗降(每月同)
人神在陰(每月同)
(宜先一日即戒)
四天王巡行(每月同)
月晦-司命奏事(每月同)
四天王巡行(每月同)
(月小即戒廿九)

-
削祿奪紀
奪紀
奪紀
-
減壽
損壽
奪紀
-
奪紀
-
減壽
-
減壽
奪紀
奪紀
減壽
-
-
-

減壽
損壽子帶疾
奪紀
得病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初六
-
初八
-
-

十一
十四
十五
-

十七
十八
-
十九
廿一
廿三
廿五
廿七
廿八
廿九
三十

月朔
一殿秦廣王誕
萬神都會
福德土地正神誕
斗降
文昌帝君誕
雷齋日
東嶽帝君誕
釋迦牟尼佛出家
宋帝王誕
張大帝誕
四天王巡行
楊公忌
四天王巡行
釋迦牟尼佛般涅槃
月望-太上老君誕
四天王巡行
東方杜將軍誕
四殿五官王誕
至聖先師孔子諱辰
觀音大士誕
普賢菩薩誕
四天王巡行
月晦日
斗降
入神在陰
四天王巡行
月晦-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
奪紀
奪紀
得禍
-
削祿奪紀
減壽
-
奪紀
-
-
-
-
-
-

削祿奪紀
-
-
-

削祿奪紀
奪紀
-
-

減壽
奪紀
得病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
初三
-
初六
初八
-
初九
-
十二
十四
十五
-

十六
十八
-

二十
-
廿三
廿五
廿七
-
廿八
-
廿九
三十

月朔
二殿楚江王誕
斗降
玄天上帝誕
雷齋日
六殿卞城王誕
四天王巡行
牛鬼神出
楊公忌
中央五道誕
四天王巡行
月望-玄壇誕
昊天上帝誕
四天王巡行
準提菩薩誕
中嶽大帝誕
后土娘娘誕
三茅降
天地倉開日
子孫娘娘誕
四天王巡行
月晦日
斗降
七殿泰山王誕
人神在陰
蒼頡至聖先師誕
四天王巡行
月晦-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
奪紀
-
奪紀
減壽
奪紀
-
產惡胎
-
-
-

奪紀
-
-

奪紀
-
-

損壽
-
-

減壽
-
奪紀
得病
削祿奪紀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
初三
初四
-
初六
初七
-
初八
-
-
-
-

十四
-
十五
-
十六
十七
十八
-
二十
廿三
廿五
廿七
廿八
廿九
三十

月朔
八殿都市王誕
斗降
萬神善化
文殊菩薩誕
雷齋日
南斗北斗西斗同降
楊公忌
釋迦牟尼佛誕
萬神善化
善惡童子降
九殿平等王誕
四天王巡行
純陽祖師誕
四天王巡行
月望-鍾離祖師誕
四天王巡行
天地倉開日
十殿轉輪王誕
天地倉開日
紫微大帝誕
眼光聖母誕
四天王巡行
月晦
斗降
人神在陰
四天王巡行
月晦-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逢月小即成廿九)

-
奪紀
奪紀
夭胎
-
減壽
減壽
-
奪紀
夭胎
血死
-
-

減壽
-
奪紀
-
損壽
奪紀
-
減壽
-
減壽
奪紀
得病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初三
初五
-
-

初六
-
初七
初八
-
十一
-
十二
十三
十四
-
十五
-
十六
-
十七
十八
廿二
廿三
廿五
-
廿六
廿七
-
廿八
廿九
三十

月朔-南極長生大帝誕
斗降
地臘
五帝校定人官爵
九毒日
楊公忌
九毒日
雷齋日
九毒日
南方五道誕
四天王巡行
天倉開日
天下都城隍誕
炳靈公誕
關聖降神
四天王巡行
夜子時為天地交泰
月望
九毒日
四天王巡行
九毒日
天地元氣造化萬物之辰
九毒日
張天師誕
孝蛾神誕
四天王巡行
九毒日
月晦日
九毒曰
九毒日
斗降
人神在陰
四天王巡行
月晦-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按此月宜全戒為是

奪紀
奪紀
-
削祿奪紀
夭亡奇禍不測
-
夭亡奇禍不測
-
夭亡奇禍不測
-
損壽
-
削祿奪紀
-
三年內夫婦俱亡
-
夭亡奇禍不測
-
三年內夫婦俱亡
-
夭亡奇禍不測
-
奪紀
-
夭亡奇禍不測
-
夭亡奇禍不測
夭亡奇禍不測
-
得病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初三
-
初四
初六
-
初八
初十
十三
十四
十五
-
十九
廿三
-
廿四
-
廿五
廿七
廿八
廿九
三十

