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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講演錄 太虛大師講述

妙法蓮華經,傳入震旦,信受甚盛。初在南方風行,南北朝時,有光宅、嘉祥諸師弘揚;隋時,天台智者大師集其大成,尤闡發無遺。繼則賢宗諸師亦甚提倡,李唐之際乃大振於北方。慈恩大師著有玄贊四十卷,講者多宗之。宋元以降,玄贊佚失,數百年來講此經者,大都僅依台、賢二教。近時海上交通,始將玄贊一書從日本取回重刊。今以大眾因緣,復在北方講演,故依據之。‧‧‧

法華經講演錄(序品第一)

法華經講演錄(方便品第二)

法華經講演錄(譬喻品第三)(此後e點靈)

法華經講演錄(信解品第四)

法華經講演錄(藥草喻品第五)

法華經講演錄(授記品第六)

法華經講演錄(化城喻品第七)

法華經講演錄(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

法華經講演錄(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

法華經講演錄(法師品第十)

法華經講演錄(見寶塔品第十一)

法華經講演錄(提婆達多品第十二)

法華經講演錄(持品第十三)

法華經講演錄(安樂行品第十四)

法華經講演錄(從地涌出品第十五)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壽量品第十六)

法華經講演錄(分別功德品第十七)

法華經講演錄(隨喜功德品第十八)

法華經講演錄(法師功德品第十九)

經講演錄(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

法華經講演錄(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

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法華經講演錄(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法華經講演錄(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法華經講演錄(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法華經講演錄(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本文

法華經演錄(序品第一)

法華經講演錄

(序品第一)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序經題

明綱宗

序品第一

妙法蓮華經,傳入震旦,信受甚盛。初在南方風行,南北朝時,有光宅、嘉祥諸師弘揚;隋時,天台智者大師集其大成,尤闡發無遺。繼則賢宗諸師亦甚提倡,李唐之際乃大振於北方。慈恩大師著有玄贊四十卷,講者多宗之。宋元以降,玄贊佚失,數百年來講此經者,大都僅依台、賢二教。近時海上交通,始將玄贊一書從日本取回重刊。今以大眾因緣,復在北方講演,故依據之。

講演經文之前,有三問題須解釋之:一、五乘一乘孰為權實:本經以一乘為宗,就佛出世本懷而言,唯一大事因緣,無二、無三。如一雨之所潤,一地之所生,故應以一乘為實,五乘為權。然眾生機類各各不同,如三草、二木形相互異,故應以五乘為實,一乘為權。又就佛法言,眾生根性雖有差別,然昔以實相為體,如三草二木不離一地所生。就眾生法言,實際理地雖平等無二,然離種種差別亦無所謂平等,如一地即是種種山川草木,非除去山川草木別有一地。是以各就一方面言,或以五乘為實,一乘為權,或以五乘為權,一乘為實,皆不違理。

二、佛性有無孰為權實:就各種經論中,有謂一切有情皆有佛性;闡提不得作佛者,權巧之談。有謂眾生實有五性差別;言皆有佛性者,乃誘導不定性眾生權巧之辭。茲以二門解說之:一、就理性行性言:理性則一切眾生皆同,以理性即一相無相平等不二之真如性,亦即佛性,故無一眾生不完全具足。因眾生性與佛性本無二故,皆同一實相故。行性則一切眾生不必皆同,以一切眾生相乃種種業行所成,業行既異則眾生界應各自成差別,故佛性不必皆有。以上二義,各具一理,皆真實了義也。二、就現實門展轉門言:吾人現前一念上,觀察過去之過去及未來之未來,眾生種性皆各不同,決定有五性差別。若於十法界展轉緣起上觀察,則非有決定性。唯識論上,種子有本有、新熏兩說,本有之種子雖不完全,因新熏則可成故。由以上二門,可知眾生皆有佛性,其立言雖貫,均不違理。

三、大乘一乘之異同:此問題,在經論無有明文,而學者每以大乘在三乘之內,以一乘超三乘之外。依本經言,一乘當即大乘也。大有二義:一、大對小而言,然小為大之方便,證小果後回心向大,則無大小之相對。二、大就法體言,法體無二亦無不二,強名為大,或名為一。故大乘與一乘,無二無別。

序經題

本經為諸經之王,以顯示唯一佛乘故,以顯示唯一佛乘、即具足無量方便乘故。今欲開闡是經妙義,宜備有古德之註釋以為參究之資。唐窺基大師所撰妙法蓮華經玄贊,群流宗仰。茲於演講妙法蓮華經之時,即假玄贊以為敷陳經義之佐。

「玄贊」蓋聞至覺權真,乘物機而誕跡,靈樞擅妙,應群品以揚筌。振融山而秀大千,騰委海而津八萬。佛覺無上,故曰至覺。權衡真界,故曰權真。以極靈之樞機,擅無方之妙用;蓋隨眾生之機而表示應身之跡,應群品之求而標舉求道之方耳。筌者、求魚之筌,喻求道之具。融山、融金之山,喻法身也。委海、猶言無量智慧功德海之海,喻諸法之所歸聚也。津、梁也,濟也。八萬、施八萬四千法門,度八萬四千煩惱也。謂佛之法身,既秀出於大千世界,斯即佛之智慧功德海所在,隨處興起而度人以八萬四千法門也。以上標如來一乘實相之總體用。

「玄贊」靉慈雲而廣庇,驟法雨以遐清,滋兩木之分華,潤三草之殊茂。然以幼商倦于綿險,始循誘於化城,稚子翫於羬軒,竟照普於犪駕。  靉靆、雲出貌。驟、普遍廣大之義。慈雲廣庇,喻佛恩之加被。法雨遐清,喻佛法之遍及。兩木、即本經藥草喻品中所說之大樹、小樹:小樹、喻界內之菩薩,大樹、喻界外之大菩薩也。三草、即上中小三藥草:上喻菩薩,中喻聲聞、緣覺,小喻人、天也。幼商、喻初發心不定種性人,以恆畏大乘法之綿遠艱險也。化城、即本經化城品所說之化城,指小乘涅槃,為佛所化現之方便城,慰小乘人使暫休息而實非究竟寂場也。羬軒、即羊車,喻小乘。犪駕、即牛車,喻大乘也。言佛法既興,菩薩──大乘人既已發心,而人、天、聲聞、緣覺諸小乘並蒙沾潤。惟佛以初發心人易於倦怠,故先以涅槃之化城誘之。小乘人局於果地,故須以大乘之牛車進之,以上明一乘實相之境,并冀一切眾生了然於權實,而能舍權趨實以躋於無上涅槃也。

「玄贊」由是摧十軍之聖后,解髻上之明珠;建八諦之醫王,授掌中之妙藥。軍、指魔軍。即眾生心中之欲魔、愁魔、飢渴魔、渴愛魔、睡眠魔、怖畏魔、疑魔、食毒魔、利養魔、名聞自高魔之十種煩惱魔也。聖后、猶言聖王。謂佛為摧破上十種魔軍之聖王也。解髻上明珠為賞,喻以此妙法蓮華經開示眾生也。八諦、即四真諦、四俗諦,謂以此經利益眾生,如壽量品所說醫王授藥喻也。此明一乘實相之行、果。以上總敘分敘一經之綱宗。

「玄贊」藻掞眾筌之表,邃軼百宗之外。籠七地而孤榮九分,冠五乘而獨穎千古。文藻超眾筌之上,頌教妙也。深邃出百宗之外,頌理妙也。地、謂菩薩地位,七地者、自種性地、解行地以上有七。至八地以上,念念不退,即為行不退地。迨於佛果即究竟地也。九分、與十二分教同,以文字關係故略稱九分。言此經義籠七地,獨標九分,頌行、果妙也。五乘雖殊,實皆以此一乘為究竟,故此經為五乘之冠冕,而特超去來今三際也。以上讚揚旨玄妙。

「玄贊」大矣哉!揚一實而包總太虛,振兩權而遺羅萬象,豈可以溟渤類其深旨,妙高方其峻躅者乎!大之名對小而立,故此教義大不足以喻之,茲第強讚為大耳。一實、即一法,即一真實不虛之法,包括無外,總持無遺,明法體之大也。權、謂權門。振落兩種權門,而萬相空空無不息寂而見為遺棄。振發兩種權門,而萬相森森無不顯現而見為包羅──喻法用之大也。以是之故,溟海不足喻其深,須彌不足擬其峻矣。妙高、即須彌山也。以上敘經宗竟。

「玄贊」首稱妙法蓮華經者,藻宏綱之極唱,旌一部之都名。序品第一者,鏡義類之鴻標,顯異筌之別目。對他經而言,則此妙法蓮華經為極唱。就本經而言,則此妙法蓮華四字為都名。而序品第一,則又兼總題、別題之義也。以上總敘經題及序品竟。

「玄贊」法含持軌,綰群祥以稱妙。華兼秀發,總眾美而彰蓮。體業俱陳,法喻雙舉,半滿之途已曉,取捨之路方著。法界之法性法相,無論有佛無佛,自性常住。佛以方便善巧開示安立,為使眾生了解。若知一切諸法無不為佛境界所攝,即知佛智無不融滿遍照,總攝群相。以是之故,稱為妙法。秀、秀出也。發、開敷也。蓮之為法,在污不染,具足眾美,故以蓮為讚。蓋妙法者舉其法,蓮華者彰其喻也。以上釋別題妙法蓮華四字竟。

「玄贊」經者,為常、為法、是攝、是貫。常則道軌百王,法乃德模千葉,攝則集斯妙理,貫又御彼庸生:庶令畢離苦津,終登覺岸。經具四義。軌、率由也。千葉、千世也。攝貫二義,明此經集妙理之大成,陶庸愚而無外也。以上分敘經題竟。

「玄贊」序者、由也,始也。陳教起之因由,作法興之漸始。品者、類也,別也。區玄旨而異類,派幽筌而彙別。第者、次也,居也。一者、極也,首也。經有二十八品。條貫真宗,此品次居極首,故名第一。義如本文。以上序經題竟。

明綱宗

凡演講一經之先,必先提挈此一經之綱宗,故天台宗分五重玄義,賢首宗有十門玄談。茲於講此妙法蓮華經之先,仍依窺基大師所撰玄贊,略以六門分釋。茲臚列如下:

  敘經之起意

此起意復析為五:甲、酬因請,乙、破疑執,丙、彰記行,丁、利今後,戊、顯時機。

甲、酬因請  此復析為酬因、酬請二義:酬因之義又有六:一曰、酬行因。凡學佛者,必有因行方成果德。佛既親近無量阿僧祇佛,盡修六度萬行,能圓滿無上功德,顯現一乘實相,仍願眾生亦能如是修習因行,是為酬行因。二曰、酬願因。在佛本因地中,原具最大誓願,願一切眾生得入於佛道,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并願眾生亦盡如我能發此願,是為酬願因。三曰、酬求因。佛於無量劫來勤求無上菩提,曾不退轉,如本經提婆達多品所說是已。佛即以所求得之妙法,答眾生之所求,并願眾生亦盡如我能作此無上妙法之希求,是為酬求因。四曰、酬持因。佛於過去無量阿僧祇劫,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供養承事,值多善友,長時受持。又釋迦過去為常不輕菩薩,臨終聞空中說法華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歷無量劫。往時既自常持此經,并願眾生亦常受持,是為酬持因。五曰、酬相因。佛說大經,天雨曼陀羅華,地遍六種震動,均為瑞相,如本經序品中所說。佛放眉間白毫相光,遍照東方萬八千世界。文殊師利告言:世尊將說大法。以將說此經,故先現大相,先現大相即為說是經也,是為酬相因。六曰、酬說因。如來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本願廣說開示眾生,令得究竟一切種智。而舍利弗三請世尊說此妙法,遂能開此法會,利益當機,是為酬說因。酬請者,即酬答諸大菩薩誠請說法之請也。如本經舍利弗及彌勒三請演說妙法,乃為說之,是即酬請之義。

乙、破疑執  此復析為破疑、破執二義:破疑者,破眾生之疑。眾生之疑有二:一為耽涅槃之二乘眾生,自謂已得自度解脫,疑彼大乘佛果永無我分。一為發大心之菩薩,雖已發大乘心,然因舍利弗等已具種種功德智慧,尚於大乘無分,故自疑亦難成佛,馴至失心退轉。自此經諸品出現後,闡發三乘唯是一乘,聲聞悉當作佛,而三乘眾生之疑破矣。破執者、破眾生之執。眾生執中,有大乘執與小乘聲聞執之別。聲聞又分四種:一為曾發菩提心,而因怯弱已至退轉,遂發小乘心修行得果,如舍利弗等是也。二為菩薩應化示現為聲聞身,如富樓那、阿難等是也。三為未發大乘心,未修大乘行,但著於小乘,自謂已得滅度而誤以為即究竟地者。四為勤求世間禪,或已證初禪、二禪、三禪及四禪者,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自謂與佛無二無別;如楞嚴經所說之無聞比丘,本經所說增上慢之阿羅漢是也。大乘亦分二種:一為從凡夫地即發大乘心修菩提行者,此名頓悟菩薩。一為先發大乘心,已至退轉修小乘行,後復遭遇法會,重發大心迴向佛乘,此名漸悟菩薩。在四種聲聞小乘中,除應化示現聲聞身之菩薩原本無執,及增上慢之阿羅漢尚未證果無有可執者外,其餘兩種聲聞,均自謂所證之果即是佛乘,所得涅槃無可再上,此即為聲聞小乘之執。自本經出現,乃知所得涅槃,不過解脫於三界生死之苦,仍居暫息之化城,而小乘之執破矣。在二種大乘中,均以為證小乘果之人再不能發無上心,修菩提行,證究竟涅槃,圓滿無上妙功德智。以此種種,悉為我大乘人所修證,非小乘所堪,此即大乘菩薩之執。自本經出現,乃知小乘證果,正為修大乘法之方便,以彼已解脫於三界煩惱,即可直趨於無上涅槃,而大乘之執破矣。

丙、彰記行  此復析為彰記、彰行二義:彰記者,佛自成道後,未為聲聞授菩提記,今因時機已至,為諸聲聞悉皆授記,故說此經即為彰記。彰行者,佛為六道輪迴眾生說二乘法,然實唯一乘。此經正以彰二乘之權,一乘之實,亦即是彰一乘因行為絕之因行也,是為彰行。

丁、利今後  此復析為利今、利後二義:利今者,指利益遍於佛說法之時言。利今亦分二種:一為果記利。如佛為諸大弟子親口授記,決定成佛。諸大弟子因是決定勤求無上菩提,修入佛乘,是名果記利。一為現證利。如佛說妙法,龍女立地成佛,餘眾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名現證利。利後者,如於後末世,有人受持讀誦是經,即為供養佛之舍利。又自佛示現迄今二千九百四十八年,因此經典,正法、像法、末法悉獲利益,均名利後。

戊、顯時機  此復析為顯時、顯機二義:顯時者,顯明說經之時期也。或別為五時,或云三時,或云唯一時,說各不同。玄奘法師則謂:各時說教,因機不同,實則唯是一時之教。特隨時相長短而現,而實亦並無有時分之相可見,故唯是一時。茲可略為第一時多說有,第二時多說性空相空,至第三時則說此妙法蓮華經等。為顯露第三時中道了義、開權顯實之教也。顯機者,顯說此經之機也。從根本言,機唯是一,以眾生本具同一法性,同以真如法性為性。但以眾生種姓不同,故令說經之機亦隨之不同。或先說小乘,使先證果,後入大乘,此一機也。而此經所正被之機,即使曾發菩提心,怯弱退失,流入小乘之聲聞眾,再發大心,重趨佛乘,此則本經之機也。

  明經之宗旨

本國古德總判經論,約分四宗:一、立性宗,明法有體性。二、破性宗,明法有相無體,如成實論是也。三、破相宗,明法相亦空,如般若等經是也。四、顯實宗,顯中道了義之一乘實相,如華嚴、法華等經是也。此經即屬第四宗。至於依文判教,教凡三類:一、多說有宗,雖多說有總歸於空,如阿含等小乘經是。二、多說空宗,雖多說空不礙於有,如般若等經是。三、非空有宗,說真俗二諦非空故名為有,說我法二執非有故名為空,如華嚴、法華等經是。以上義故,此經攝於中道了義宗,然亦盡攝各宗,以此經能顯示諸法實相,而總括趨入無上乘之方便也。

  解經品得名

先解經得名,即解釋經題之名也。妙法蓮華經五字,梵云薩達摩奔荼利迦素呾攬。薩、正妙之義,平正正直為正,眾善畢彰為妙。達摩、法也。奔荼利迦、白蓮華也。素呾攬、經也。亦譯契經,以能契於說法之時、及契於眾生之機也;亦略稱為經。

