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公布了,腎病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嗎?
腎病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嗎107/0627/
慢性腎病面剁生命末期 我該選擇「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嗎?
腎病共享決策附註手冊
前言
慢性腎病病人在疾病末期,經歷了許多醫療決擇的困境,讚接受透析治療成功的延長生命後,常忽略預先做好「臨終準備」使臨終時,仍需承受不必要的痛苦與折磨,反而造成透析治療降低病人人生品質的窘境。
接下來,醫療團隊除了協助您了解「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更會一起陪著您,了解您的想法及最在意的事情,並找出適合自己的選擇。
何謂「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這是一個在瞭解各種治療重病的方法之後,依據自己對生命末期的價值觀和信念,選擇想要的醫療照護方式的過程。
在充分瞭解與思考後,可將您的意願寫下,確保您的親人和醫護員在生命末期的照顧上,能尊重您個人的意願,當有不同想法時,亦可適時修改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內容。
另外,您也可以指定一位醫療委任代理人,在您無法為自己做決定時能夠您,把您的意願說出來。
「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選用對象
年滿20歲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就能夠進行「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尤其是老人、末期疾病病人,以及從事高危險職業與活動的民眾。
計畫時機
可在健康或生病的時候,規劃「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關於「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我要考慮的是
決定是否維持「維生醫療」
指無治療效果,只用來維持生命的醫療措施,如:呼吸器、中心靜脈導管注射營養劑、鼻胃管。
關於「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我要考慮的是
決定是否急救?
決定是否在生命末期氣管內插、體外心臟艾摩、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心臟人工調頻、人工呼吸等標準急救程序。
關於「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我要考慮的是
你是否需要預立醫療委郭代理人
可選擇一位年滿20歲,且是您信任、了解您的代理人,當疾病嚴重而無法表達意願時,由他為您做決定。
「預立醫療自主計畫」何時生效呢?
當在兩專科醫師判斷生命已到末期,同時您已沒辦法表達自己意願時,「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才會啟動。
我該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嗎?
到目前為止,您對「預立醫療自主計畫」的決定是
請勾您選:□決定簽署
□還在考慮中
□不簽署
接下來,我們將透過以下四個步驟來幫助您做決定:
步驟一:比較優、缺點、風險、併發症及能的費用。
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優點;多數撤除透析及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臨終病人,在緩和照顧下,生活品質明顯大幅提升,多數能達到「善終」的目標。
缺點;將面臨撤除後可能出現的不適症狀。
暫不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優點;維持目前透析方式,改善末期腎病病人的存活率,以延長生命。
缺點;1、可能面臨生命末期接受心肺復甦術過程帶來的合併重。
2、家屬將承擔替病人生死做決定的壓力。
步驟一:比較優、缺點、風險、併發症及能的費用。
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優點;撤除透析治療後,可能將面臨:噁心與噁吐、便祕、皮膚搔癢、水腫、喘、痛病、意識改變、死亡。
費用;健保給付及部分返家醫療用品自費,如:氧氣租借、抽痰機等。
暫不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優點;心肺復甦術過程中可能發生:胸骨壓斷、內臟破裂、大出血、氣管內插管導致吸入性肺炎、感染等甚至需靠儀器維生。
缺點;透析治療均由健保給付部分藥品需自付。
步驟一:比較優、缺點、風險、併發症及能的費用。
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暫不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風險;無論是因疾病惡化,或是身體無法代謝毒素原因,末期腎臟病人停止透析後平均8至10日死亡,通常少於30日。
簽署「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風險;末期病人crr後成功率26 1%,而存活至出院比率9 9%。
步驟二、您的選擇會在意什麽項目?在意的程度為何?
請依照下列各項考量,圈選一個比較您的偏向。
面臨生命末期 我覺得 重要 不重要
生命的品質比生命的長短重要
生命末期的治療方式能減輕我的痛苦
生命末期治療(安寧緩和治療心肺復甦術治療)後,我身體外觀的完準度
家人能知道我對於生命末期的想法
完成最後一件我想做的事(想見的人,想去的地方,想吃的美食 )
擔心家人對照顧我感到壓力的沉重(經濟、人力)
其他
步驟三、您認識「預立醫療自主計畫」了嗎?
1、簽立後,我能決定提早死亡的醫療方式
2、是在頻臨死亡時做的決定
3、簽定後,仍可隨修改或撤銷。
4、年滿20歲的成年人即可擔任我的醫療委任代理人。
5、不包含維生醫療抉擇(如:呼吸器、鼻胃管)
6、現階段只有癌症病人才能簽署
7、必須請醫護人員當我的見證人
8、我的病請將終止治療
9、醫療委任代理人,必須為三等親之內的家屬
10、簽立後,客注記健保ic卡上
步驟四、您現在確認好醫療方式了嗎?
對於「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我 (下列擇一勾選)
□決定簽署
□我想要與家人朋友挑論後再做決定
□對於上述帝雉療摸式,我想要再了解更多
我的問題是:
□我決定不簽署
參考資料
王英偉(民國102),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新北市: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哀寧照顧基金會。
林妙穎、羅月雲、黃秀美、陳鳳裕、謝玲瑜(2010)末期腎病病人之預立醫療計畫、安寧療護雜誌15(3),331-341。
洪冠宇、黃政文、蔡宏斌(民105)、生命末期腎臟病人安寧緩和醫療評估指引: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張素鳳(2016)非外傷性到院前呼吸心跳停止老人心肺復甦術研究、碩士論文,台南:長榮大學醫務管理學研究所。
詹雅婷、賴俊夫、蔡宏斌、姚建安、洪冠宇(2016)血液透析的安寧緩和治療:如何給予停止血液透析的病患症狀緩和治療,腎臟與透析,28(1),43-47。
參考資料:
病人自主權利法:http://s1681688.pixnet.net/blog/post/118869777-%E7%97%85%E4%BA%BA%E8%87%AA%E4%B8%BB%E6%AC%8A%E5%88%A9%E6%B3%95
慢性腎病預立醫療自主計畫 陳世宜醫師講座1070901/: https://www.facebook.com/GongYiXinWenTongXunShe/videos/548760922233428/
北護腎病俱樂部音樂饗宴20180901: https://www.facebook.com/GongYiXinWenTongXunShe/videos/234022890600053/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