月朔
斗降
楊公忌
南贍部洲轉大法輪
天倉開日
雷齋日
四天王巡行
金粟如來誕
井泉龍王誕
四天王巡行
月望
四天王巡行
觀音大士涅槃
南方火神誕
四天王巡行
雷祖誕
關帝誕
月晦日
斗降
人神在陰
四天王巡行
月晦
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奪紀
奪紀
-
損壽
-
損壽
-
-

奪紀
-
奪紀
遭回祿
-
削祿奪紀
減壽
奪紀
得病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初三
初五
-
初六
初七
-
初八
初十
十二
十三
十四
-
十五
-
十六
十八
十九
廿二
廿三
廿五
廿七
廿八
廿九
-
三十

月晦-楊公忌
斗降
中會日
一作初七
雷齋日
道德臘
五帝校生人善惡
魁星誕
四天王巡行
陰毒日大忌
長真譚真人誕
大勢至菩薩誕
三元降
四天王巡行
月望-三元降
地官校籍
四天王巡行
三元降
西王母誕
太歲誕
增福財神誕
四天王巡行
月晦
斗降
人神在陰
楊公忌
四天王巡行
地藏菩薩誕
月晦-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奪紀
奪紀
損壽
-
減壽
-
削祿奪紀
-
-

減壽
減壽
-
奪紀
-
減壽
奪紀
奪紀
削祿奪紀
-
減壽
奪紀
得病
-
奪紀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
初三
-
初五
初六
初八
初十
十二
十四
十五
-
十六
十八
-
廿三
-
廿四
廿五
廿七
-
廿八
-
廿九
三十

月朔
許真君誕
斗降-北斗誕
司命灶君誕
雷聲大帝誕
雷齋
四天王巡行
北斗大帝誕
西方五道誕
四天王巡行
月望
太陰朝元(宜焚香守夜)
四天王巡行
天曹掠刷真君降
天人興福之辰
(宜齋戒-存想吉事)
四天王巡行
漢桓侯張顯王誕
灶君夫人誕
月晦日
斗降
至聖先師孔子誕
楊公忌
人神在陰
四天會事
四天王巡行
月晦-司命奏事
諸神考校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奪紀
-
削祿奪紀
遭回祿
奪紀
減壽
-
-
-

暴亡
-
貧夭
-
-
-

減壽
-
削祿奪紀
-
得病
-
減壽
奪算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
初三
初八
初九
-
初十
十一
十三
十四
十五
-
十七
十九
-
廿三
廿五
-
廿七
廿八
廿九
三十

月朔-南斗誕
自初一至初九北斗九星降
(此九日俱宜齋戒)
五瘟神誕
四天王巡行
斗母誕
鄷都大帝誕
玄天上帝飛昇
斗母降
宜戒
孟婆尊神誕
四天王巡行
月望
四天王巡行
金龍四大王誕
日宮月宮會合
觀世音菩薩誕
四天王巡行
月晦日
楊公忌
斗降
入神在陰
四天王巡行
藥師琉璃光佛誕
月晦日-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削祿奪紀
奪紀
-
-

削祿奪紀
-
奪紀
-
-

奪紀
-
水厄
-
減壽
-
減壽
-
奪紀
得病
-
危疾
減壽
-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
初三
初五
-
初六
初八
-
初十
十一
十四
-
十五
-
十六
廿三
-
廿五
廿七
-
廿八
廿九
三十

月晦-民歲臘
四天王降
斗降-三茅誕
下會日
達摩祖師誕
天曹考察
佛涅槃日大忌色慾
四天王巡行
四天王降
宜戒
三元降
四天王巡行
月望-三元降
下元水府校籍
四天王巡行
三元降
楊公忌
四天王巡行
月晦日
斗降
北極紫薇大帝降
人神在陰
四天王巡行
月晦-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奪紀
一年內死
奪紀
損壽
-
奪紀
-
一年內死
-
減壽
-
奪紀
-
減壽
-
減壽
奪紀
-
得病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初三
初四
初六
初八
十一
-
十四
十五
-
-