經名妙法者,具妙以成法,因法以彰妙。蓋自有此經,而一切大小乘眾生皆知迴向於一乘如來智慧,即知以一切根本智、後得智,證於理智無別之法性。而此法性、即為真如平等法界之本來實相。故此經名,堪稱妙法也。經云開佛知見者,一真法界平等實相,生佛無二,本有不可思議之妙相妙用。若由證知心空、法空,隨順無上妙智以證於不二法性,即可顯現本具之無邊功德,以順成此不可思議之性用。然眾生不悟,恆迷沒於煩惱生死海中。佛乃以根本智、後得智所證之廣大性用,向眾生性海煩惱中而開發之也。經云示佛知見者,即佛偶所證得之佛乘、涅槃、解脫三德之理顯示眾生,使莫不知同具此三德涅槃與佛無二是也。經云悟佛知見者,即顯示佛所成就之菩提圓滿報身,使眾生知可依以修習,得悟入於佛智是也。經云入佛知見者,因眾生在無明煩惱中,不復知有佛乘之無上妙果。佛乃開示解悟,使之因悟趨行,得漸證入,於是修於一乘因行,以入於佛之知見是也。以上所說,若理若智,若因若果,均名妙法。又此妙者,絕對之妙,何以故?以在三惡道惡法中,若為言人天之法,即為妙法。然福果易空,乃為說四諦、十二因緣之二乘法,以較人天之法,即又為妙法矣。然二乘妙法雖可解脫於三界生死輪迴之苦趣,而於一心本具之法身、般若德用,實未能成就,則二乘法仍非究竟妙法。故惟有唯一大乘,始足為究竟妙法也。是故未有法華會以前,佛所說種種法各為妙法;法華會既開以後,則從前所說諸法,不過為趨入佛智海之方便因緣,惟此經義能偶一法界攝入一切法界,乃堪稱為圓融絕待之妙法也。

經名蓮華者,所以彰喻。蓋蓮花與眾花異,蓮花未開之先即已有實,喻真如法性不因生滅而起,佛本具足一切智德也。蓮花既開實即同時顯現,喻真如法相隨時隨機無不顯示開露也。蓮花既落實即圓滿,喻幻妄既銷,本來之真如實相、一切妙功德智,及一乘之妙果,無不圓滿具足也。真如智德,生佛不二,徒以眾生妄想執著,不能顯露受用。佛乃以方便善巧誘化眾生,若去煩惱,若去無明,無非為實施權。後乃開權顯實,卒使眾生了知一一方便皆為趨向於無上之一佛乘;而此一乘,即具足無量方便乘。迨一乘顯現,而諸方便乘亦融,有如白蓮華之花落而蓮實顯現也。以有如是等義,故是經名為妙法蓮華經。

次解品得名,即解釋經品之名也。本經計共二十八品,有從法得名者,如方便品等是也。有從喻得名者,如譬喻品、藥草喻品等是也。有從人得名者,如法師品、提婆達多品等是也。有從事得名者,如序品、授記品等是也。有從人法得名者,如授學無學人記品等是也。有能所為名者,如分別功德品是也。有因果為名者,如隨喜功德品是也。有三義為名者,如五百弟子授記品是也。有不定為名者,如安樂

行品、見寶塔品是也。均可依類以為辨別。

  顯經品廢立

本經計有三譯:姚秦鳩摩羅什譯本,最為通行。然鳩譯原只二十七品,無提婆達多品。至梁末真諦法師,始從梵文原本譯出。并增置於見寶塔品之後。鳩師於童子之年,即具耆宿之德,其譯著向為學者稱頌。今鳩譯既無此品,于是後增之品人遂引為疑議矣。第本經各譯,均有提婆達多品,且均在見寶塔品之後。考其文義,後先亦無抵觸。鳩譯偶缺,或以具葉脫簡以致漏譯一品,亦未可知。且經名雖佛當時所命,而經品多為結集經典之人所分配,或為後來受持讀誦之人所分配,如梁昭明太子配金剛經三十二分之類,容不免間有舛錯,要不足為全經之疑難也。

  彰品之次第

經品次第,為一經之脈絡。鳩譯本經各品及真諦法師譯增之提婆達多品,共二十八品,教義品次,互為銜接。惟流通分中囑累一品,在神力品之後,藥王品之前,此與諸經通例微有不同。正法華經及添品法華經,均以囑累品列於經後。鳩譯維摩詰經亦以囑累品列後,而此譯獨列於流通分之中間。或其本無用意,然讚勸既周,化緣已畢,慇懃付受,遠使流通,故有此品。要以居後為合宜耳。

  釋經之本文(廣如下述)

釋經文

本經二十八品,計分三分:首、序品為序分;次、自方便品至常不輕品,共十九品,為正宗分;次、自神力品至囑累品,共八品,為流通分。正宗分有諸釋之不同,試分說如下:唐窺基大師將正宗分約為境、行、果三門:以自方便品至持品,共十二品,為顯一乘之境。安樂行品、從地涌出品二品,為顯一乘之行。自如來壽量品至常不輕品,共五品,為顯一乘之果。又、嘉祥吉藏大師,則將正宗分約為乘權實與身權實兩大分:以自方便品至安樂行品,共十三品,為明乘之權實。以自從地涌出品至法師功德品,為明身之權實。天台智者大師之分跡本二門,似之。而以窺基大師之科判,較諸家為特勝,因由了解妙境,即可發起因行,趨入佛果故也。

序品第一

甲一  序分

天親菩薩論說此序品,有七種成就,為他宗所無,茲述如下:一、序成就,即由如是我聞至耆闍崛山中一節是。以親聞之人,說教之時,說教之主,說教之處,圓滿勝餘故也。二、眾成就,即與大比丘眾一節是也。三、時成就,即為諸菩薩說大乘經以下一節是。以先說無量義經具十七名,勝於餘經故也。四、隨順威儀住成就,即佛說此經已結跏跌坐一節是也。五、依止說因成就,即爾時佛放眉間光一節是也。六、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即爾時彌勒菩薩作是念一節是也。七、文殊師利答成就,即以宿命智顯現過去因果,能作是答,并為餘經所無故也。第一與第二種成就,為通序,以與通常之序相似。第三至第七種成就,為別序,則以別敘此一經之所由緣起也。

乙一  序成就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如是我聞,一切經首多置此語,茲釋其義:一曰、遵遺教:因佛臨涅槃時,酬優波離、阿冕樓陀、阿難等之請,特命置此四字於經首,故經首用此遵遺教也。二曰、斷三疑:眾生之疑有三:一疑,佛因大悲從涅槃起,更說妙法。二疑,更有佛從他方來,住此說法。三疑,阿難轉身成佛為眾說法。今標明如是所說之法,為我昔日侍佛親聞,則非佛更起及他方佛至與自己轉身成佛所說之法矣。三曰、生信心:『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首述如是我聞,則先確然自信,因以起大眾之信順矣。四曰、離過失:如是之法,由我親聞,則我於此經初無增減之過失也。

以上四種,均為經首置如是我聞之因由。茲更因文釋義如下:一、常語如是二字,恆為譬喻,例若如是妙法、如是蓮花之類。而阿難則亦云:如是一部妙法蓮華經,實為我所親聞也。二、有教誨之義,猶言如是一部妙法蓮華經,乃我所親聞,汝等應當受持是也。三、有問答之義,如人問此經是否親聞,而阿難答言:如是乃我親聞也。四、有允許之義,如人言可否開示此經,而阿難答言:如是當說我之所聞者,乃欣喜答應之意也。

我之義有三:有凡夫外道等我執之我,有依法性常住自在而假名施設之我,有通俗對人稱謂之我。今阿難所說我聞之我,乃對人稱謂之我耳。言我聞者,別於眾聞也。以上為總顯己聞。

一時之義,非一剎那,非億萬劫,非佛成道後之說法三時、五時,亦非通常之年月日時。蓋自有眾生感佛說此妙法蓮華經以迄於終,皆謂之一時也。以上釋說教之時。佛、梵語為佛陀,亦簡稱為佛。梵經中多題婆迦梵,義譯世尊,此方多名為佛,譯云覺者,即具有無上正等正覺之智者。覺之義,約分為三:自覺以超於三界凡夫,覺他以超於二乘聖人,覺行圓滿以超於菩薩而為佛也。以上釋說教之主。

住、非行住坐臥四儀中之住,凡佛所居止遊化之處,即謂之住於是處。王舍城為摩揭陀國王之都。耆闍崛山即靈鷲山,亦稱鷲峰,最稱高勝,過於餘山,以喻法勝超越二乘也。以上釋所化之處。

乙二  眾成就

丙一  眾類成就

眾成就所攝,即經文自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至與若干百千眷屬俱一節是也。眾成就有五義,分釋如下:

一、明眾之緣由,復判為五:甲、證信,以所集妙法為有名大德所同聞,可證此妙法為當信。乙、顯德,以在會大眾多有威德,如諸大菩薩及帝釋天王諸天子人王等諸聖圍繞於佛,益以彰佛之德。丙、啟請,以舍利弗三次請求而為說法,顯妙法之可尊寶。丁、當機,以此經既已顯現,大小乘及凡夫等眾各被其機,隨類獲益。戊、引攝,以當時眾集,可引餘生發心,經法所垂,可引今眾發心,顯佛法於法界中最為功德圓滿,能攝受一切也。

二、明眾之權實:如在佛實報莊嚴土中,惟菩薩眾為實,而應化示現之聲聞眾為權。在凡聖同居土中,聲聞等眾為實,而菩薩為應化及示教善巧之權。此經即化土是報土,即化報土是法土,權實互融。

三、明眾之有無:本經通序所列十五眾,有六殊異:一、在會三乘之中無獨覺眾,以獨覺多出於無佛之世,彼無果成,故不與會。二、在會三界之中無無色界,以無色界機緣未熟,佛光不加被故。三、在會五趣之中無地獄,以佛光雖可加被,而無緣不能即至。四、四眾之中無優婆塞、優婆夷。五、八部之中無夜叉及摩侯羅伽。六、二王之中無轉輪聖王,唯有小王。觀此,可具見異於餘經也。

四、明眾之次第:初眾分為四類。一、聲聞眾,二、菩薩眾,三、八部眾,四、諸王眾。聲聞、菩薩則為內護,八部、諸王則為外護,故以內護、外護為次。內護之次,則聲聞居先,菩薩居後。外護之次,則八部居先,人王居後。在八部之中,則以天非天為次。天之中,又以地居、空居為次。地居中,帝、臣為次。空居中,非禪主、禪主為次也。後眾之中亦分六類:如證法眾,開塔眾,經利廣大眾,持法無邊眾,他方行法眾,他方勸持眾是也。

五、釋眾成就之遍全:眾成就有四解:一、數成就,謂萬二千人等。二、行成就,如聲聞比丘等修小乘行,菩提薩埵及示現四眾身之應身菩薩,修大乘行是。三、攝功德成就,如經文讚歎聲聞、菩薩之功德等是。四、威儀住成就,如四眾繞佛威儀恭敬是。在此十五眾中,菩薩、聲聞具足四種成就;其有學無學及比丘尼,未讚功德,只具三種成就;其餘天、龍、人王等,未讚行與功德,只具二種成就。

                                                      ┌─類數

                          ┌─比  丘──┬─有名高德─┤  歎德

        ┌─內護─┬─聲聞┤                        └─列名

                                  └─無名大德

                      └比丘尼──┬─尊重諸尼

                          ┌─類數│

                └─菩薩──┤  歎德└─內眷諸尼

      眾┤                    └─列名

                                          ┌─帝

                ┌─非人─┬天─┬─地居─┴─臣

                            └─空居─┬─欲界

        └─外護─┤                      └─色界

                          └非天12緊捺落3健闥縛4阿素洛5揭路荼

                  └─人

丁一  內護五眾

以下當先明內護五眾,即聲聞比丘中之有名高德眾,與無名大德眾;聲聞比丘尼中之尊重諸尼眾,與內眷諸尼眾;及菩薩眾是也。

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

戊一  聲聞眾

此一、內護聲聞比丘中之有名高德眾也。比丘、舉其類。萬二千人、舉其數。與者、共同和合之義。依大智度論,與字有七義:同處、同時、同心、同見、同戒、同道、同解脫,是名為與,明無有不同道之餘眾與俱也。大有六義:一、數大,以萬二千人故。二、解脫大,以離一切煩惱故。三、位大,以皆為大德大阿羅漢故。四、德大,以具足功德故。五、名大,以名稱普聞故。六、識大,以眾所知識故。比丘有五義:一曰、乞士,以依法出家乞食自活故。二曰、淨持戒,以漸入僧數應持戒故。三曰、怖魔,以發願出家,天魔震懾故。四曰、淨命,以三業清淨,不依貪邪活命故。五曰、破惡,以能依佛智,摧滅煩惱故。眾之義,與僧同,惟此眾字兼括四眾而言也。

皆是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逮得己利,盡諸有結,心得自在。

新翻及舊論中,自皆是阿羅漢以下,共有十六句,本經只此六句,讚大比丘眾之德也。阿羅漢,為梵音,其義甚廣,而有一通義足以賅之:即應已斷煩惱,應己盡諸漏是也。阿羅漢所成就之功德,共有十五,其最大者有三:一、應受人天供養,以盡斷煩惱諸漏,已為人天福田故。二、應無分段生死,以已盡後有,超出三界故。三、已成智通殊勝功德,應正智解脫故。

凡煩惱現行,令心連注流散不絕,名之為漏,如漏器、漏舍,污損物體,深可厭惡者是。故有漏者,皆煩惱種子未盡斷絕故也。凡有煩惱之眾生,即為八種大隨煩惱若昏沈、散亂等纏繞,起伏輪轉無有休息。由煩惱起業,因業受死生果報,所修功德永無圓滿之望,故名有漏也。漏之種類非一:一曰、欲漏,三界中之欲界諸煩惱最為深重,而其根株悉由貪欲而起,故別名欲漏。二曰、有漏,有即三有──亦稱三界,亦稱二十五有;色界、無色界諸眾生,雖已無瞋,而因根本煩惱未斷,致仍受三有之果報,均為三有之漏。三曰、無明漏,煩惱為漏之體,無明又為煩惱之本,煩惱之至隱微者為無明漏。已盡者,已伏斷無餘之謂。漏之義,亦兼果報而言。如受人天果報及受凡夫禪定果報者,至報盡時復又墮落,故此種果報亦名有漏之果。而此果報既盡之後,即又復有煩惱。經言無復煩惱,正讚諸大阿羅漢之諸漏已盡無餘也。逮得己利者,棄捨重擔,已證涅槃,即以涅槃為己利也。證阿羅漢果者,為有餘涅槃,因三界分段生死之因雖可斷滅,而現有業果之身,仍然存在尚未解脫,仍是有報,故為有餘涅槃。阿羅漢若以三昧火自焚其身,正智解脫,則亦謂證無餘涅槃也。結,即三界二十五有之結。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疑結、見結、取結、嫉結、慳結、九種,均係結縛之義,仍為煩惱之因。以是之故,仍不能解脫於三界,甚至復起業力,重招果報。如十二因緣中無明緣愛、愛緣取等,即是有結之義。盡者,銷落無餘也。心得自在者,即以定力修習增上心學已得圓滿,能出入自在,此以定力得自在也。若於真俗二諦,了知無結無縛心得解脫,此以慧力得自在也。真如實相本來自在,漏結既盡,則本來自在之相全體顯現。經云得者,亦得而無得之謂也。

其名曰:阿若憍陳如,摩訶迦葉,優樓頻螺迦葉,伽耶迦葉,那提迦葉,舍利弗,大目犍連,摩訶迦旃延,阿冕樓馱,劫賓那,憍梵波提,離婆多,畢陵伽婆蹉,薄拘羅,摩訶拘絺羅,難陀,孫陀羅難陀,富樓那彌多羅尼子,須菩提,阿難,羅侯羅,如是眾所知識大阿羅漢等。