十七
十九
廿一
廿三
-
廿五
-
廿六
廿七
廿八
廿九
三十

月朔
斗降
至聖先師孔子誕
西嶽大帝誕
四天王巡行
天倉開日
太乙救苦天尊誕
四天王巡行
月望
四天王巡行
上半夜犯
下半夜犯
阿彌陀佛誕
太陽日宮誕
楊公忌
張仙誕
四天王巡行
掠刷大夫降
月晦日
北方五道誕
斗降
入神在陰
四天王巡行
月晦-司命奏事
四天王巡行
(月小即戒廿九)

奪紀
奪紀
削祿奪紀
-
-

奪紀
-
-

男死
女死
-
奇禍
-
絕嗣
-
大凶
-
奪紀
得病
-
減壽

 

 

戒期

戒由

犯者報應







初一
初三
初六
-
初七
初八
-
-

十二
十四
十五
-
十六
十九
二十
廿一
廿三
-
廿四
廿五
廿七
廿八
廿九
-
三十

月朔
斗降
天倉開月
雷齋日
掠刷大夫降
王侯臘
釋迦如來成佛之辰
四天王巡行
初旬內戊日
太素三元君朝真
四天王巡行
月望
四天王巡行
南嶽大帝誕
楊公忌
天地交道
天猷上帝誕
五嶽神降
四天王巡行
司命朝天奏人善惡
三清玉帝同降考察善惡
斗降
人神在陰
華嚴菩薩誕
四天王巡行
諸神下降察訪善惡