此列舉聲聞比丘有名高德眾、上首大弟子之名也。是時阿難尚未證無學阿羅漢果,惟多聞第一,佛所稱歎,眾所知識,故亦列諸大阿羅漢之內。又前列聲聞比丘眾之原因,約有數義;一、比丘出家,形同佛儀。二、此常隨眾,常依佛住。三、令諸菩薩於聲聞眾捨離我慢。至諸有名上首之次序,亦各具有意義,如阿若憍陳如,為僧寶之始──五比丘中最初得度者,故列為首。至他經或因阿羅漢中智慧最大,故列舍利弗為第一,其例非一。阿若亦譯阿若多,了解之義。憍陳、姓也,此云器。摩訶、大也。迦葉、為上古婆羅門姓,義言飲吞日月之光。此迦葉年最長老,身光能蔽日月,功德最大,故名大迦葉。優樓頻螺,譯言木瓜,以此迦葉胸瘤如木瓜,故名。又伽耶、山名。那提、河名。此二迦葉,均因地得名。優樓頻螺、伽耶、那提三迦葉,蓋三弟兄也。舍利弗、譯言鶖子。大目犍連、譯言大採菽氏,亦婆羅門古姓,神通第一。迦旃延、譯言翦剃,論義第一。阿冕樓馱、譯言無滅。劫賓那、譯言房宿。憍梵波提、譯言牛相,以有宿業身帶牛相故。離婆多、譯言室星,北方星也,與劫賓那均以星宿得名。畢陵迦婆蹉、譯言餘習,言有婆羅門我慢之遺習,此以過失得名。薄拘羅、譯言善容。拘絺羅、即大膝之義,舍利弗之舅氏也。難陀、譯言喜。難陀之名非一,如孫陀羅難陀,阿難陀等是。此難陀非佛之弟,係一牧牛人,曾問佛聞法,心深歡喜,故名。孫陀羅難陀、譯言豔喜,此佛親弟。孫陀羅、譯言豔,其妻名也。富樓那彌多羅尼,譯言滿慈,謂滿慈氏之子也。須菩提、譯言善現。阿難、譯言慶喜,此佛堂弟,世尊成道時阿難始生,故名慶喜。羅侯羅、譯言執日,佛之子也。聲聞比丘凡萬二千人,勢難遍舉,特舉諸上首弟子眾所知識者耳。言大阿羅漢等者,等此諸阿羅漢眾中非盡已證阿羅漢,如阿難輩是也。

復有學無學二千人。

此二、內護聲聞比丘中之無名大德眾也。凡聲聞等眾,修習戒、定、慧,學未

圓滿者為有學。至進趣圓滿,已證阿羅漢果者,則為無學,以無須再學也。

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與眷屬六千人俱。

此三、內護聲聞比丘尼之尊重諸尼力也。波闍波提、譯言勝生主,本係天名,亦義翻大愛道。為佛姨母,佛母命終,由此姨母養佛,故言大勝生主。佛門本無比丘尼,最初因波闍波提獲聞佛法出家,遂為比丘尼之始,故稱為大。尼者、梵音,猶言女也。眷屬、即彼所攝之大眾也。

羅侯羅母耶輸陀羅比丘尼,亦與眷屬俱

此四、內護聲聞比丘尼之內眷諸尼眾也。耶輸陀羅、譯言持譽,為佛在家時之妻,生羅侯羅者是也。

   菩薩眾

菩薩摩訶薩八萬人。

菩薩摩訶薩、以標其類。八萬人、與其數也。梵言菩提薩埵摩訶薩埵,略言為菩薩摩訶薩也。譯義為覺有情,其義有三:以發四強折,上求佛道、下度眾生故;以具足自覺、覺他功德故;以遍十方世界,歷阿僧祇劫,勇猛精進自度度生故。此

菩薩皆八地以上之菩薩,故云摩訶薩也。

皆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

阿、云無,耨多羅、云上,三、云正,藐、云等,菩提、云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云無上正等正覺。言無上覺者,顯菩提清淨法界也。言正覺者,別於外道邪覺也。言等覺者,別於二乘遍空之覺也。又言正覺者,即遍正之義,圓滿之義,別於因地菩薩覺行未圓滿之覺也。退轉者、退失與轉變之謂。退失者,已成就之功德而復退失;轉變者,雖未退失卻已轉變。不退轉者,即於已成就未成就之功德

,不退亦不轉而究竟成就也;故八地名為不動地。

不退有四:一、信不退,十信第六名不退心,堅信正法,不惟一世乃至生生世世信心堅固。二、位不退,十住第七名不退位,謂不復退人於小乘也。三、證不退,初地以上為證不退,謂證於真如法身永不退轉也。蓋未證以前,修真如止觀等法亦能相腐,但未能不退耳。四、行不退,八地以上名念念行不退轉地,至此究竟不退,一切所行念念不退,已成就未成就之法均決定可成就不退也。此不退者,即是不轉。以上一段,依天親菩薩法華論,為總歎其德。

皆得陀羅尼;樂說辯才;轉不退轉法輪;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於諸佛所植眾德本;常為諸佛之所稱歎;以慈修身;善入佛慧;通達大智;到於彼岸;名稱善聞無量世界,能度無數百千眾生。

此下至能度百千無量眾生句,均為別釋其德。陀羅尼、猶云總持。總持有二;一、攝持一切,謂於一法、一義中,能攝無量法、無量義以自持也。二、散施一切,謂以所攝持之法義,散施於眾使隨機受益也。得者、聞法受持終不退失之謂。故云得陀羅尼,即謂之住聞法不退轉。

辯才有四:一、法無礙辯,即能說明一切法之性相用。二、義無礙辯,能於一法中說無量義。三、詞無礙辯,不礙於種種方言音聲差別而演圓音,能得一切音聲言語陀羅尼。四、樂說無礙辯,能契於一切眾生之機而為說法;樂說者,即能隨順眾生心所好樂以為說法,而自亦以說法為願樂也。故云樂說辯才,即謂之樂說不退轉。

轉法輪者,即說法之謂。法者、佛所說之法,以輪為喻,具有數義:一、輪為圓相,以法義圓滿,故名為輪。二、佛法能轉惡為善,轉染為淨,轉生死為涅槃,有轉動之義,故名為輪。三、法能摧破一切無明煩惱,如輪可碾破糠秕等,故名為輪。說法之退轉與不退轉亦有二義:說法者功德未圓滿具足,往往此時能說法,彼時未必能說法,此生能說法,他生未必能說法,此皆名為退轉。而此菩薩功德,已達於說法不退轉之地位。更就法言之,若所說之法,非究竟了義之法,則亦有時退轉。而此所說,即為究竟了義之法,無可退轉也。故云轉不退轉法輪,即謂之說法不退轉。

供養有二:一、財供養,布施供給。二、法供養,如實修行。如此供養,成就福、慧二德,斯為植眾德本。德本、即善根,不外此福德智慧二德之本也。由供養諸佛,故能植眾德本;由植眾德本,斯能供養諸佛,皆八地以上菩薩之功行也。故云供養無量百千諸佛,於諸佛所植眾德本者,即謂之依止善知識不退轉。

諸佛稱歎,明非一佛。由此可斷二疑;一、菩薩以佛為師,不知自身所修之行與佛合否,故恆自疑,今為佛所稱歎,則自疑可斷。二、法會大眾,有疑此菩薩功德勝劣者,今諸佛既盡稱歎此菩薩之功德,則眾疑亦斷。由斷二疑,故第八地名決定地。故云常為諸佛之所稱歎者,即謂之斷疑不退轉。

身者、菩薩之無生身,無生而無不生,無生故超三界,無不生故示現六道。修身者,即修此在一切法界中所示現之身。內自證入,外說利他,而悉以大慈悲心為本。故云以慈修身,即謂之以大慈悲說彼彼法入彼彼事不退轉。

善入佛慧,即謂之入如實境界之一切智不退轉。

通達大智,即為證我空、法空不退轉。

到於彼岸,謂證於所證之真如法性、大般涅槃,即謂之入如實境界不退轉。

名聞於無量界,即能住持於無量世界,使法不滅,以成就菩薩度生之大事業,即謂之應作所作住持不退轉。

以上十種不退轉,為別釋其德。

其名曰:文殊師利菩薩,觀世音菩薩,得大勢菩薩,常精進菩薩,不休息菩薩,寶掌菩薩,藥王菩薩,勇施菩薩,寶月菩薩,月光菩薩,滿月菩薩,大力菩薩,無量力菩薩,越三界菩薩,跋陀婆羅菩薩,彌勒菩薩,寶積菩薩,導師菩薩,如是等菩薩摩訶薩八萬人俱。

此下列名。文殊師利、譯言妙德,具足不可思議之智德,是為大智。觀世音菩薩、能觀一切世界音聲以大悲心救度眾生,是為大悲。得大勢菩薩、具足大威勢力,救度十方世界眾生,成就此大威勢力,是為智悲雙運。勤求佛智,自利利他,名常精進。無有疲倦,為不休息。寶掌、謂手中具足財寶、法寶,能與眾生以樂。藥王、具足世藥、法藥,能拔眾生於苦。勇施菩薩、兼以此寶、此木施捨眾生,使去苦得樂也。寶月、月光、滿月者,以月生於夜,有破闇導明之義。十波羅蜜中,有力波羅蜜,以有力故,能攝一切世界,度一切眾生,非八地以下菩薩所能及。無量力、更非如大力之尚可稱量矣。越三界者,具足超越三界生死煩惱之功德,並能說法令人超越一切染污之法。跋陀婆羅,義言賢護,即護守善法令不散失也。彌勒、義言慈氏,姓也。寶積、積菩提法寶與人。導師、導引歸於涅槃也。

上列菩薩竟,諸大菩薩隨德列名,稱名即稱德也。──以上明內護五眾已竟。

丁二  外護十眾

此下當明外護十眾。外護中先判為人與非人二類,非人中復判為天與非天二類,天中更析地居天、空居天為二。外護十眾者,即地居天中之帝眾與臣眾,空居天中之欲界眾、色界眾,非天中之龍眾、緊捺洛眾、健闥縛眾、阿素洛眾、揭路荼眾,及人眾是也。

爾時、釋提桓因與其眷屬二萬天子俱。

此一、地居天中之帝眾也。釋、能也,提婆、天也,桓因、帝也,即能天帝之謂;亦云天帝釋。住持妙高之頂,為三十三天之帝主。

復有明月天子,普香天子,寶光天子,四大天王,與其眷屬萬天子俱。

此二、地居天中之臣眾也,亦云四王眾。凡日月星宿之天,均為四大天王所攝,四大天王為天帝釋之四大將,住須彌山半腹之四方面,其所統亦住七金山之頂。

自在天子,大自在天子,與其眷屬三萬天子俱。

此三、空居天中之欲界天眾也。

娑婆世界主梵天王,尸棄大梵,光明大梵等,與其眷屬萬二千天子俱。

此四、空居天中之色界天眾也。梵天即禪天,無五欲之煩惱,仍有形色之相。梵天王、即摩醯首羅天之王。尸棄、義言火頂,此梵天為二禪天。三災中之火災,至此梵天即止。光明大梵,即二禪天中之少光天、無量光天等。

有八龍王:難陀龍王,跋難陀龍王,娑伽羅龍王,和修吉龍王,德叉迦龍王,阿那婆達多龍王,摩那斯龍王,優缽羅龍王等,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五、非天五眾中之龍眾。難陀、云喜。跋難陀、云賢喜。娑伽羅、鹹海也。和修吉、云九頭。德叉迦、云多舌。阿那婆達多、云無熱惱池,在雪山之頂。摩那斯、云慈心。優缽羅、云紅蓮華。此八龍王皆龍眾之上首也。

有四緊那羅王:法緊那羅王,妙法緊那羅王,大法緊那羅王,持法緊那羅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六、非天五眾中之緊那羅眾。緊那羅,即歌神也。法、教法也。妙法、法之妙義也。大法、法之大功行也。持法、佛果功德之法也。

有四乾闥婆王:樂闥婆王,樂音乾闥婆王,美乾闥婆王,美音乾闥婆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七、非天五眾中之乾闥婆眾也。乾闥婆、此云作樂神。樂、指樂器。美、指樂美。美音、專指音之美也。

有四阿修羅王:婆稚阿修羅王,佉羅騫馱阿修羅王,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羅侯阿修羅羅王,各與干百千眷屬俱。

此八、非天五眾中之阿修羅眾也。阿修羅、此云非天。以無天德、好為鬥諍,為天謫降故。婆稚、云被縛,亦云勇健。佉羅騫馱、云廣肩。毗摩質多羅、云寶錦,謂以此文其冠服也。羅侯、云執日,阿修羅之前鋒也。

有四迦樓羅王:大威德迦樓羅王,大身迦樓羅王,大滿迦樓羅王,如意迦樓羅王,各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九、非天五眾中之迦樓羅眾也。迦樓羅、即妙翅鳥,具大威德,能使龍類怖畏。大身者、兩翅相去三十億萬里。大滿者、腹恆飽滿。如意者、頷下有珠。

韋提希子阿闍世王,與若干百千眷屬俱。

此釋外護中之人眾。韋提希、即無量壽經所因緣發起者,乃阿闍世之母。佛住阿闍世王城說法,故獨舉之。

丙二  禮儀成就

各禮佛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四眾圍繞,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禮佛退坐,明眾禮成就,餘明眾儀成就也。此處四眾,依智者大師所說:以在坐默然者為影響眾,啟請說教如彌勒等為發起眾,聞教悟解者為當機眾,現未悟解已結後緣者為結緣眾也。

以上通序已竟。

乙三  時成就

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凡說法不應於眾生根性未熟時遽說,必至眾生根性已熟,如舍利弗等三請說法,始為說此妙法,此為時至因緣成就。

說法者佛,而佛為說者,非地獄、餓鬼、畜生,非人、非天、非二乘,乃為菩薩而說。又所說之法,非人、天之法,非二乘之法,乃大乘之法也。大乘者、乃佛本智所證之大法,此大法因隨順眾生之機,能演為種種方便法,而此一一方便法即無不攝於大乘法中,如是所說法之文辭,即名大乘經。諸大乘經之中,惟是經有獨得之名,曰無量義,曰教菩薩法,曰佛所護念。依天親法華論,此經有十七種名,如維摩詰經亦稱不可思議解脫經,及楞嚴經有五名之類是也。此無量義即為十七名中之第一,教菩薩法為十七名中之第四,佛所護念為十七名中之第五。無量義者,以虛空無量故世界無量,世界無量故眾生無量,眾生無量故眾生之心欲無量,眾生心欲無量故佛隨順眾生心欲說種種法亦復無量。無量者、不墮於數量,即所說法之義不可稱量測度之謂。此無量義,皆從佛智所證實相之一法所生,而此一法實相亦即無相無不相,雖假言語文字以顯現此實相,而此實相並無言語文字之相可得,此即本經之實相也。以是義故,是經為佛唯一無上之至寶,以能生一切佛故,以一切佛以此法度三世十方眾生故,以眾生皆當由此唯一無上之法究竟成佛故。是法所被之機,盡為菩薩,故又名教菩薩法也。是法皆稱佛之本量而說,如佛之本智而說,為佛所自證之法,唯佛乃知,非他眾生可得此究竟了義之法,故為一切諸佛之所護念,而名是經為佛所護念也。

又、大以常遍為義,豎窮三際為常,橫遍十方為遍。乘以運轉為義,能運載一切、能轉變一切故,此見大乘之用。若以大乘之體言之,即一真法界平等真如之法性是。以乘體大故,修此大法之菩薩即以此為境,由是發四宏誓,對治煩惱,救度眾生,成就佛業,是為境大。因境大故起於大行,六度萬行自他雙利,是為行大。因行增悟,了二無我,是為智大。淨心修習菩薩功行,無有疲倦,是為精進大。隨順眾生心性,說種種法令得受益,是為方便善巧大。一切功德無不修習,究竟證於根本佛智,是為證大。遍十方界,窮未來際,修菩薩道,建立佛事,是為業用大。以上七種大,等同一味。大乘即妙法,妙法即大乘,是為教授菩薩之大乘法也。佛所說法,皆從一實相起,流為無量義,或頓、或漸、或大、或小。而此無量義法,或教六凡,或教二乘,均無二致,唯是一乘:以教菩薩故;以此法皆教菩薩法故;以聞佛所說一句一義,悉當成佛故;以此所說之法及受持此法者,皆為一切諸佛之所護念故。

乙四  說法依隨順威儀成就

如來說法,能隨順十方三世諸佛說法之威儀,無不具足,故曰成就。

丙一  依三昧之威儀成就

佛說此經已,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

佛為大眾既說無量義經,此無量義無非隨順眾生說方便法,而實從一真法界之平等實相所生。故佛說此無量義經已,仍證入於此無量義所緣起之實相,是即無量義處三昧也。趺、足根。跏字,古無足旁。交加也。謂兩足交加向上,以左足加右足,為降伏坐,謂降伏妄想。以右加左,為吉祥坐,說法時多用之。三昧、亦譯三摩提。三、即正等之義。狹義亦譯正定,亦譯等持,謂平等正住其心,住一實相,如如不二。此即通用定字之義,以心住一境,心境相契於一,故曰定。至證於真如定,無明心境可分,即入無量義處之三昧也。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者,即佛已說從一實相起之無量義後,復歸證於無量義所從起之究竟實相也。夫佛心常在定中,何有入定出定之相可言?佛智常證於實相,何有不證之時?此言入者,係結經者就會眾觀察佛身之記載,見佛由語而默,身相由動而不動,心相由動而不動,遂以為佛此時入於三昧,及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耳。又、既證三昧之後,則身亦實相,心亦實相,身心既皆為實相,實相不動故身心亦不動也。又、佛本常定,以大智大慈故為一切散亂沈之不定眾生,示現入定──身心不動而己。

丙二  依器世間之威儀成就

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普佛世界六種震動。

器世間、即有情眾生所共得之依報。每一眾生墮於某器世間,即為某器世間所限,即有一共同分心理以為依住。器世間之威儀,為二:一、雨華,二、動地。雨華,華自空而落也。曼陀羅、云適意。摩訶曼陀羅、云大適意,言適大眾之意也。曼殊沙、云柔軟。天雨眾華,為器世間所現瑞相之一。天雨者、不必為天神所散,天界之中自有眾華繽紛而下也。華必有果,故華有因義,古德恆以華表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之因行。此經所說,正顯示佛乘之因行,故有此華以為瑞應、即表示四位之因行也。地動有六義,動、涌、震、擊、吼、爆六種是也。形搖為動,凹凸為涌,有聲為震,互扣為擊,巨響為吼,聲異為爆。一切諸法,不外六根、六塵、六識。六種震動,隱明震落一切根、塵、識,使眾生同能證入無量義三昧之意。又有驚怖諸魔,警覺放逸之意。

丙三  依眾生世間之威儀成就

爾時、會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人非人、及諸小王、轉輪聖王,是諸大眾得未曾有,歡喜合掌,一心觀佛。

本節所列,為人眾中之四眾,非天中之八眾,及人王等眾是也。優婆者、近事之義,塞、言男,夷、言女也。夜叉、勇健暴惡之義,有天行、地行、空行三種,為四大天王所屬神將。摩侯羅伽、係腹行類,如大蟒之屬,亦神道中之有大威力者,壽命甚長,往往於廟中享受香火、血食等。小王、為一國之王。轉輪聖王有四種,以福德果報,分金、銀、銅、鐵四輪王,亦稱飛行王。凡初地以上菩薩因報示現,及有聞法之緣之轉輪聖王,得因佛力來預法會。以上大眾歎未曾有者,知此瑞相由佛入三昧而現,故讚歎歡喜。以未知所因,故一心觀佛以求開示也。

乙五  依止說因成就

說因者、佛雖示現於十方世界,然無眾生懇切之感求,則無說法之因以為依止。今諸大眾現見種種瑞相不可思議,於是發生渴仰希求之心而求說法,是名依止說因成就。

丙一  放光照境

爾時、佛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世界靡不周遍,下至阿鼻地獄,上至阿迦尼吒天。

凡佛說經,均有放光之瑞。其義略述如下:一、使一切眾生見佛光明之德,知佛為世出世間之最殊勝。二、無光末由顯示一切境界。三、佛光本無放不放之相,特隨順眾生以為顯現。又、佛所放之身光各各不同,此所放光為兩眉中間之白毫相光。毫長一丈五尺,其形右捲,為佛三十二相之一。眉間放光,在本經之義,即以兩眉喻二乘,為開二乘之權;於其間放光者,即顯一乘之實也。又、眾生修習,或從有門入,或從空門入,而眉間則非空非有正以顯示中道。

所照之境,位本經三種譯本,均為東方,則東方眾生之與佛有緣可見。又、東方為日所從出之方,世間之光以日為本,故東為諸方之始,即東方為諸佛因行之始。此之世界,指每一個大千世界而言。萬八千世界,即一萬八千個大千世界也。言一萬八千者,以萬顯萬德圓滿之果德,以八顯八正道之因行也。周遍者、普照之義,此指橫界而言。下致阿鼻地獄,上至阿迦尼吒天,此兼豎界而言矣。地獄、非有定處,非無定處,非別有處,亦非別無有處,原義即指各器世間之苦趣而言。阿鼻、云無間,即無休息之義。阿鼻地獄居地之最下,苦無休息之所也。阿迦尼吒、有頂之義,即色界天中之色究竟天。最高之天,以無色界之非非想處天為最,然為定中之空境,無依報,無方所,故佛光不能照及。惟色究竟天有果報色,故佛光亦照至此天為止。

丙二  光中所見

於此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又見彼土現在諸佛,及聞諸佛所說經法。并見彼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諸修行得道者。復見諸菩薩摩訶薩:種種因緣,種種信解,種種相貌,行菩薩道。復見諸佛般涅槃者;復見諸佛般涅槃後,以佛舍利起七寶塔。

此釋光中所見,共分為三:一、生死流轉,即於此世界盡見彼土六趣眾生是也。趣、歸趣之義,以六道眾生所造有漏之業,不出三種:一、造惡業者,趣修羅、地獄、餓鬼、畜生四惡趣。二、造五戒十善業者,趣人道及欲界諸天。三、造不動業,如修有漏諸禪定者,趣色界、無色界諸天。是為六趣眾生。盡見者,盡見此諸趣眾生,造何種因趣何種果,由生趣死由死趣生,輪迴不息。於東方萬八千土,一一顯現於佛光之內。二、三寶出現,即眾生以佛光故,能於彼淨國土中親見諸佛;親聞彼諸佛說法;并親見諸聲聞四眾修行得道,復見彼諸大菩薩以何因緣而發大行,因何信解而登住地,以何相儀行菩薩道是也。三、佛化流行,謂於佛光中見諸佛應化示現,行圓示寂,及以佛身之堅固身分舍利,建造寶塔,以明佛滅後之行化。

乙六  大眾現前欲聞法成就

佛光照境,顯現種種瑞相,故大眾遂生渴望聞法之心。因既現如是相,必說如是法也。

丙一  彌勒示相懷疑

爾時、彌勒菩薩作是念:今者世尊現神變相,以何因緣而有此瑞?今佛世尊入於三昧,是不可思議現希有事,當以問誰,誰能答者?復作此念:是文殊師利法王之子,已曾親近供養過去無量諸佛,必應見此希有相,我今當問。

彌勒已曾親近供養諸佛,為一生補處菩薩,與文殊菩薩同為釋迦文佛之上首弟子,對此瑞相之因緣,已一目了然,本無有疑。但為此經將欲宣布饒益將來大眾,特於此示現懷疑,因問微答以顯露將說妙法蓮華之一線消息耳。神變、即神境變。佛有十八變神通,地動為震動變,放光為流布變,皆為瑞相。世尊、梵語為婆伽梵。婆伽梵具六義,其一義為最尊,故譯稱世尊。佛既入於三昧,身心俱寂,一切聲聞、天、人等眾,無能令佛由定而起。佛在定中,雖雷鳴、地震亦不能動。故彌勒云:今有此希有事,不能向佛親問,當以問誰,及誰能答此問也。不可思議,即不可以思量擬議、測度而知其因緣也。法王、指佛言,佛於一切法均能自在,為萬法之王,故稱法王。文殊師利、具根本妙智之德,最初證法性,能生正智;且在一切法會中皆為上首,又為諸法王子中之最多親近諸佛者,於法會之因緣事實必多經驗,故彌勒欲問之也。彌勒既知文殊曾見此瑞相因緣之事,可知彌勒亦既已知之矣。

丙二  眾人實心生惑

爾時、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咸作此念:是佛光明神通之相,今當問誰?

此眾人實心生惑也。念者,心緣前境,重作是想之謂。

丙三  彌勒申意問因

丁一  長行

爾時、彌勒菩薩欲自決疑,又觀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及諸天、龍、鬼、神等眾會之心,而問文殊師利言:『以何因緣而有此瑞──神通之相,放大光明,照於東方萬八千土,悉見彼佛國界莊嚴?

長行,即散文體,如本節之辭。

丁二  重頌

戊一  頌所見瑞相

己一  依世間之威儀

於是彌勒菩薩欲重宣此義,以偈問曰:『文殊師利!導師何故?眉間白毫大光普照。雨曼陀羅、曼殊沙華,旃檀香風,悅可眾心。以是因緣,地皆嚴淨,而此世界六種震動。時四部眾咸皆歡喜,身意快然,得未曾有。

偈、梵語祇夜,此譯應頌。每四句為一偈,即一頌也。重頌,即下節之四字偈也,重頌即重述前文之意。重頌有二義:或為後到法會者令得全聞,或為未甚了解者使之易解。

己二  放光照境

『眉間光明,照於東方萬八千土,皆如金色,從阿鼻獄上至有頂。

己三  所見六趣眾生

『諸世界中,六道眾生生死所趣,善惡業緣。受報好醜,於此悉見。

己四  所見三寶出現

庚一  諸佛說法

『又睹諸佛聖主師子,演說經典微妙第一,其聲清淨出柔軟音,教諸菩薩無數億萬,梵音深妙令人樂聞。各於世界講說正法,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生。

菩薩、阿羅漢,皆為出世之聖人,故佛為聖主。師子、獸中之最勇猛無畏者,佛能斷眾生一切疑惑,使之由凡入聖,故以師子為喻。佛說法時,必具因緣,即以佛之大悲心為因,以眾生之樂欲為緣,能以無量譬喻顯明佛法,使眾生得因開示而悟入於佛之知見也。

『若人遭苦,厭老、病、死,為說涅槃,盡諸苦

此述所見佛為聲聞說四諦法也。能知厭苦,則不生貪、瞋、癡之煩惱。涅槃、即滅苦解脫之法。

『若人有福,曾供養佛,志求勝法,為說緣覺。

此述所見佛為緣覺說因緣法也。緣覺、無師自悟,從十二因緣修入者。其人本有福德,曾種福田,至因緣成熟時,遂志求解脫生死之勝法。

『若有佛子,修種種行,求無上慧,為說淨道。

此述所見佛為三界內之菩薩,說無上菩提之清淨道也。無上慧、即無上菩提。淨道、即由自心清淨般若所生之道也。

庚二  結前生後

『文殊師利!我住於此,見聞若斯,及千億事;如是眾多,今當略說:

庚三  菩薩修行

『我見彼土恆沙菩薩,種種因緣而求佛道。

此總述諸大菩薩求道因緣。

『或有行施:金銀、珊瑚、真珠、摩尼、硨磲、碼瑙、金剛、諸珍、奴婢、車乘、寶飾、輦輿、歡喜布施,迴向佛道,願得是乘,三界第一,諸佛所歎。或有菩薩,駟馬、寶車,欄楯、華蓋、軒飾,布施。復見菩薩:身肉手足及妻子施,求無上道。又見菩薩:頭目身體欣樂施與,求佛智慧。

此述所見菩薩行布施波羅蜜之道。金銀車馬等物為外施,身肉頭目等為內施,妻子為內外施,言一切施與也。所施之人經未指明,大概布施有二意:一、因恭敬,如布施以供養諸佛及師友等是。二、因悲憫,如施濟貧乏,救其求不得苦等是。布施之時歡喜欣樂,則無勉強之意,迴向佛道,即於施與時,不見能施之我,不見所施之人,不見所施之物,三輪空寂,是為不住相布施,故不起福報,是即迴向佛道之布施也。

『文殊師利!我見諸王,往詣佛所,問無上道;便捨樂土,宮殿、臣妾,剃除鬚髮而被法服。

此述菩薩行持戒波羅蜜。詣佛向道,遂捨家國,遵佛律儀,被著佛服,此即能持淨戒之表示。

『或見菩薩,而作比丘,獨處閒靜,樂誦經典。

此述菩薩行忍辱波羅蜜。處靜窮經,耽研佛法,是為諦察法忍,能攝一切忍,即忍辱之義。

『又見菩薩,勇猛精進,入於深山,思惟佛道。

此述菩薩行精進波羅蜜,因求佛道發起猛利之樂欲,名被甲精進,以被甲入陣接戰之勇猛為喻也。

『又見離欲,常處空閒,深修禪定,得五神通。又見菩薩安禪合掌,以千萬偈讚諸法王。

此述菩薩行禪定波羅蜜。離欲者,遠離色、聲、香、味、觸五欲之樂。處閒絕緣以修禪定,已得初禪能超欲界,更深修習遂發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境之五神通,此為安住禪定。此僅五通無漏盡通者,以未至佛境故。又以般若智慧修習禪定者,合掌讚佛,隨境能定,此為辦事禪定。

『復見菩薩,智深志固,能問諸佛,聞悉受持。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以無量喻為眾講法,欣樂說法化諸菩薩,破魔兵眾而擊法鼓。又見菩薩,寂然宴默,天龍恭敬,不以為喜。又見菩薩,處林放光,濟地獄苦,令入佛道。

此述所見菩薩行般苦波羅蜜。菩薩以加行之智修習佛道,疑而能問,意樂不壞故能志固。佛子定慧具足,即已證於根本智。說法欣樂,即已滿足後得智也。破魔、破煩惱之魔。擊法鼓、即以智慧振法性而發教言也。又菩薩不喜恭敬,反之即不怒毀謗,八風不動,是智德也。放光濟苦,又即菩薩之悲德也。──以上次第述所見菩薩行六波羅蜜之道。以下復雜序之。

『又見佛子,未嘗睡眠,經行林中,勤求佛道

此述精進。

『又見具戒,威儀無缺,淨如寶珠,以求佛道。

此述持戒。戒能出生人、天、三乘乃至於佛,故淨戒如寶珠。

『又見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惡罵捶打,皆悉能忍,以求佛道。

此述忍辱。凡未得謂得,少得謂多得者,名為增上慢人。

『又見菩薩,離諸戲笑及癡眷屬,親近智者,一心除亂,攝念山林,億千萬歲以求佛道。

此述禪定。戲笑則心起散亂,故應離。癡眷屬則不求脫離五欲,故亦應離。心戒散亂,惟自攝念以修於定。

『或見菩薩,肴膳飲食,百種湯藥,施佛及僧。名衣上服價直千萬,或無價衣,施佛及僧。千萬億種旃檀寶舍,眾妙臥具,施佛及僧,清淨園林,華果茂盛,流泉浴池,施佛及僧。如是等施種種微妙,歡喜無厭,求無上道。

此布施。旃檀、香水之名。臥具,非僅寢臥之具、包房舍而言。

『或有菩薩,說寂滅法,種種教詔無數眾生。或見菩薩,觀諸法性無有二相,猶如虛空。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妙慧求無上道。

此述般若。說寂滅法,為後得智。觀法性空,為根本智。心無所著,求無上道,為加行智。

己五  所見佛化流行

『文殊師利!又有菩薩,佛滅度後,供養舍利。又見佛子,造諸塔廟無數恆沙,嚴飾國界。寶塔高妙,五千由旬,縱廣正等二千由旬。一一塔廟,各千幢旛,珠交露幔,寶鈴和鳴。

此言恆沙國土供養舍利,造諸高塔,兼有嚴飾塔廟之諸寶物也。由旬,梵語,驛站之義。

『諸天、龍、神、人及非人,香華伎樂常以供養。文殊師利!諸佛子等為供舍利,嚴飾塔廟,國界自然殊特妙好,如天樹王其華開敷。

此述供養舍利塔廟之眾,及供養之功果,嚴飾塔廟,國界妙好,有二義解;一、有寶塔以為莊嚴,則國界自然見為妙好。二、有佛舍利塔廟,共伸供養,則眾知趨善修道,國土自然安寧妙好,如天樹開華之敷榮也。

戊二  述問

『佛放一光,我及眾會見此國界種種殊妙。諸佛神力、智慧希有!放一淨光,照無量國。我等見此,得未曾有。佛子文殊!願決眾疑!四眾欣仰瞻仁及我:世尊何故放斯光明?佛子時答,決疑令喜。何所饒益演斯光明?佛坐道場所得妙法,為欲說此?為當授記?示諸佛土眾寶嚴淨,及見諸佛,此非小緣。文殊當知!四眾、龍神瞻察仁者,為說何等』?