奪紀
奪紀
-
減壽
惡疾
奪紀
-
-
-

奪紀
-
-

促壽
-
-

大禍
奇禍
奪紀
得病
-
男女俱亡

批:以上戒期每年通共二百二十五日。閏月照前。皆係每月中之一定者。

○二分之月

春分

雷將發聲。

犯者生子五官四肢不全。父母有災。

宜從驚蟄節禁起。戒過一月。

秋分

殺氣浸盛。陽氣日衰。

宜從白露節禁起。戒過一月。

※此二節之前三後三共七日。犯之必得危疾。尤宜切戒。

○二至之月

夏至

陰陽相爭。死生分判之時。宜從芒種節禁起。戒過一月。

冬至

陰陽相爭。死生分判之時。宜從大雪節禁起。戒過一月。

※此二節乃陰陽絕續之交。最宜禁忌。

  至節之前三後三共七日。犯之必得急疾。尤宜切戒。

○冬至

半夜子時

犯之皆主在一年內亡。

後庚辛日。第三戌日。

○三元日。犯之減壽五年。

○四立。四離。四絕日。二社日。犯之皆減壽五年。

○社日受胎者。毛髮皆白。

○三伏日。弦日。晦日。每月三辛日。犯之皆減壽一年。

○甲子日。庚申日。太歲日。拈香持齋供謝佛日。犯之皆滅壽一年。

○祖先亡忌日。父母誕日。忌日。犯之皆減壽一年。

○己身夫婦本命誕日。犯之皆減壽。

○丙丁日。天地倉開日。犯之皆得病。

○毀敗日:大月十八日。小月十七日。犯之得病。

○十惡大敗日:甲己年。三月戊戌日。七月癸亥日。十月丙申日。十一月丁亥日。

○乙庚年。四月壬申日。九月乙巳日

○丙辛年。三月辛巳日。九月庚辰日。十月甲辰日。

○丁壬年。無忌。

○戊癸年。六月己丑日。

此皆大不之日。宜戒

○陰錯日

正月庚戌日

二月辛酉日

三月庚申日

四月丁未日

此陰不足之日。

俱宜戒。

五月丙午日

六月丁巳日

七月甲辰日

八月乙卯日

九月甲寅日

十月癸丑日

十一月壬子日

十二月癸亥日

○陰錯日

正月申寅日

二月乙卯日

三月甲辰日

四月丁巳日

此陽不足之日。

俱宜戒。

五月丙午日

六月丁未日

七月庚申日

八月辛酉日

九月庚戌日

十月癸亥日

十一月壬子日

十二月癸丑日

批:以上戒期。每年俱宜按照時憲書。逐月查明錄出。夾在此本。遵依禁戒。

天忌  切宜禁戒

酷暑嚴寒。

犯之得重疾不救。

烈風雷雨。天地晦冥。日月薄蝕。虹現地動。

犯之產怪物身死。

白晝。星月之下。燈火之前。

犯之皆減壽。

地忌  切宜禁戒

廟宇寺觀堂之內。

犯之大減祿壽。

井灶圊廁之側。荒園塚墓尸柩之旁。

犯之惡神降胎。並產怪物身死。

人忌  切宜禁戒

鬱怒

大怒傷肝。犯之必病。

遠行

行房百里者病。百里行房者死。

醉飽

醉飽行房。五臟反覆。

空腹

犯之傷元神。

病後

犯之變證復發。

胎前

犯之傷胎。故凡有孕後。即宜分床絕慾。一則恪遵胎訓。一則無墮胎之患。及小兒胎毒胎瘁。凶險疳痘。遊風驚癇。牙疳等病。二則所生之兒。男必端嚴方正。女必貞靜幽閒,自然不犯淫佚。

產後

十餘日內犯之婦必死。百日內犯之婦必病。

天癸來時

犯之成血麻證。男女俱病。

竹席

竹性寒涼。犯之易感寒氣。

薄衾

犯之寒氣入骨。

窗隙有風宜避。夜深就枕宜戒。

交合才畢。嬰兒在旁啼哭。勿則與乳。

交罷勿即揮扇。及飲冷茶水。以若過受涼。或至即死。

一夕勿兩度。

勿服春方邪藥。

勿蓄縮不洩。

生病
生瘡
出痘

非十分復原。萬不可犯,犯則多半必死。

目疾

未愈或始愈,犯之必瞎。

虛勞證

雖養好強健。猶須斷欲一年。若以為復原而犯,多半必死。

傷損筋骨

好後猶須戒百七八十日。若未過百日。犯之必死。縱過亦必致殘廢。

過辛苦
過操心
過熱
過驚恐
過憂愁

皆不可犯。犯之輕則痼疾。重則即死亡。

     

 按以上逐月戒期。及天忌人忌等日外。每月尚有六七日毫無忌犯之日。若論保身之士。每月本屬至多三四次。故能疾病不侵。精神強固。而且寡慾者必多男。後嗣身體亦必強固。彼少年新娶。往往縱慾戕身。使百年好合。一時□喪淨盡深可悲也。則何如謹守戒期。保身立命。使後日有偕老齊眉之樂。子孫眾多之慶。何快如之。

保身廣嗣要義

  褚尚書廣嗣說。古者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欲其陰陽完足。故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壽。後世不能遵。男未滿十六。女未滿十四。早通世故。則五臟有不滿之處。後來有奇怪之病。是以生多不育。民多夭亡。總因未知為人父母之道。此道關係不小。卻是為父者不便教子。為師者不便傳弟。後來始覺。悔之晚矣。特以粗淺之言。欲使後生都曉。凡女子十四歲後。經水每月一來。三日方止。總以三十日來一次為正。若二十幾日便來。或三十幾日方來。便為經水不調。多難得子。故須服藥。先調女經。經調然後夫婦相合。須待經血三日已淨之後。方可行之。袁了凡云。凡婦人行經將盡。只有一日絪縕之候。謂春意動也。但含羞不肯言。為丈夫者。平日密告之。令其至此自言。可以一舉而得。張景岳云。男女交姤成胎者。精血還是後天有形之物。而一點先天無形之氣到。然後成孕。男子先天之氣勝。多生男。女子先天之氣勝。多生女。正在兩氣齊到。適逢其會處分也。但女子非情動之極不易到。到則子宮必開。吸而受孕矣。但恐男子精薄不能成胎。施於無用耳。故上等者保精數月纔一行。古云。寡慾多生子是也。中等者待女子經淨之後則行。或月明朗無風雨之夜亦可。平常之日。不近女身。或另一房。另一床。另一被。不唯生子易成。自己身體亦保。若下等者不論時日。或三五夜一次。此人必成內傷。又有下而又下者。夜夜一次。或一夜兩次。如此亡命之徒。必定精如水薄。不久得暴病而死。凡朔望先夜。不可行。五更半夜。身中陽氣初生。一次當百次。不可行。身有小病。不可行。醉飽之後。坐船走路。二三日內不可行。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前柩後。持齋祭祀。日月燈燭光照。不可行。庚申日。甲子日。本命生辰日。每月二十八日。不可行。且男女交姤。與夢遺之後。三五日內。莫下冷水。不可沾一切冷飯食。不可吃涼藥。如必要服藥之病。寧可對醫明言。猶之孕婦。不可全靠勘脈。庶不誤事。暑天不可貪涼。冷天不可冒風雨。若犯之。必有厥陰之證。男縮陽。女縮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雖參附不救。女子行經體虛者。禁忌亦同。又如小產。大半由夫婦不謹。三五月內明產。人得而知。一月半月內暗產。人多不知。蓋一月屬肝。肝主疏泄。夫婦不謹。常有前半月受胎。後半月已墮而不知者。甚有屢孕屢墮。肝脈屢傷。途至終身不孕者有之。凡婦人受胎後。謹戒不犯。百不失一。況子在腹中。賴母經血保養。交姤一次。胎元便損一次。倖得生下。病患必多。痘證必險。多難養成。世之愛子者。多方隄防保全。至十六七歲。根本不傷。一生少病。那知在母腹中。早已受此傷慘。出世不得成人。是誰之過。豈不痛哉。有用丸散入宮而種子。豈精血中更容渣滓混合乎。古語云。種子而生子。斷筋穿骨死。甚言種未必生。生未必育。徒造孽也。是皆為父母之道。昔者樂與人言。今老矣。不能遍及。作此以代口傳。世人各知自愛。以愛其子可也。

◎孫真人曰。人身非金鐵鑄成之身。乃氣血團結之身。人於色慾不能自節。初謂無礙。偶爾任情。既而日損月傷。精髓虧。氣血敗。而身死矣。蓋人之氣血。行於六經。一日行一經。六日而週六經。故外感之最輕者。必以七日經盡而汗解。蓋氣血一週也。人當慾事濃時。無不心跳自汗。身熱神迷。蓋因骨節豁開。筋脈離脫。精髓既洩。一經之氣血即傷。一經既傷。必待七日氣血仍週至此經之日。方能復元。易云。七日來復。即休養七日之義。世人未及七日而又走洩。經氣不能復元。一傷再傷。以致外感內虧。百病俱起。人皆歸咎時氣。指為適然之病。不知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於未能謹守七日來復之義也。今立限制。以為節慾保身之本。二十歲時。以七日一次為準。三十歲時。以十四日一次為準。四十歲時。則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歲時。則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歲時。則天癸已絕。不能發生。急宜斷色慾。絕房事。固精髓。以清潔閉藏為本。萬不可走洩矣。以上限制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若冬夏兩季。一則火令極熱。發洩無餘。一則水令極寒。閉藏極密。即少年時。亦以斷慾為主。否則二十歲時。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歲時。或可二十八日一次。四十歲時。或可四十五日一次。至五十歲時。血氣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冬令則宜謹守不洩。蓋天地與人之氣。冬令閉藏至密。專為來春發生之本。尤重於夏令十倍也。依此者。可卻病延年。違此者。必多病促壽。

◎王蓮航曰。昔蓮池大師謂王大契曰。明明安毒藥於惡食中。是殺之慘也。暗暗安毒藥於美食中。是慾之慘也。嗚呼。往古來今。才人志士。所志鮮成。類多無壽。殆以多慾而致然也。彼於事前。亦知自愛也。也於事後。亦知追悔也。及乎慾心一熾。而壯志遂泯。以為一次當無傷以後當不再及。以後又作如此想。至次次皆作如是想。慾以縱而愈熾。以至不能自制。無可奈何。由是而精竭夾。體弱矣。病矣。死矣。故事前自愛無益也。事後追悔無及也。須于將行事時遏止之。亟思此事果有何趣。事後當有何害。不禁啞然失笑。嗒然喪氣。夫遏一時之欲。伸畢世之志。才人志士。所當樂從也。彼或甘於下流。自促其生者。吾末如之何矣。謹按蓮師之言。蓋明明對已守歸戒者說。其告誡節慾。則非為那淫也明矣。總之縱慾成患。家室尚然。何況狎邪漁色。則更自取滅亡。而甘淪於畜類也。可不哀哉。