此述正問文殊師利以徵其答。瞻仁及我,仁、指文殊,我、彌勒自謂也。佛子、指文殊。時答、謂當及時而答也。彌勒於此重頌中,預問是否將說妙法,抑將為弟子授記,已為後文諸品隱示其機,亦可見彌勒已了然於此瑞相因緣,特示現懷疑以徵答耳。

乙七  文殊師利答成就

文殊師利答成就者,釋文殊師利、以宿命之智,現見過去因果之相,故能答彌勒之問,非以擬議測度之常見所能答也。

丙一  標名總告

爾時、文殊師利語彌勒菩薩摩訶薩、及諸大士:

丙二  正答所徵

丁一  示相籌量答

『善男子等!如我惟忖,今佛世尊欲說大法,雨大法雨,吹大法螺,擊大法鼓,演大法義。

此下直至本序品重頌之末句,為正答所徵。

能起大行成大業者,謂之男子;復具足世出世間之一切善法,為善男子。惟忖、思惟忖度也。大法、指由佛實智所自證之法性中所流出之法,圓融絕對,不但大乘法屬於此法,即三乘種種方便法亦皆歸趣於此一乘之法,故名為大。又、說此法者,非但使善根成熟者信聞受益,即一切心識俱空之焦芽敗種亦能聞之,如獲灌溉得復萌芽其本有之大乘種子,故說此大法即為雨大法雨也。吹大法螺者,引導發行之義。法鼓、指法性,擊者、振起之義。或說小乘,或說大乘,無非使眾生究竟趣於大乘;眾生聞法受益,隨類得解,如擊大鼓而群眾咸聞也。又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為大法,而分說三乘究竟仍歸一乘,即為演大法之義。文殊師利忖度現見瑞相,係佛欲說大法,故為示相籌答。

丁二  舉古成今答

『諸善男子!我於過去諸佛曾見此瑞,放斯光已即說大法,是故當知今佛現光亦復如是。欲令眾生咸得聞知一切世間難信之法,故現斯瑞。

世間、非僅指凡夫世間,兼包聖人世間言,謂聲聞、緣覺、菩薩之三乘聖人也。凡夫固不易信此大法;而唯一佛法,惟佛與佛乃能究竟;聲聞、緣覺以聞佛教得證涅槃,自謂已證無生,故不信更有無上菩提之道。故此大法,并為一切凡夫世間、聖人世間所難信。殊不知佛教二乘之解脫法,即是教菩薩大乘法之方便法也。

丁三  指陳別事答

戊一  長行

己一  讚揚希有

『諸善男子!如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佛號日月燈明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演說正法,初善、中善、後善,其義深遠,其語巧妙,純一無雜,具足清白梵行之相。

自下至重頌之末句止,為文殊師利之指陳別事答也。

首為讚揚四種希有,本節讚三種希有:一、時久遠希有,即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是。二、佛名號希有,即佛之別號為日月燈明如來,與佛之通號應供、正遍知等十種是也。三、法勝妙希有,即演說正法、深遠巧妙、具足眾相是也。

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為佛心量中數目之名。日月燈三字,皆具光明之義。以佛之如來藏心,具有大智慧光明,故以三光喻德:日比佛果上之智德,以日能生一切世間光,能生長成熟一切物,而佛智亦能生一切明、及生長成熟一切眾生之智慧也。月比佛果上之斷德,以月光既出,則斷除晝之餘熱而獲清涼,而佛亦能斷除世界眾生煩惱之熱、使獲清涼也。燈比佛果上之恩德,以燈能破闇,而佛之大悲,亦能破除眾生癡闇,且佛法展轉流傳於世間,如燈燈相傳無盡也。此三種德,皆由自心本來清淨之大光明而起,故隨德列名曰日月燈明如來,此為佛之別號。

應供、梵語阿羅漢,謂已斷一切煩惱,解脫生死,應受人天供養,此為阿羅漢應供之義。至佛之應供,即已斷一切煩惱,應受九法界等覺菩薩以下之供養是也。正遍知、即無上正等正覺,以別於二乘之遍覺、外道之邪覺也。明行足、釋為明足行足二種:明足者、即三明具足:一、宿世念智明,二、生死智明,三、漏盡智明。能了然於自他一切夙世生死果報之因緣,并究盡解脫於一切有漏之法,而證一切無漏之果是也。行足者、即遮行與行行具足,謂一切惡行無不遮止,一切善行無不奉行是也。善逝、亦有數解:一、佛善入於無量無邊世界,隨順眾生心欲以為說法;并由生死煩惱中而善往於無住大般涅槃;又令眾生聞法,能善往於無上菩提是也。世間解者,謂佛於有情世間之一切眾生種種心欲、種種昧報,及器世間之體相形狀、成住壞空、壽命增減,悉能了解。無上士調御丈夫者,士與丈夫均具大力成大業者之稱。無上、具無上覺也。調御、謂以種種法調御法界一切眾生,使未種善根者種,未成熟者成熟,已成熟者趣無上菩提也。天人師、謂為天與人之導師,以一切眾生欲了知佛法便於修持者,惟天與人二眾果報之身最易成辦,故佛為天人師。師者、引著方軌範之義。

初善、謂聞法能生信解,中善、謂如解能實修行,後善、謂究竟遠離諸垢──此總括佛法教化之善。三者皆正信、正行、正果,故曰正法。法義無上,故曰深遠。說法隨順眾機能令獲益,故曰巧妙。又說法令一切眾生轉惡為善,轉染為淨,皆為趣於究竟無上菩提,不落二乘,故曰純一無雜。所有種種方便法,即皆開示令悟入於佛知見之法,皆為顯清淨潔白之本心,出離染污以趨於佛智,故佛所說法具足清白梵行之相。

『為求聲聞者說應四諦法,度生、老、病、死,究竟涅槃。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法。為諸菩薩說應六波羅蜜,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成一切種智。

本節讚生利益希有也。求聲聞乘者志在解脫,故應其求法之機,為說知苦、斷集、證滅、修道之四諦法,令得滅度。辟支佛、指獨覺與緣覺而言。獨覺者、無師自悟,出於無佛之世;若聞十二因緣說而修入者,名為緣覺。菩薩志在自度度他,故應其機為說六波羅蜜。波羅蜜者,言到彼十,謂到生死之彼岸,以證於無上涅槃而得一切種智之佛乘也。成一切種智句,亦可總結聲聞、辟支、菩薩而言,謂此三乘聖人聞佛說法,究竟皆成一切種智也。

己二  顯後勝妙

追述各日月燈佛之故事,是為顯後勝妙。

『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次復有佛亦名日月燈明,如是二萬佛皆同一字,號日月燈明,又同一姓姓頗羅墮。彌勒當知!初佛後佛皆同一字,名日月燈明力十號具足,所可說法初中後善。

此顯先後二萬佛同名、同姓、同說善法之勝妙。頗羅墮、譯利根,為婆羅門十八巨姓之一。

己三  委陳別事

庚一  受用大因

辛一  示相同今

『其最後佛未出家時,有八王子:一名有意,二名善意,三名無量意,四名寶意,五名增意,六名除疑意,七名響意,八名法意。是八王子威德自在,各領四天下。是諸王子聞父出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悉捨王位亦隨出家,發大乘意,常修梵行,皆為法師,已於千萬佛所植諸善本。

自本節至下供養恭敬尊重讚歎句止,為文殊師利委陳別事以為答也。委陳別事分五,今一受用大因。受用大因復判為四,今第一示相同今之眾成就也。往昔諸佛說法之相,同於今日,亦有六種成就。此八王子出家修行,為眾成就。

天台教有觀心釋之例,今用以解釋八王子出家,其義如下:佛未出家時有八王子,即言依如來藏而生八種識也。心、意、識三名義相通,故此亦名八意。有意、即阿賴耶識,為諸有之本故。善意、即末那識,乃善惡染淨之依故;此取其起於如來藏者,故名為善。無量意、即第六意識,以能遍緣一切法故。寶意、即身識,增意、即舌識,除疑意、即鼻識,響意、即身識,法意、即眼識也。八王子威德自在領四天下,即八識心王各統領諸相應心所及所緣境之義,謂統領心所緣境之分際也。聞父出家得無上覺,亦隨出家發大乘意者,謂八識亦轉為如來藏心之妙用,即轉識成智也。法師之意有二:一、以法為師,二、以自所修習了解之法為眾生之師。

『是時日月燈明佛,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此示相同今之時成就也。

『說是經已,即於大乘中結跏趺坐,入於無量義處三昧,身心不動。是時天雨曼陀羅華,摩訶曼陀羅華,曼殊沙華,摩訶曼殊沙華,而散佛上及諸大眾。普佛世界六種震動。爾時、會中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侯羅伽、人非人、及諸小王、轉輪聖王等,是諸大眾得未曾有,歡喜合掌,一心觀佛。

此示相同今之威儀成就也。自身心不動以上,為依三昧威儀成就。自六種震動以上,為依器世間威儀成就。自一心觀佛以上,為依眾生世間威儀成就。悉與今日釋迦如來說法時同。

『爾時、如來放眉間白毫相光,照東方萬八千佛土,靡不周遍,如今所見是諸佛土。

此示相同今之說因成就也。

『彌勒當知!爾時會中有二十億菩薩樂欲聽法,是諸菩薩見此光明普照佛土,得未曾有,欲知此光所為因緣。

此示相同今之欲聞法成就也。

『時有菩薩名曰妙光,有八百弟子。是時日月燈明佛從三昧起,因妙光菩薩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六十小劫不起於座,時會聽者亦坐一處六十小劫,身心不動聽佛所說,謂如食頃。是時眾中無有一人,若身若心而生懈倦。

此示相同今之答成就也。妙光、妙智之光,謂以根本無分別智證於實相,而發生智慧之光,以德列名也。此妙光菩薩,蓋當時以菩薩而示現聲聞者。劫有大小之別,此云小劫,或指一年、或指一若干時為一小劫也。身心不動,謂如食頃,無有懈倦,表當時大眾樂欲聽法之誠也。

辛二  唱滅異即

『日月燈明佛於六十小劫說是經已,即於梵、魔、沙門、婆羅門及天、人、阿修羅眾中而宣此言:「如來於今日中夜當入無餘涅槃」。

日月燈明佛說是經已,唱於大眾,言將滅度入於涅槃也。梵、即清淨之眾。沙門、息心止惡之義。婆羅門、淨行之義。佛之法性身,無來無去本無生滅。惟應化之身應眾生之機緣以為說法,迨機緣已畢,則此應化之身即示寂滅無餘,故云入無餘涅槃。

辛三  當成佛記

『時有菩薩名曰德藏,日月燈明佛即授其記,告諸比丘:「是德藏菩薩次當作佛,號曰淨身,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

含持眾善,名曰德藏。淨身、清淨法身。多陀阿伽度、譯言如來。阿羅訶、即阿羅漢。三藐三佛陀、即正遍知,即無上正等正覺。

辛四  現入涅槃

『佛授記已,便於中夜入無餘涅槃。

庚二  攝取諸佛轉法輪因

『佛滅度後,妙光菩薩持妙法蓮華,滿八十小劫,為人演說。

佛既滅度,妙光菩薩持經化眾,明轉法輪不斷也。持有數義,聞法了解,解而能行,行而自證,復行化他,均謂之持。述此故事,即為佛將說此妙法之因。

庚三  善堅實如來法輪因

『日月燈明佛八子皆師妙光,妙光教化,令其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八子皆師妙光,皆能堅固無上覺心,教者及受教者均為善堅實教化,即不退轉之意。

庚四  能進入因

『是諸王子,供養無量百千萬億佛已,皆成佛道。

謂能進入於如來法輪究竟之地。供養、兼財供養、法供養而言。

庚五  憶念因

『其最後成佛者名曰然燈,八百弟子中有一人號曰求名,貪著利養,雖復讀誦眾經而不通利,多所忘失,故號求名。是人亦以種諸善根因緣故,得值無量百千萬億諸佛,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然燈佛成佛,在釋迦牟尼佛修行圓滿之第二阿僧祇劫以前。貪著利養者,自於經義不能通利,故被號求名。然以善根深重,得值諸佛,終亦成道。

己四  古今相即

『彌勒當知!爾時妙光菩薩豈異人乎?我身是也。求名菩薩,汝身是也。今見此瑞與本無異,是故惟忖,今日如來當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教菩薩法,佛所護念』。

即者、離即之即。自汝身是也以上,為古今之人相即。自佛所護念以上,為古今之法相即。前釋說法時至成就節中,佛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此無量義經亦別名妙法蓮華經。此節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而此妙法蓮華經亦旁名無量義經。蓋就本經方便品中所說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觀之。則可證知佛所將說之經為妙法蓮華經。以其所說為一乘妙法,而非說由一法所起之無量義也。

戊二  重頌

己一  頌指陳別事

庚一  頌讚揚希有

爾時、文殊師利於大乘中,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我念過去世無量無數劫,有佛人中尊,號日月燈明,世尊演說法,度無量眾生,無數億菩薩,令入佛智慧。

此頌時希有,佛名希有,法希有,利益希有。

庚二  頌委陳別事

辛一  頌佛在宣揚

『佛未出家時所生八王子,見大聖出家,亦隨修梵行。

此頌眾成就。

『時佛說大乘經名無量義,於諸大眾中而為廣分別。

此頌時至成就。

佛說此經已,即於法座上,跏趺入三昧,名無量義處。天雨曼陀華,天鼓自然鳴。諸天、龍、鬼、神,供養人中尊;一切諸佛土,即時大震動。

此頌威儀成就。

『佛放眉間光,現諸希有事,此光照東方萬八千佛土。

此頌說因成就中之放光照境。

『示一切眾生生死業報處。有見諸佛土,以眾寶莊嚴,琉璃玻璃色,斯由佛光照。及見諸天、人、龍、神、夜叉眾、乾闥、緊那羅,各供養其佛。又見諸如來,自然成佛道,身色如金山,端嚴甚微妙,如淨琉璃中內現真金像。世尊在大眾敷演深法義,一一諸佛土,聲聞眾無數。

此頌說因成就中之所見也。首二句、頌生死流轉。以下,頌三寶出現。如來、佛寶也。法義、法寶也。聲聞、僧寶也。

『因佛光所照,悉見彼大眾:或有諸比丘,在於山林中,精進、持淨戒,猶如護明珠。又見諸菩薩,行施、忍辱等,其數如恆沙,斯由佛光照。又見諸菩薩,深入諸禪定,身心寂不動,以求無上道。又見諸菩薩,知法寂滅相,各於其國土,說法求佛道。

此頌說因成就中所見之菩薩行六波羅蜜也。法寂滅相,非證根本智不能知之,故知法寂滅相即為般若,說法求佛道即後得智也。

『爾時四部眾,見日月燈佛,現大神通力,其心皆歡喜,各各自相問:是事何因緣?

此頌大眾欲聞法成就也。

『天人所奉尊,適從三昧起。讚妙光菩薩:「汝為世間眼!一切所歸信,能奉持法藏;如我所說法,唯汝能證知」。世尊既讚歎,令妙光歡喜,說是法華經,滿六十小劫不起於此座。所說上妙法,是妙光法師悉皆能受持。

此頌答成就也。天人所奉尊,即天人師,指日月燈明佛。世間、謂有情世間。佛有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煩惱能障慧眼,塵沙能障法眼,無明能障佛眼。妙光菩薩智慧第一,故能為世間眼。受持、有境界受、自性受二義:聞此一乘妙法領之以為境,為境界受;復因信解以證於自心,為自性受。由能受,故能持也。

『佛說是法華,令眾歡喜已,尋即於是日,告於天人眾:「諸法實相義,已為汝等說,我今於中夜,當入於涅槃。汝一心精進,當離於放逸,諸佛甚難值,億劫時一遇」。世尊諸子等,聞佛入涅槃,各各懷悲惱,佛滅一何速!

此頌唱滅異即也。諸法實相之義既已盡說,則應化已畢,故應示寂。又佛入涅槃,亦有警眾覺悟之義,令勿恃佛久存恆自懈逸也。悲惱、非世情之悲惱,以佛為世間之光明,一入涅槃,如晝無日,如闇無燈,眾生失導,故可悲惱也。

『聖主法之王,安慰無量眾:「我若滅度時,汝等勿憂怖!是德藏菩薩,於無漏實相心已得通達,其次當作佛,號曰為淨身,亦度無量眾」。

此頌當成佛記也。前既警眾生之放逸而入涅槃,此復慰眾生之悲惱而示授記。

『佛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分布諸舍利,而起無量塔。比丘、比丘尼,其數如恆沙,倍復加精進,以求無上道。

此頌現入涅槃也。以上頌受用大因已竟。

辛二  頌滅後行化

『是妙光法師,奉持佛法藏,八十小劫中,廣宣法華經。

此頌攝取諸佛轉法輪因。

『是諸八王子,妙光所開化,堅固無上道,當見無數佛。

此頌善堅實如來法輪因。

『供養諸佛已,隨順行大道,相繼得成佛,轉次而授記。

此頌能進入因。

『最後天中天,號曰然燈佛,諸仙之導師,度脫無量眾。是妙光法師,時有一弟子,心常懷懈怠,貪著於名利,求名利無厭,多遊族姓家,棄捨所習誦,廢忘不通利,以是因緣故,號之為求名。亦行眾善業,得見無數佛,供養於諸佛,隨順行大道,具六波羅蜜。今見釋師子,其後當作佛,號曰名彌勒,廣度諸眾生,其數無有量。

此頌憶念因。仙、指捨離憒鬧、寂靜修行之沙門言,非指神仙道之仙。

己二  頌古今相即

『彼佛滅度後,懈怠者汝是。妙光法師者,今則我身是。我見燈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今相如本瑞,是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

今佛放光等於往昔,是即佛之方便,欲以顯發諸法實相難顯之義也。

丙三  勸誡聽法

『諸人今當知!合掌一心待,佛當雨法雨,充足求道者。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餘』。

求三乘法者,或疑、或悔,約有三種:修小乘之初心菩薩,謂佛以小乘示我,遂自疑不能成無上菩提。修菩薩乘者,復疑大乘法為我等所獨有,非小乘人所堪。已證小乘果者,復自歎所證尚非究竟,悔未由大乘法修入。此三種疑悔,皆當待佛以大法為之除斷也。

法華經講演錄(便品第二)

法華經講演錄

(方便品第二)

太虛大師講述

民國十年秋在北京

方便品第二

正宗分共十九品,方便品為正宗分內之首品。茲先釋本品之來意:在序品中,已委曲顯示將說妙法之意,故應繼說本經之宗;而本經之宗,即是一乘大法,刊落枝葉,直截根源,故有逗上根之方便品。

次釋本品之名:方者、方法軌式之義,便者、善巧便利之謂。方便之對待為真實,故欲明方便,必須先明真實;欲明佛之方便智,必先明佛之真實智。佛之真實智有二:一曰、實法,二曰、實智。實法復分為二:一名、體實,即一切有為無為等法;二名、真實,即妙真如性也。實智亦分為二:一名、如體實智,即觀體實之無漏真智,謂於一切有為無為、有漏無漏等法皆了其究竟;二名、證真實智,即根本智,此智所證之法,即一切法根本之妙真如性,此真實智與所證之法,皆名為般若也。以上合為佛之真實智。  佛既自證圓滿,今欲應機開示眾生,是為佛之方便智。方便智有四:一曰、進趣方便,譬旅行者之有籌備,如十住、十行、十迴向等,皆名為方便位,以未證於真如法身故,恆修種種方便,如六度萬行等,要皆以智為先導。二曰、施為方便,即事實行為上之方便,包下二種:一、如說法教眾,以自證者開示眾生,為教導方便;二、了知自他所證境界,假何方便可以修入,為證道方便──上二均屬施為方便。三曰、集成方便,如來說法圓融,一法一義皆成總持,如唯識為門,般若為門,各攝集一切法盡。四曰、權巧方便,隨機權說令眾獲益,亦施為方便之一。分之又有三類:一、接下方便,謂以權說接引諸根:二、顯上方便,謂以權智顯示實相;三、通彰上下方便,謂以種種譬喻言辭,隨順開示,使知三乘諸法皆是一乘是也。以上皆是佛之方便智,而此中所云方便,正屬通彰上下方便。蓋方者、祕也,便者、巧也,惟佛始有此祕巧,以顯現如來一切替智圓滿之智,非等覺菩薩所能也。此為本品方便之義。

復釋本品之體:一切方便皆智為主,佛之方便即佛之不思議智,故即以智為甲二  正宗分

乙一  顯一乘境

丙一  正明權實三根得記

丁一  初周說法

戊一  世尊曉喻

己一  二深先唱警察群生之心

第一周說法中,約分為四:一、世尊曉喻,二、鶖子領解,三、如來述成,四、佛為授記是也。方便一品,全屬世尊曉喻。本品復分四條,茲先釋二深先唱警察群生之心。二深者、智慧深及智慧門深也。智慧、謂諸佛自證之智慧,智慧門、謂諸佛教化之門。先唱者、首先標舉及稱揚詠歎之義,所以啟在會大眾之欣慕渴仰,堅其欲聞信受之心也。

庚一  長行

辛一  歎所證所說法妙

壬一  總標勝妙

爾時、世尊從三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

佛先已入無量義處三昧,中經放光照境等瑞相,及彌勒、文殊問答已竟,始復出於三昧。安詳者、從容不迫,出入自在之義。起者、佛在三昧中身心不動,現復從不動法界中重現三輪不思議教化之相也。在會大眾有天龍八部及諸大菩薩等眾而首告舍利弗者,以舍利弗智慧功德為聲聞眾中之上首也。又不告文殊師利諸大菩薩等者,因此經正開三乘之權,顯一乘之實,若對大乘眾,即無所謂開顯;故此經開顯,正為對治二乘,尤為接引二乘之上根,故特告舍利弗,使不著於小果涅槃而趣於大果涅槃。又若不告聲聞而告諸菩薩,彼聲聞等眾,且將疑此妙法係佛為菩薩說,而與己等無與,將何以啟其歆慕而生信受乎?

佛首言諸佛智慧甚深無量,以此智慧乃諸佛自證所成就之智,雖等覺菩薩亦不及了解。約攝為五義:一、智慧之體性,即真如,即實相。二、智慧之相,即根本智及後得智之二無漏智,於一切法界種種性相因果差別無不了知。三、智慧之伴,即六度萬行莊嚴功德等是;無不以智為先導,以根本、後得二智為總持。四、智慧之因,即因解而起行,因行而證位,因證而成就佛果萬德圓滿之智覺等是。五、智慧之境,謂若空、若有、若有為、若無為、若有漏、若無漏一切諸法,皆名為一切種;此一切種之境界,即為一切種智之境,即下文云如是相、如是性等是。以上五義,總顯佛之智慧,惟有如是智慧,故為甚深無量。甚深有五義:一、自體甚深,智慧體性即真如實相故。二、自義甚深,智之義相即佛之二智,非九法界眾所能及故。三、內證甚深,佛智自證,餘智難及。四、依止甚深,以此智慧以法界法性為依止故。五、無上甚深,以佛所究竟圓滿無上菩提之智,等於無等之真如法性故。由此五義,故曰甚深。無量者,如空無盡,不可以數限量之義。又、眾生無量,即眾生之心欲無量,即一切隨順教化之差別智無量;而佛之根本智,既超過於此無量之一切差別智,故亦為無量。

智慧門,指佛教化眾生之方便、及其境界而言,兼教門、行門二種。門以能通能入為義。經言佛智慧門難解難入,即其門甚深之義,約釋為難見、難覺、難知、難解、難入五義。難見者,以等覺菩薩所見佛之境界,尚為其少分,非即佛之究竟境界故。難覺者,以等覺菩薩尚非究竟覺故。難知者,以佛境界惟佛與佛乃能了知,餘不得故。難解者,以非思量分別可解故。難入者,以佛之境界,非語言文字可入故。由此五難,益顯甚深之義。

壬二  釋斯勝妙

所以者何?佛曾親近百千萬億無數諸佛,盡行諸佛無量道法,勇猛精進,名稱普聞,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隨宜所說意趣難解。

因斷二疑,故須別釋。二疑者何?一、聲聞眾以為佛證涅槃,我等亦行佛法而證涅槃,胡為我等不能了知佛智?二、佛之言教,即佛之智慧門。所云三界二十五有諸苦,悉由貪、瞋、癡所自招受,應修三十七道品等行,今我聲聞等如法修習,已證無學得阿羅漢果,己為圓滿,胡云不能了知佛智?以上二疑,皆由聲聞等眾不知自證之果,僅解脫於三界生死,尚未得無明漏盡,於一真法界之根本、後得二智悉未親證也(凡如法修持之聲聞:利根須三生,鈍根須六十劫,始證阿羅漢果)。

佛曾親事無量諸佛,則教門甚深;盡行無量道法,則行門甚深;勇進則非僅自了;名稱普聞則為佛所歎增己功德,眾所知識增人功德,非二乘獨了之無聞者可比;成就甚深未曾有法,則自證者不可思議;隨宜所說意趣難解,則化度眾生雖隨契理契機之宜,根性未熟者仍難了解。以上、明佛智慧門甚深,難解難入,為二乘人所不能知。

辛二  歎能證能說師妙

壬一  總標

『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種種因緣,種種譬法性身佛,本無自他之相及成佛之相可得,此云成佛其義有二:一為因圓果滿之報身佛,二、為機緣成熟出現世間之應身佛。應身佛多為眾生示現而來,故有成佛之相。又能證一真法界之智,即為報身佛;能起身口意三輪不思議教化之智,即為應身佛。

此總標佛說一切法度一切眾,悉已成就,無不圓滿具足也。種種因緣有三義,即經文下云無數方便、知見波羅蜜、及念觀等是。譬喻之義如下。佛所自證之實相,為語言文字所不能及,非假佛之方便智無由委曲顯現。故佛法本無可說,而佛所說法悉就各類眾生心量所及之語文以為開示。例如本經佛所說者為妙法,惟一墮名相即已非佛所自證之法,故妙法二字即是等於譬喻。所有種種經文,亦即謂之種種譬喻可也。

壬二  別釋

『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所以者何?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禪定、解脫、三昧。

別釋中分四,本節具別釋中之三。

一、自令離諸著以上,屬種種方面。佛既成就種種功德教化眾生,因眾生心欲無量,故方便亦無量。九法界眾生各有所著,各著於自類之境界、自類之知見,故不能超出於自類。如修行各眾之證四果、證十地者,均易各著於自所現造之境界;修外道者,尤各自著於所執之境界。惟佛以大悲方便,隨類現身,廣為開示,引離諸著。

二、自皆已具足以上,屬種種知見。佛於一切境界,無不究竟了知。波羅蜜、即究竟,此即後得智。

三、自禪定解脫三昧以上,屬種種念觀。廣則難度量,大則難包舉,深則難測知,遠則難追及,均讚如來知見。無量、即四無量心,無礙、即四無礙辯,力、即十力,無所畏、即四無畏,禪定、即四禪八定,解脫、即八解脫,三昧、即三摩提。謂佛於一切法無不了知,為種種念觀成就。

『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悅可眾心。舍利弗!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

此下屬別釋之四、種種言詞。種種言詞復分為六:一、種種成就,二、語言成就,三、相成就,四、堪成就,五、無量種成就,六、隨順眾意為說修行法成就。

自成就一切未曾有法句以上,為種種成就。謂佛於若空若有,世出世間,一切等覺菩薩所未曾有之法,悉皆深入,洞無涯際,究竟成就。自悅可眾心以上,為語言成就。佛法本無可說,亦無能說之土,佛以甚深之方便智,分別眾生心欲,契理契機以為之說,故名為巧。因能柔軟,遂悅眾心。自不須復說句以上,為相成就。以能證故能說,因能說益顯能證。取要言之者,顯佛於一切菩薩所未曾有之法悉已成就。而止不復說者,於佛之成就讚嘆至極,以為無容再說,適益啟會眾歆慕欲聞之心。正為世尊說法方便善巧之相,故曰相成就。自難解之法句以上,為堪成就。以成就第一希有,堪能證說故。自乃能究竟諸法實相句以上,為無量種成就,以諸法實相無盡,唯佛智亦無盡故。

『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此隨順眾意為說修行法成就也,謂隨順九法界說種種法。在種種言詞成就中,有證有說,即因說顯證。如經云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及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等語,即顯能證,均為顯境言詞。又經云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及第一希有難解之法惟佛與佛乃能究竟,又所謂諸法如是性相力用等語,即顯能說,均為顯義言詞。

諸法、指一切法,實相即法性。若以法性言之,雖一字一義亦無可立;若以法相言之,隨舉一法皆有性、相、力、用等十種。猶慮此十種不足以盡之,故復云諸法之本末究竟等,以明一法之有無量義也。相、即可名之相,即可取以為法之分際者。法、有變遷者,有不變遷者,有顯現者,有不顯現者。變遷者為相,不變遷者即名為性;顯現者為相,不顯現者即名為體。法之性、相、體三者,各有業用,即名為力。有所作為,故名為作。又諸法皆從因與緣生,皆有其果與報。從此一法生彼一法者,此一法即為因;彼一法助成此一法者,彼一法即為緣。如穀種因日光與水分而生芽,穀種為因,水日為緣。芽即其果,生芽即為其報也。本末究竟者,以法性為本,即以法相為末,法相之最高最後之果,即為究竟。以上種種,佛無不如實了知,即無不稱性而說,此為隨順眾意說法成就。

依玄贊及法華論,有五種問詞:即何等法,何體法,何似法,云何法,何相法,以釋明諸法之性、相、力、用等。略述如下:如問:法為何等法?答言:如是相,如是性。以諸法非一法,總攝有為、無為等法,相即有為法,性即無為法也。如問:法為何體?答言:如是體。以有為法相以五蘊為體,無為法性以五蘊法為體也。如問:法果何以?答言:如是力,如是作。以常住之法具有力能,無常之法全假造作也。如問:云何為法?答言: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以有為法從因緣生,故有果報;無為法不從因緣生,則無果報也。如問:法為何相?答言:如是本末究竟等。以本末究竟等,即為諸法之通相也。

若依天台教義空假中三觀法釋之:即將一切法之假名分別指示,謂如是相、如是性、如是力、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以顯無量假名差別之法,是名假觀。又顯示一切法如如不二,倒會其文義,謂相是如,性是如,力是如等等,以觀諸法之當體空寂,是名空觀。更顯示一切法無二無別、謂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等等,即如是無差別之義,以明如是等法唯一實相,無二邊分別,是名中觀。單觀空寂為通教,三觀次第為別教,三觀一心為圓教,此即南嶽大師之三番讀法。

智者大師復以十法界釋此經義:如謂佛法界,有佛法界之性,相,力,用等;菩薩法界,有菩薩法界之性,相,力,用等;乃至畜生法界,有畜生法界之性,相,力,用等是也。又若以任何法界為主,即以餘九法界為伴,如是主伴相入,則成千如。又每一法界皆有依正二報,依正二報中即皆有法法之性,相,力,用;此二報皆以五蘊法為體,五蘊法中亦各自有其性,相,力,用等,則成三千。而皆不外於此一念心中具之造之,何以故?以此一念心中,於十法界一切法之性,相,力,用等無欠無遺。圓教諦觀法,即欲使此十法界一切法之性,相,力,用等,了然於此一念中,此即不思議之解脫也。觀此一念時,前念為所觀之境,後念即能觀之智;至究竟顯現時,則即佛之甚深智慧矣。

又諸法之義,大至虛空世界,小至微塵鄰虛,均各名為一法。譬諸微塵,亦自有其性,相,力,用等。又譬之於火,以光為相,以熱為性,以燒為作,以化為用等。如是證明,如是說法,如是隨順眾生,即如是教化成就。一一法皆可作如是觀,固不必論其為有為、或無為等法也。

庚二  重頌

辛一  頌前二妙

壬一  總頌二妙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佛力、無所畏、解脫、諸三昧、及佛諸餘法,無能測量者。

此下重頌共二十一頌,前十七頌半頌法妙師妙;後三頌半,勸信今說也。此總頌二妙。

壬二  別頌法妙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於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果,我已悉知見。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此四頌半,重述佛智甚深難入之義。云何難入?以是妙法離於言語文字之相,不易解示。等覺菩薩,雖信力堅固,亦祗證少分而已。

『諸佛弟子眾,曾供養諸佛,一切漏已盡,住是最後身,如是諸人等,其力所不堪。

此頌阿羅漢不堪了知佛智。已證阿羅漢果之報身為最後身,以盡此報身則超出三界生死,無後有也。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正使滿十方皆如舍利弗,及餘諸弟子亦滿十方剎,盡思共度量,亦復不能知。

此頌舍利弗乃至十方利根,亦難測知佛智。

『辟支佛利智,無漏最後身,亦滿十方界,其數如竹林,斯等共一心,於億無量劫,欲思佛實智,莫能知少分。

此頌辟支佛利根,亦難測知佛智。

『新發意菩薩,供養無數佛,了達諸義趣,又能善說法,如稻麻竹葦,充滿十方剎,一心以妙智,於恆河沙劫,咸皆共思量,不能知佛智。

此頌菩薩不能測知佛智。新發意菩薩,指初地以前菩薩言,初地前之亦能證法,但未能不退耳。剎、梵語剎多羅,即國土世界之義。

『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恆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

此頌十地以上菩薩亦難測知佛智,十地以上,如證不退等,仍在無明障中,尚帶有漏。

壬三  別頌師妙

『又告舍利弗: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已具得;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

辛二  勸信今說

『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於佛所說法,當生大信力。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我今脫苦縛,逮得涅槃者: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眾生處處著,引之令得出』。

三乘教義,悉是權說,皆非真實。眾生耽著小果,不知趨出進向大乘,故佛將以大法引之也。

己二  四眾驚疑發揚鶖子之請

四眾驚疑發揚鶖子之請,共分為三:一、躡止初請,二、二止二請,三、三止三請。每次佛止不說,用意各殊。初止者,以自證之智不可言顯,冀使眾生了知一真法性,本不應求之於語言名相。再止者,舍利弗因中根難悟,再申請說,佛雖允許而又止說,以眾生求法之心若未誠切,雖為說之不能受益。三止者,欲聞心切者固可為說,而不欲聞者亦當俟其請退,免啟疑謗而增彼罪也。

庚一  躡止初請

辛一  大眾懷疑

爾時、大眾中有諸聲聞漏盡阿羅漢阿若憍陳如等千二百人,及發聲聞、辟支佛心──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各作是念:今者世尊,何故殷勤稱歎方便而作是言:佛所得法甚深難解,有所言說意趣難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佛說一解脫義,我等亦得此法到於涅槃,而今不知是義所趣!