闢自由結婚邪說交

  人稟天地陰陽之氣。受父母精血之質而生。其初生以至三四歲。一舉一動。皆須父母撫育。自後雖能自行動。而諸凡事理。皆須父母安排教導。否則便不能生存于世。及其年長。則父母為之擇配。俾得享男女居室之樂。以期內外相輔。得以奉父母而盡子職。綿世系而防老死。此天地固然之道。聖人法天制禮。俾人各守彝倫。以盡人道與子道耳。若不依聖人之禮。與父母之命。唯以兩情愛戀而為夫婦。則與禽獸何異。彼不知好歹者。專效歐洲惡風。盛倡自由結婚。何不倡初生即不受父母撫育教導。而自由成立為人乎。彼若能一生于世。即自由成立。絕不受父母撫育教導。則自由結婚。實為至當之理事。若不能如此。唯年長能以自力致男女愛戀為標準者。即為逆天悖理侮聖蔑倫之極重罪人也。其心行與禽獸同。實則禽獸不如也。何也。以禽獸不知倫理。人知倫理。知倫理而廢倫理。斯居禽獸之下矣。無錫章甫居士楊鍾鈺。欲挽頹風。作闢自由結婚邪之文。因為序引。以發其所未發。冀倡此說者。咸覺悟焉。古莘趙紹伊序

今世俗盛倡自由結婚。此蕩子淫女之所為。潰禮義之防。紊內外之別。正孟子所斥鑽穴踰牆。鄭風所譏采蘭贈芍。未有端愨之士。淑靜之女。而出於自由結婚者。請申論之。曲禮云。男女不雜坐。不親授。外言不入於閫。內言不出於閫。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故日月以告君。齋戒以告鬼神。為酒食以召鄉薰僚友。以厚男女之別。如是則男女皆別嫌明微。非禮勿視聽言動。安得有自由結婚。孔子云。放鄭聲。鄭聲淫。惡其男女無別也。孟子云。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則父母國人皆賤之賤其忘親而寡廉鮮恥也。又云。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蓋禽獸皆自由戀愛。人為萬物之靈。故聖人作為禮義。以遠于禽獸。奈何去之。昏禮云。父親醮子。而命之親迎。揖讓升堂。再拜奠雁。蓋親受之於父母也。男女有別。然後夫婦有義。郊特牲云。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然則男女皆遵父兄之命。安得有自由結婚。內則云。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又云。禮始於謹內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內。深宮固門。閽寺守之。又云。男不言內。女不言外。男子入內。不嘯不指。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道路男子由左。婦人由右。男女之別。始於家庭。而達於道路。內外謹嚴如此。安得有自由結婚。且娶婦所以養親也。詩常棣云。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孔子云。父母非順矣乎。內則云。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悅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此善事我。子行夫婦之禮焉。沒身不衰。先哲有言。子之孝。不如率婦以為孝。婦能養親者也。古者皆由父母主婚。故能博親歡。而申孝養也。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婚姻禮之大本。人子具有孝心。自當以父母之心為心也。若乃不由父母。不問門第德性。而曰自由戀愛。則與嫖客娼妓何異。吾未見嫖客娼妓。而能孝養其父母舅姑者也。今自由邪說。首推翻昏禮。因之背天常之倫。棄父母之命。不孝又兼不信不義。其千言萬語。種種理由。不過曰自由戀愛而已。試問羽毛鱗介之族。何一非自由戀愛。彼何知有禮義。何知孝親敬長。可以人而同於羽毛鱗介乎。且夫婦以義合。主之以尊親。重之以盟約。申之以六禮。故能一與之齊。終身不改同患難。同安樂。孝親睦族而宜子孫。今以自由戀愛。便成夫婦。背尊親。蔑禮義。則金盡交絕。色衰愛弛。初則自由結合。終必自由離散。名節掃地。州鄉不齒。彼以自由為終身幸輻。吾恐以不正當之自由。而犧牲男女終身幸福。玷家風而斬世澤者。居其大多數也。故曰。未有端愨之士。淑靜之女。而忍出於自由結婚者。禮大傳云。男女有別。不可與民變革。郊特性云。男女有別。然後父子親。蓋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兄弟。男女無別。則夫婦之倫斁。而倫常盡廢。人禽界混。自由結婚之流毒如此。可不慎哉。或且以東西各國為藉口。詎知疏財仗義。歐美特長。各國政藝。可採亦多。獨以不嚴男女之別為效法。以教私胎墮胎者日眾。刑律不能制止。大背人道主義。近年法國以人口減少。而強迫婚姻。日本以女學生墮落。而注重風紀。究其原因。皆由淫佚。我國教化最先。婦女名節。迥非各國所及。今當採各國之長而捨其短。不當棄我之長。而效彼之淫靡薄俗也。孟子云。庠序學校。皆以明倫。管子云。禮義廉恥。國之四維。竊望全國學界。推行孔孟之教。以化寰球。以闢詖淫邪遁之說。而致萬國於文軌大同之盛。其必自人人講明倫理。敦崇禮義廉恥始乎。