躡、踵躡之義。舍利弗踵前文世尊止勿復說之後,而初次請說也。自今者世尊句以下,至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一段,均為會眾懷疑之念。佛說解脫,我亦得到涅槃,即是誤以二乘涅槃為佛之究竟解脫,故不知如來殷勤稱歎之義。

辛二  鶖子啟請

壬一  長行

爾時、舍利弗知四眾心疑,自亦未了,而白佛言:『世尊!何因何緣殷勤稱歎諸佛第一方便,甚深微妙難解之法?我自昔來,未曾從佛聞如是說。今者四眾咸皆有疑,惟願世尊敷演斯事!世尊何故殷勤稱歎甚深微妙難解之法』?

壬二  偈頌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慧日大聖尊,久乃說是法,自說得如是力、無畏、三昧、禪定、解脫等不可思議法。道場所得法、無能發問者,我意難可測,亦無能問者。無問而自說,稱歎所行道,智慧甚微妙,諸佛之所得。無漏諸羅漢,及求涅槃者,今皆墮疑網:佛何故說是?其求緣覺者,比丘、比丘尼、諸天、龍、鬼、神、及乾闥婆等,相視懷猶豫,瞻仰兩足尊。是事為云何?願佛為解說!於諸聲聞眾,佛說我第一,我今自於智,疑惑不能了,為是究竟法?為是所行道?佛口所生子,合掌瞻仰待,願出微妙音,時為如實說。諸天、龍、神等,其數如恆沙;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又諸萬億國,轉輪聖王至:合掌以敬心,欲聞具足道』。

首述世尊自歎所證智德之妙,次述在會三乘、天、龍、人眾之疑,以顯欣慕欲聞之意。究竟法、指滅諦言。所行道、指道諦言。聞佛說法,發生慧命,故曰佛口所生子。如實說,契於實理而說也。

庚二  二止二請

辛一  長行

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及人皆當驚疑』。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所以者何?是會無數百千萬億阿僧祇眾生,曾見諸佛,諸根猛利,智慧明了,聞佛所說,則能敬信』。

驚疑有數義:著小乘者,謂涅槃即是佛果,此外何由更有佛法!生顛倒見者,謂佛自語後先矛盾。增上慢者,不信佛說,益滋疑謗。已證小乘果者,自悔未從大乘法修入。凡此均屬驚疑之義。佛知其必當驚疑而先揭破之者,正以此種驚疑為非是,而期以大法除斷之也。舍利弗言會眾利根智慧,正表堪能聞受之意。

辛二  偈頌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法王無上尊,惟說願勿慮!是會無量眾,有能敬信者』。

庚三  三止三請

辛一  止說

佛復止舍利弗:『若說是事,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坑』。爾時、世尊重說偈言:『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諸增上慢者,聞必不敬信』。

此佛第三次止說。蓋此品說法,乃佛稱本心而說,非堅固深信樂聞而遽予開示,必召驚疑;又將使增上慢之比丘等,不惟不獲利益,反因疑謗而生過失。慢有七種:一、通常之慢,自謂智慧功德過人,是為慢。二、過慢,智慧功德與人相等,而自高以輕人,慢上加慢,是為過慢。三、慢過慢,智慧功德實不及人,而反自謂過人,是為慢過慢。四、我慢,即我相之最著者,例如自命甚高;因有此我相,遂獨見己之優勝而益顯他人之不己若,是為我慢,為諸慢之根本。五、增上慢,如始得初禪自謂已證初果,甫得第四禪便謂已證阿羅漢,其實所證者不過暫能降伏煩惱,並未除斷。如是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迨定力既完之後,應墮地獄,是為增上慢,恆為修行者之通病。六、卑劣慢,自謂我不如人,然亦何求於人,以是任意慢人,是為卑劣慢。七、邪慢,於一切是非曲直不加審察,而自執著於先入之邪見,慢侮一切,由是因果報應都不之信,是為邪慢。增上慢、為此七慢中之一。專言比丘者,比丘為四眾之首,故以比丘攝四眾。佛意:此增上慢比丘,若聞今說一乘妙法,必疑與前說之二乘法互有是非抵觸,發生妄語過失,將不待升入四禪天之後而即墮地獄,故云將墜大坑。佛以大悲故,於彼等未退席以前不忍即說。頌言法妙者,佛以二乘權說為一乘之方便,未經宣示以前人莫之知,故曰妙。此善巧之法,所由為增上慢者不易敬信也。

辛二  請說

壬一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惟願說之!惟願說之!今此會中,如我等比百千萬億,世世已曾從佛受化,如此人等必能敬信,長夜安隱,多所饒益』。

舍利弗以宿命之智,謂此多數會眾,久蒙三世諸佛之教化,必能敬信。佛不可以少數人之故,止而不說。長夜、喻生死煩惱之昏闇,冀佛以妙法智慧之光饒益之也。

壬二  重頌

爾時、舍利弗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無上兩足尊!願說第一法!我為佛長子,惟垂分別說!

此為已請說。

『是會無量眾,能敬信此法;佛已曾世世,教化如是等,皆一心合掌,欲聽受佛語。

此為眾請說。

『我等千二百、及餘求佛者,願為此眾故,惟垂分別說!是等聞此法,則生大歡喜』。

此為人己總請。

己三  開斯實相啟彼權門

開斯實相啟彼權門者,即開一乘之實,啟二乘之權。此節經文,為正宗分中之正宗,最關重要。

庚一  長行

辛一  明二記

壬一  取記

記、即分明記別不昧不忘之意。記之種類有三:一、記過去未來功德過失等事,於小乘法中常見。二、記甚深法義,如佛云三乘唯是一乘,此即於大乘法中分明記別。三、記當成佛,即本經授記品中,於諸弟子當來作佛分別授記是也。取記者,取決之義,謂佛許可決為之記,如經云汝已三請豈得不說是也。與記者,明與授記,為之解釋也。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殷勤三請,豈得不說。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

此釋許可攝受,善思念、善巧思念也

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世尊默然而不制止。爾時、佛告舍利弗:『我今此眾無復枝葉,純有真實。舍利弗!如是增上慢人退亦佳矣。汝今善聽,當為汝說』!舍利弗言:『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此釋惡人退席。罪根深重即報障,增上慢即業障。枝葉、即指德本未深、信根未固之增上慢人。真實、他譯亦作貞實,讚會中之德信兼備者。

壬二  與記

佛告舍利弗:『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如優曇缽華時一現耳。舍利弗! 汝等當信佛之所說言不虛妄!

此釋未聞令聞。優曇缽華、即大金蓮花,惟金輪王出世乃應瑞一見。佛希說此經,故舉此為喻。佛於本經再三述諸佛言無虛妄者,慮會眾於權實二說不善思念,則不生信受反起過失,故再明佛言之無妄。

『舍利弗!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所以者何?我以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演說諸法,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唯有諸佛乃能知之。

此釋所說難知。佛所自證之實相,即諸法寂滅相,一切諸相到實相均已失其自相。故佛所說之方便、因緣、譬喻,非即是法,特假是方便、因緣、譬喻以委曲顯現是法而已。而人即欲於佛所說之方便、因緣、譬喻上,以思量分別解釋之,以為是即佛所證之法性,故佛特顯彰其非如是等所能解也。

『所以者何?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此釋依何等義,謂釋佛依何等義而作如是說也。諸佛世尊、廣包十方、三世諸佛。一大事、謂最大之事,且為三世諸佛共認為唯一最大之事。因緣、亦作緣由解。又眾生既經多劫之佛化,即有一乘之因,必待佛之增上緣以為之啟發,此即諸佛共認之大事因緣也。出現於世,即應身示現於此世界,佛之出現非由宿業果報,乃本其大悲願力以示現也。

知見之義,通十法界。此知見、既專指為佛之知見,則為佛所成就無上菩提──佛果上之知見,非二乘之知見可知。就佛出現於世之本意言之,既專為開佛知見,則非二乘可知。

佛知見有數義,釋之如下:佛所親證之一真實相為所證,能證法性之正智為能證,此能所之知見並名佛知見。又、真如為知見之性,正智為知見之相,此知見之性相亦並稱為佛知見。又、無著般若論云:無上菩提是法身,正等菩提是報身,法身為性,報身為相。又智度論云: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此菩提法身、菩提報身、與智及智處,均名佛知見。又、正體智為知,後得智為見,並照真俗二境,合之名為佛智見。

開佛知見,具開顯、開發二義。所云欲令眾生開顯佛知見者,以眾生本有之法性真如圓滿常寂,即一切法平等所依之體性,無始以來為煩惱、無明二障所蔽不能顯現,如礦掩於真金,如土覆於草種,佛悉欲使之開顯。蓋此本有之體性,唯佛能究竟知見,而眾生不自知、不自見,故須佛開顯之也。又、所云欲令眾生開發佛知見者,以眾生於一切有為有漏之煩惱藏中,亦具有無漏法之智種,特因二障為礙,不能萌芽滋長。若聞佛演說妙法以為熏習,便能開發生長,至於圓滿即成無上菩提。故諸佛出世,欲於眾生心中開顯、開發如來功德藏耳。所顯現者,即無上涅槃法身理;所發生者,即無上菩提報身智;如是,則如來藏出障圓明而得清淨矣。示佛知見者,以眾生昧於本有之平等法性與佛無別,特顯示其為眾生所本具,為佛與眾生所同具,使能發心起行以自證於究竟實相也。欲令眾生悟佛知見者,即令其覺悟之義。夫至於覺悟,則此一悟即是佛知見之端,但尚非佛知見之全耳。此能悟之心,即大乘起信論中所說之始覺是也。能以始覺對待不覺,使由不覺而漸次以幾於究竟覺──佛之知見,此即悟佛之知見。入佛知見道者,即趣入或修入佛知見之道路也。佛欲令眾生起菩薩之因行,如十地以上菩薩證於法身而不退轉,是即令眾生入於佛知見之道。

以上四事,均為諸佛出世一大事因緣之義,本經所稱為妙法者即此,所喻為蓮花者亦即此。蓋是經非說種種法相,但說諸佛出世說法之因緣,明其因緣之所在,專為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以故聞其一句一義者悉當成佛,斯佛及眾生之大事已畢,而此經所由得名為諸經之王歟!

佛告舍利弗:『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

此釋如來之意。謂佛於眾生,或說人天之法,或說聲聞之法,無論如何說教,皆是欲令成菩薩道,故云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者,即或現種種身,或說種種法是,無非令成就佛知見也。

『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

此釋令住一乘,就因言之,佛所說法既為教菩薩法;就果言之,自為成就佛之知見,故知唯是一乘無有二三矣。即可知二乘、三乘之法,皆為權說,一切眾生要當安住於一乘,而不當歧求聲聞、辟支之乘,及滯著於聲聞、辟支之乘矣。

法華本以一乘為正宗,宗者、宗主之義,如以一乘為此經之主旨。無論大乘、小乘、聲聞乘、辟支乘、菩薩乘,悉歸於一乘,故曰無有餘乘。乘者、運行載容之義。一乘之體即真如法性,一切法皆以此為體,故此能運行一切、載容一切,俾一切凡夫有情隨分運載以至於究竟地。以是義故,名之為乘。

以下更釋一乘之義:圓教隨分說法,或說聲聞、辟支二乘,或兼說菩薩乘為三乘,或說人天、聲聞、辟支、菩薩四乘,或說人、天、聲聞、辟支、菩薩五乘

教相不同,故起行不同,證果不同。今於此種種差別之中,顯示其但為方便法之差別相,而在如來說教開佛知見之本意中原無差別:是由教意上觀之唯是一乘。又、小乘執著二乘權說以為究竟,今既顯示其並非究竟,僅為方便,且終當由此方便以趨於究竟:是就因行上觀之惟是一乘。又、四諦、十二因緣等法,既皆是教菩薩法,則彼滯著於半時教之鈍性聲聞,一經於是法了解圓滿,自知更無餘法可為一乘之對待:是就果德上觀之惟是一乘。又、一之義由相對而名,以有權說之二乘、三乘,故特標為一。若無二、三,則一之名且不得立。又、一之義由當體而立,一真法界體原不二,故其運載之大用亦唯是一乘。

如來演說唯一佛乘之意,以用言之:一、因不定種性之眾生,往往由菩薩因行而怯弱以退入小乘,佛特顯示佛法唯是一乘;既無小乘之可退休,自亦無大乘之可怖怯矣。一、因菩薩多以二乘與大乘相對待,佛特顯示一乘,令直趨無上正覺。一、因令一切眾生知佛法唯是一乘,則可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佛即眾生心中之佛,眾生即佛心中之眾生,得以發心起行,共歸佛乘。又、以體言之,惟一法性,即是一乘。如本經所云:三草二木,同為一地所生。徒以眾生執有我見,妄見法法差別。實則九法界均無自體之相,悉以一真法性為自體;亦並無聲聞、緣覺、菩薩等差別之相可得,以是故說唯一佛乘。

『舍利弗!一切十方諸佛法亦如是。舍利弗!過去諸佛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舍利弗!未來諸佛當出於世,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舍利弗!現在十方無量百千萬億佛土中諸佛世尊,多所饒益、安樂眾生,是諸佛亦以無量無數方便、種種因緣、譬喻言辭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舍利弗!是諸佛但教化菩薩,欲以佛之知見示眾生故,欲以佛之知見悟眾生故,欲令眾生入佛之知見故。舍利弗!我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而為說法。舍利弗!如此皆為得一佛乘、一切種智故。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無二乘,何況有三?

此釋依法式顯。謂依三世諸佛之法式,以證顯上說之義也。言三世諸佛悉先用方便權教,而後開權顯實以會歸於一佛乘,我今亦復如是。然諸佛說法,有時亦不盡先權後實,如為法身之大士等,恆直說菩薩法。又上根利性之凡夫眾生,亦多頓悟大乘。此所指之諸佛,蓋指同類應化示現之應身佛也。一切,概括無遺之義,又專指一切先權後實之應身佛之義。又三世諸佛之方便,亦各各不同:釋迦牟尼之方便法,不惟用於三乘,於六道眾生均各有方便善巧之權說。如於三惡道,則為說三惡道之惡法;如於無十惡之人道眾生,則為說人天之善法。故釋迦牟尼之方便法,亦不盡同於三世諸佛。然於不同之中而有一共同之根本法,即為唯一之佛乘,以成一切種智,此則可引以證顯者也。

一切種智,即佛正智,以其種別能知一切法故。饒益、利益之也。安樂,使眾生證顯本有之佛知見,與以安樂也。究竟者,不以小法為究竟,以佛智為究竟也。

眾生根性不同,由漸入者為說漸法,從頓入者為說頓法,總之,此諸眾生皆為菩薩,而頓、漸種種說法,皆但教之以成菩薩也。開示使悟,由悟起行,行至究竟,則得菩提報身以證入於佛之知見,是諸佛之本意也。眾生心欲恆沙差別,佛以十力之智隨悉了知,知其深心執著之所在,而隨順開示之。如怖畏生死者,若告以生死本空無足畏怖,但當於濁世中生生世世修菩薩道,至功行圓滿自當成佛,則此怯弱之眾生必不堪忍。佛以方便,先告以解脫三界煩惱之法,則歡喜奉行。此為隨眾生之本性;而此法;實亦即為彼開佛知見得一切智之惟一佛乘,更別無離一乘獨立之二乘、三乘也。

辛二  破四疑

壬一  何時說

『舍利弗!諸佛出於五濁惡世,所謂:劫濁,煩惱濁,眾生濁,見濁,命濁。如是舍利弗!劫濁亂時,眾生垢重,慳貪嫉妒,成就諸不善根故,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此釋佛於何時說此一乘法也。濁,穢濁及重濁之義。劫、梵語劫波,猶言時代,即指一總相相同之時代也。在一劫中,亦自有增劫、減劫、善惡、輕重之分。若至刀兵、水、火、饑饉、災變、疫癘、夭亡種種日見增多,斯為劫濁。在此劫濁內之眾生,善根淺薄,不善根增長,故惟有貪、瞋、癡及種種煩惱,障覆深厚,斯為煩惱濁。具此無量煩惱之眾生,即為惡眾生,為惡者眾,而仁慈柔和之眾生不復見容,斯為眾生濁。此惡眾生嫉妒貪殘,不復相助相利,但知相爭相害,惟執有種種邪見、不正見,而於一切道德不復能聞能受,斯為見濁。因斯見濁,生活困苦,惡業彌滿,果報顯現,如壽命短促,無復遠志能修出世之大道,斯為命濁。在此五者之中,以煩惱濁、見濁為因,即以劫濁、眾生濁、命濁為果。諸佛乃於此時示現出世者,為度一切有善根有緣之眾生使之出世。又以五濁之故,不能頓化,遂有三乘權教之說,實仍以一乘為究竟也。

壬二  云何知增上慢

『舍利弗!若我弟子自謂阿羅漢、辟支佛者,不聞不知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事,此非佛弟子,非阿羅漢,非辟支佛。又舍利弗!是諸比丘、比丘尼自謂已得阿羅漢,是最後身,究竟涅槃,便不復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當知此輩皆是增上慢人。所以者何?若有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無有是處。

此謂如何察知為增上慢也。凡為佛弟子者,雖修證小乘,必不能昧然於佛大乘之義。若昧於一乘之義,甚至妄謂已證,此即非佛弟子,此即為增上慢。若實得阿羅漢,實得辟支佛者,對於佛乘或迴小向大,或雖未起行,然必深信此大乘之義;若不信者,即非真證二乘之果者,是即增上慢人也。

壬三  云何堪說

『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所以者何?佛滅度後,如是等經受持、讀誦、解義者,是人難得;若遇餘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此謂佛說法契理、契機。今此增上慢人不信佛法,佛不能化,云何佛可稱為堪說法之人乎?佛言:如來終當為之說法,今不為說者,以是等人根未熟故。若當佛滅度之後,現世無佛,即無人為之說是妙法矣。何以故?以解是等經,非九地以上菩薩不能,解者難得故。但倘值餘佛,亦能決了此義而為之解說也。

壬四  云何不成妄語

『舍利弗!汝等當一心信解,受持佛語!諸佛如來言無虛妄,無有餘乘,唯一佛乘』。

此謂諸佛必無妄語也。佛意:諸佛已證佛智,汝等未證,自不能解,豈得疑佛為妄!但當先以信心領解此唯一佛乘之旨而已。

庚一  重頌

辛一  明二記

壬一  頌記取

此偈頌共一百二十一頌。前一百十八頌為重頌,重頌中與長行文之次第相較,微有後先詳略之不同。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比丘、比丘尼,有懷增上慢,優婆塞我慢,優婆夷不信;如是四眾等,其數有五千。不自見其過,於戒有缺漏,護惜其瑕玼,是小智已出。眾中之糟糠,佛威德故去。斯人鮮福德,不堪受是法。此眾無枝葉,唯有諸真實。

在俗男子多自矜高,故為我慢。不信者,並無己見,但隨順眾人亦不之信,此即卑劣慢也。

戒為出生死海之寶筏,若筏有缺漏,則仍沈沒於生死海矣;故戒有無缺戒、無漏戒等。玉之病:在內為瑕,在外為玼。犯戒之眾,內起過如瑕,外譏嫌為玼。護惜、即諱藏之意。小智已出,謂自為獨出之智,實乃真實修行眾中之糟糠枝葉,無福受斯大法,卒被佛之威德所加,退席而去也。

壬二  頌與記

癸一  頌所說難知

『舍利弗善聽!諸佛所得法,無量方便力,而為眾生說。眾生心所念,種種所行道,若干諸欲性,先世善惡業,佛悉知是已,以諸緣、譬喻言辭方便力,令一切歡喜。或說修多羅、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說於因緣、譬喻、並祇夜、優波提舍經。鈍根樂小法,貪著於生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眾若所惱亂,為是說涅槃。

十二部經之次第:一曰、契經,二曰、應頌,二曰、記別,四曰、諷誦,五曰、自說,六曰、緣起,七曰、譬喻,八曰、本事,九曰、本生,十曰、方廣,十一、曰希法,十二、曰論議。修多羅者、即契經,廣義指經之全文,此則僅指長行中之略說。亦譯法本,蓋修多羅之別相也。伽陀、即諷誦,即以數句總結教義之經文。本事、即宣說諸佛及大眾等夙生之事。本生、即宣說世尊過去世修行等事。未曾有、即希法,如神通等是。因緣、即諸法之因由緣起。譬喻、即假事比譬以為曉諭。祇夜、即應頌,謂以偈語重明前義也。優波提舍、即論議,謂佛及弟子研述經典之論議也。佛說以上種種方便小法,實皆以一乘大法為究竟。而鈍根獨樂此小法者,以著於生死之苦惱,認為真實,故專求解脫於生死,而於佛之甚深妙法,不能了解起行,此佛所以先說小乘涅槃也。

癸二  頌令住一乘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未曾說汝等當得成佛道,所以未曾說,說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有佛子心淨,柔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為此諸佛子說是大乘經,我記如是人,來世成佛道,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此等聞得佛,大喜充遍身,佛知彼心行,故為說大乘。聲聞若菩薩,聞我所說法,乃至於一偈,皆成佛無疑。

九部法、謂九部小乘之法。佛子、指當時聲聞將授佛記者。深心、謂沈潛恆久之心。佛之功德寶,在心最深處,故惟深心方與佛會。佛知會眾欣喜成佛之心,故說大乘。是會眾咸知從前種種權教,皆會歸於一大乘,故苟聞一偈,盡當因之以究竟成佛也。

癸三  頌無二無三

『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但以假名字,引導於眾生。

謂二乘、三乘之稱,悉是假名,但藉為導入大乘之方便耳。如羊車、鹿車、涅槃、化城等名,悉是引導之假名,實只有一乘牛車,以終入於究竟道場耳。

癸四  頌佛出世本意

『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度於眾生。

癸五  頌開示悟入

『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

此頌開佛知見。自住大乘,指佛自證之實相,以所得之法度生,即開眾生之佛知見。

『自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為不可。若人信歸佛,如來不欺誑,亦無貪嫉意,斷諸法中惡。故佛於十方,而獨無所畏。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無量眾所尊,為說實相印。舍利弗當知!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

此頌悟佛知見。佛證大乘平等之法,即以平等之心化導一切,故若以小乘化人,即為墮於慳貪。佛語固無欺誑,亦無世人貪惜大乘及嫉人證大之意,以佛具足佛果上之斷德,已究竟斷除五種煩惱及二種生死之惡,而能作無畏吼於十方也。實相印、指佛果上之智證,即唯一實相之印。說實相印者,蓋稱佛之本願而說,欲令眾生一切如我,悟先所不知之大乘正智也。

『如我昔所願,今者已滿足,化一切眾生,皆令入佛道。

此頌入佛知見。

『若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無智者錯亂,迷惑不受教。我知此眾生,未曾修善本,堅著於五欲,癡愛故生惱。以諸欲因緣,墜墮三惡道,輪迴六趣中,備受諸苦毒,受胎之微形,世世常增長。薄德少福人,眾苦所逼迫,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依止此諸見,具足六十二深著虛妄法,堅受不可捨。我慢自矜高,諂曲心不實,於千萬億劫,不聞佛名字,亦不聞正法,如是人難度,是故舍利弗!我為設方便,說諸盡苦道,示之以涅槃,我雖說涅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我有方便力,開示三乘法。

此共十頌,頌示佛知見。佛遇眾生,皆示佛乘,惟愚癡無智者,錯學亂行,心迷意惑,不能受教。然佛悉了知此諸眾生種種不能受教之由也:一為貪癡眾生,堅著五欲,自生煩惱,因造惡業,墜墮三途。間因十善,輪迴六趣,受苦受胎,世世增長其生死輪迴之報。一為外道眾生,薄德少福之命濁眾生,生於眾苦逼迫之劫濁中。中於外道之邪見,如遊稠密之森林,不易得出。依止於有無、斷常相所組成之六十二見等,深著堅受。由是我慢日甚,排斥異己,諂曲為心,盡乖真實,雖有佛法不易令度矣。此二種人,一因愚癡自蹈於苦,一修邪見以求脫苦。是均能知有苦,佛故即說小乘涅槃滅苦之道。然此涅槃,非自證之本性涅槃,即非真能滅苦之道。蓋常寂法性,乃為究竟涅槃;若能證此,方能究竟滅苦,方能成佛。此小乘滅苦之涅槃,第為我之方便說法耳。

癸六  頌依法式顯

子一  總頌

『一切諸世尊,皆說一乘道。今此諸大乘,皆應除疑惑,諸佛語無異,唯一無二乘。

此頌十方佛法唯是一乘,故知二乘云云者,權說也。

子二  頌過去諸佛

『過去無數劫,無量滅度佛,百千萬億種,其數不可量。如是諸世尊,種種緣、譬喻、無數方便力,演說諸法相。是諸世尊等,皆說一乘法,化無量眾生,令入於佛道。又諸大聖主,知一切世間天人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若有眾生類,值諸過去佛,若聞法布施,或持戒、忍辱、精進、禪、智等,種種修福慧,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諸佛滅度後,若人善軟心,如是諸眾生,皆已成佛道。諸佛滅度已,供養舍利者,起萬億種塔,金、銀、及玻璃、硨磲、與碼瑙、玫瑰、琉璃珠、清淨廣嚴飾,莊校於諸塔;或有起石廟;栴檀、及沈水、木榓、並餘材、磚瓦、泥土等;若於曠野中,積土成佛廟;乃至童子戲,聚沙為佛塔: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刻雕成眾相,皆已成佛道。或以七寶成,□、鉐、赤白銅、白鑞、及鉛錫、鐵、木、及與泥、或以膠漆布,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道。彩畫作佛像,百福莊嚴相,自作若使人,皆已成佛道。乃至童子戲,若草木及葦、或以指爪甲、而畫作佛像,如是諸人等,漸漸積功德,具足大悲心,皆已成佛道,但化諸菩薩,度脫無量眾。若人於塔廟,寶像、及畫像,以華、香、旛、蓋,敬心而供養;若使人作樂,擊鼓、吹角貝、簫、笛,琴、箜篌,琵琶、鐃、銅鈸,如是眾妙音,盡持以供養;或以歡喜心,歌唄頌佛德,乃至一小音,皆已成佛道。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華,供養於畫像,漸見無數佛;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廣度無數眾,入無餘涅槃,如薪盡火滅。若人散亂心,入於塔廟中,一稱南無佛,皆已成佛道。於諸過去佛,在世或滅後,若有聞是法,皆已成佛道。

此言過去諸佛,皆以一乘大法化導眾生,惟隨順天人一切眾生之心欲,故以異妙之方便說法,助顯妙義。如值佛聞法者,精修六度,皆成佛道。在佛滅後者,敬重舍利,建築塔廟,莊嚴佛像,及供養此塔、此像,雖種因極微,佛皆決其終成佛道,甚至心多散亂之人,一拜佛像,一禮塔廟,一稱佛號,佛亦決其終成佛道。蓋此經營塔像,供養恭敬之因行,均能長養善根,增益福慧;並能以此熏習之勝因,起無漏之功德,若不退轉,自得究竟成佛,此明過去諸佛種種方便,悉是一乘之法式。

子三  頌未來諸佛

『未來諸世尊,其數無有量,是諸如來等,亦方便說法。一切諸如來,以無量方便,度脫諸眾生,入佛無漏智;若有聞法者,無一不成佛。諸佛本誓願:我所行佛道,普欲令眾生亦同得此道。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法性、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

此言未來諸佛亦以方便說法,度脫眾生入佛知見。無漏智、即佛知見也。若有聞法無一不成佛者,以所聞之法即修習成佛之唯一妙法也。兩足尊、謂佛福德、智慧兩者俱足,為世所尊。法常者、法中道,圓成實性也。法無性者、法空,即遍計執性也。佛種、謂眾生本具之無漏種子。從緣起、謂從佛法熏習之勝緣而起。是法住、指佛所自證之一乘實相常住。法住法位、謂此實相常住之法,常住於一切世出世間差別法之位也。此佛所自證住於一切差別法位之常住實相,是即一切世間最真實之相,故其相常住也。道場、即成就無上正遍覺之場,即佛及眾生之真實本心。此言諸佛世尊知法中實理,知法性本空,並知眾生本有之無漏佛種,須藉熏習之勝緣而起,故說一乘之法。又一真實相常住之法,遍住於一切差別之位,是即為世間真實之相。佛已於成最正覺之場中如實證知,特以導引眾生故而為此方便說法耳。

子四  頌現在諸佛

『天人所供養現在十方佛,其數如恆沙,出現於世間,安隱眾生故,亦說如是法。知第一寂滅,以方便力故,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佛乘。知眾生諸行,深心之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

第一寂滅,謂第一義諦離於言相。知眾生諸行以下五句,玄贊釋為知眾生之心行相、與心所念、及過去之業力、欲力、性力、精進力、與根之勝劣力。佛惟知此故起方便,雖說方便仍為佛乘也。

子五  頌今佛法式

丑一  總頌

『今我亦如是,安隱眾生故,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我以智慧力,知眾生性、欲,方便說諸法,皆令得歡喜。

此頌我今亦由是法式。

丑二  頌初以方便誘引

『舍利弗當知!我以佛眼觀,見六道眾生,貪窮無福慧,入生死險道,相續苦不斷。深著於五欲,如犛牛愛尾,以貪愛自蔽,盲瞑無所見,不求大勢佛,及與斷苦法。深入諸邪見,以苦欲捨苦。為是眾生故,而起大悲心。我始坐道場,觀樹亦經行,於三七日中,思惟如是事: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護世四天王、及大自在天、並餘諸天眾、眷屬百千萬,恭敬合掌禮,請我轉法輪。我即自思惟: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破法不信故,墜於三惡道。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作是思惟時,十方佛皆現,梵音慰喻我:善哉釋迦文!第一之導師!得是無上法,隨諸一切佛,而用方便力。我等亦皆得最妙第一法,為諸眾生類分別說三乘;少智樂小法,不自信作佛,是故以方便分別說諸果;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舍利弗當知!我聞聖師子深淨微妙音,稱南無諸佛。復作如是念:我出濁惡世,如諸佛所說,我亦隨順行。思惟是事已,即趣波羅奈。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法輪,便有涅槃音,及以阿羅漢,法僧差別名。從久遠劫來,讚示涅槃法,生死苦永盡,我常如是說。

佛有五眼,通稱佛眼。六道眾生無法身功德莊嚴,故曰貧窮。犛牛尾大,性貪愛其尾,以目顧尾而行,故別無所見。喻眾生貪著於五欲,不能別見生死之苦也。大勢佛、言惟佛有大威力。斷苦法、斷生死苦之佛法。邪見、指非佛法之外道。外道亦以求脫苦惱而發道心,第彼所謂滅苦之法,終不能滅苦,仍為苦法,是以苦捨苦,苦終不盡,故為釋迦所悲。佛之智慧雖極微妙,然為鈍根貪癡之眾生所盲視,佛即無由以唯一佛乘度之。因彼在苦之眾生,不惟不信,甚或破毀佛法,致墜惡道。迨諸梵天請轉法輪,佛始隱其應化示現於色究竟天之大化身,而以丈六金身之小化身應化示現於人道之中。由是諱實施權,說三乘法,為十方諸佛之所讚善。其實諸果小法,即教菩薩法,亦即佛乘之方便也。波羅奈、即鹿野苑,為五比丘得度處。由此次轉法輪後,遂有佛、法、僧三寶差別之名出現於世。而涅槃永盡眾苦之說,遂為古今讚示矣。

丑三  頌今說真實

『舍利佛當知!我見佛子等,志求佛道者,無量千萬億,咸以恭敬心,皆來至佛所,曾從諸佛聞方便所說法。我即作是念: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今正是其時。舍利弗當知!鈍根小智人,著相憍慢者,不能信是法。今我喜無畏,於諸菩薩中,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如三世諸佛說法之儀式,我今亦如是,說無分別法。

正直捨方便,謂佛可正直稱心而說,隨佛意而說,不復隨眾生根性而為方便之說也,此明契機之至。

癸七  頌未聞令聞

『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於世,說是法復難;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譬如優曇華,一切皆愛樂,天人所希有,時時乃一出。聞法歡喜讚,乃至發一言,則為已供養一切三世佛。是人甚希有,過於優曇華。汝等勿有疑!我為諸法王,普告諸大眾:但以一乘道,教化諸菩薩,無聲聞弟子。汝等舍利弗、聲聞及菩薩,當知是妙法,諸佛之祕要。

無聲聞弟子者,謂凡為佛法,即是一乘,即是教諸菩薩,別無教聲聞之法,亦別無聲聞弟子之名可立。蓋所謂聲聞乘及聲聞弟子之名,皆佛之方便假名,引眾生入佛知見之權說耳。但言聲聞,則緣覺等乘括於其中矣。

壬三  明破疑

『以五濁惡世,但樂著諸欲,如是等眾生,終不求佛道。當來世惡人,聞佛說一乘,迷惑不信受,破法墮惡道。有慚愧清淨、志求佛道者,當為如是等廣讚一乘道。

此頌何時說法,及云何知增上慢,云何堪說,三項。

己四  勸發歡喜

『舍利弗當知!諸佛法如是,以萬億方便,隨宜而說法。其不習學者,不能曉了此。汝等既已知,諸佛世之師,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當作佛』。

此頌勸發喜心令欣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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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講演錄(囑累品第二十二)

法華經講演錄(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

法華經講演錄(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

法華經講演錄(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

法華經講演錄(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法華經講演錄(妙莊嚴王本事品第二十七)

法華經講演錄(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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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 招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