不可錄紀驗

◎友人季邦采。為吳興知名士。住南潯鎮。方予初印不可錄。適季掌教鎮海。札致二百本。囑其分給生童。比接來信。責予迂闊。且云已將此錄置之高閣矣。未兩日。差人來言。願刷五百本。予理前說以卻之。旋復專足持札堅懇。始知夢伊父諄囑云。爾不印送不可錄。爾子烏能入泮。因囑刷印一千本。廣為流布。後據云接到伊子采芹之信。正發願印書之日也。其靈驗如此。杭城新橋。積翠庵僧靜緣。向好善。一日大雪叩門。余以為募緣。曰我家貧寒。無力相助。僧曰願借不可錄板。刷印幾千本施送。余欣諾之。而詰其何以陡發此念。冒雪而來。僧曰。昨夜夢土地神告曰。印送不可錄。可免大災。今早遍訪施主。知板係潭府所藏。故特來借取耳。僧印送後。次年居民失火。左右均遭回祿。獨僧庵無恙。益信神明勸善。冥冥不爽。陳海曙記

庚午初夏。夜夢兩童子來。語予曰。文昌帝君召爾有話。因同往。引至中翠亭一院。見其額曰大洞閣。隨童子至大殿。見  帝君中坐。予叩頭起侍。 帝君言曰。世閒  送善書甚多。惟不可錄久已不行。爾當為我佈散。即命兩童抬出一箱。內皆剝蝕字紙。檢閱即不可錄之殘帙也。正在想念。此書未經見過。從何辦起。 帝君又諭曰。鄉試將近。當速為之。命兩童送予出而醒。次日各坊尋覓。均稱不知。焦思月餘。突有人將不可錄書板來售。序文首張已失。閱尾張。知係萬九沙先生所刻。甚喜。買之。即刷印三千本。於七月初一早。虔送至院。甫到大門。一僧便啟口問曰。可是陳居士送不可錄來耶。予惟唯唯。卻甚駭異。趨詣大殿焚香。叩呈  帝座之前。其僧延至客座待茶。叩其法名。為元本。問其何以知予送書來。且知書名。僧曰。昨夜得夢。帝君諭我候門接書。故早起相候。予深為肅然。可知善書行世。上格蒼穹能身體力行者。其功德尤不可量。所願共體帝君救世苦心。同登寶筏。望廣為流傳。俾舉世力懲其不可。以勉為其所可。庶不負神明之付託云爾。清嘉慶庚午。六月古鹽官陳海曙自記

◎丙戌歲。余妹于歸後。忽起痰癇之證。時常啼哭。飲食不納。或云。沖犯花粉煞所致。延師巫百方禳解。迄無效驗。而且不肯服藥。竭數人之力。藥竟涓滴難入。以致半載之後。身瘦如柴。堂上深為憂慮。萬分焦灼。生因在酆都帝。及城隍神前。具疏許願。印送不可錄五千本。許願後。竟即轉機。便肯服藥。因連進消痰之劑。一月後。即平復如常。業已痊愈。將屆一載。且身體較前反健。因即用活字板。如數排印。以答神庥。拜誌靈驗於右。清光緒戊子。三月婁東下郡悔過生謹記

惜字近證

書契之治。古以汗簡。一變而用楮墨。再變而為剞劂。浸趨巧便。而文字之流行益廣矣。剞劂之法。先以紙書之。覆而糊之於板。復摩擦其紙背。俾紙去而字存。此擦去之紙。仍有字形。不可褻汙。嘉慶乙丑之秋。杭城保佑橋。鍥工金姓。病中見兩鬼隸攝去。拜謁堂皇。所見神如貴官像。神曰。汝穢褻字紙。法當刑責。金訴以術業在是。不得不爾。神曰。不然。汝當摩擦之際。所落紙屑。宜收置淨處。隨時焚送。汝乃灑棄皆除。甚至傾潑垃圾之中。無處不有。非穢褻而何。金無詞。竟受責。迨醒。臀股痛楚殊甚。噫。之神示誡深切。而復為職是業者。開一消孽法門。人亦何憚而不遵奉哉。爰記是事。殿於末頁。願業刻字者。以此為前車之鑑。而謹循神教。則幸矣。陳海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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